服務

獲取去世超過 3 年的三藩市死亡證明

您可以獲取於 1906 年以後在三藩市去世超過 3 年的人的死亡證明記錄副本。

Office of the County Clerk

需知

所需時間

目前預計可在大約 4 至 6 週左右收到死亡證明。

該怎麼辦

您可以申請獲取於 1906 年以後在三藩市去世超過 3 年的人的死亡證明記錄。

如果您需要過去 3 年內去世的人的死亡證明,請前往公共衛生局人口記錄辦公室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 Office of Vital Records)

死亡證明申請人資格

如果您是去世者的以下親屬,就可以申請獲取經核證的死亡證明授權記錄:

  • 子女
  • 配偶、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或州登記的同居伴侶 
  • 在世直系親屬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您也可以申請經核證的死亡證明記錄: 

  • 是殯儀館的代理人或雇員
  • 持有經核證的法院命令授權。我們講要求您出示法院命令。
  • 持有授權書,並且能出示您經核證的授權書文件副本
  • 是個人財產執行人,並持有財產文件可茲證明
  • 為其他政府機構工作,並能出示您的工作證件

向縣書記官線上訂購,僅能自取

線上訂購必須親自領取。您訂購的證明將不會郵寄。當記錄準備好可領取時,我們會致電給您。

如果找不到記錄,我們將會自動向加州公共衛生局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 申請副本。這可能會導致您的訂單延誤 4-6 週。

領取您訂購的證明時,必須出示有效且未過期的附照片身份證件。

在 VitalChek.com 線上訂購,以郵件遞送

VitalChek 是一家線上訂購重要生命記錄的第三方提供商。

線上訂購

可能最長需時 6 週。

請撥 (800) 708-6733 致電 VitalChek 查詢訂單或諮詢任何問題。

親自現場訂購

前往縣書記辦公室

您可以親自前往縣書記辦公室 (Office of the County Clerk) 申請死亡證明。死亡證明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3 年前(或更久)在三藩市去世
  • 1906 年或以後去世

申請人必須出示政府核發的未過期附照片身份證。

您可以用現金或信用卡付款。您也可以使用一家美國銀行的個人支票、匯票或銀行本票以美元付款。

郵寄訂購

填寫表格和宣誓書

下載 PDF 檔案並填寫您的詳細資料。

對申請進行公證

將您的申請表交給公證人公證。 

如只申請證明的參考副本,無需公證。參考副本經過核證,上面印有「Informational: Not a valid document to establish identity」(僅供參考:此文件不具備身份證明效力)字樣。

郵寄您的申請

您必須提供:

  • 您填妥的申請表
  • 經公證的宣誓書
  • 付款 

您可以使用個人支票、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支票抬頭請寫「SF County Clerk」。 

如果您使用個人支票,支票則必須:

  • 印有帳戶持有人的姓名
  • 由美國境內的銀行發行
  • 列出收款人為:「SF County Clerk」

您應該會在 4 至 6 週內收到死亡證明。

Office of the County ClerkCity Hall, Room 160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Monday to Friday, 8 am to 4 pm, Processing hours

Closed on public holi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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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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