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為過去 3 年內死亡的人取得死亡證明

死亡證明可以當面提供,也可以透過郵寄取得。

需要了解的內容

成本

$24

每份

時間

平均30分鐘

該怎麼辦

前往市政廳重要記錄辦公室,縣書記官辦公室,160 室,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舊金山,CA 94102

親自領取死亡證明

前往市政廳縣書記官辦公室內的人口統計記錄辦公室。

親自申請領取死亡證明。死亡證明必須是某人的:

  • 不到三年前在舊金山去世

申請者必須攜帶政府簽發的未過期且帶照片的身份證件。我們將接受外國政府的身份證件。

付款方式: Visa、MasterCard、Amex、Discover、個人支票、匯票、銀行本票或現金。

我們對每次搜尋都收費,因此即使我們找不到記錄,您也需要支付費用。

為了節省時間,請攜帶已填妥的申請表。

1. 以電子郵件方式取得死亡證明

下載應用程式。填寫表格。

2. 公證聲明

將填妥的表格帶到公證處並進行公證。 

您無需對資訊副本的申請進行公證;但是,您的證書上會印有「資訊:不是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3.郵寄申請表

您必須包括:

  • 您已完成的申請
  • 經過公證的宣誓聲明
  • 預付費並填寫地址的回郵信封(可選)
  • 每張 24 美元的匯票、銀行本票或個人支票

郵寄至:

舊金山公共衛生局
人口記錄辦公室
格羅夫街 101 號,105 室
舊金山,CA 94102

您應該會在 5 到 10 個工作天內獲得死亡證明。

如果您需要盡快取得證書,請提供預付的自有地址快遞信封(USPS、UPS 或 FedEx)。 

Special cases

為他人取得死亡證明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您也可以申請死亡證明的認證授權副本:

  • 擁有經過認證的法院命令
  • 擁有有效的授權書文件
  • 是授權律師(附有證明文件)
  • 是有執照的收養機構(有放棄令)
  • 為其他政府機構工作(提供工作 ID 和主管授權您的請求的信件)
     

更正死亡證明

更正或修改死亡證明是在州一級進行的。請造訪加州公共衛生部頁面以了解更多資訊。

誰可以獲得死亡證明

您可以為以下情況申請死亡證明的認證授權副本:

  • 您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子女、兄弟姐妹或國家註冊的家庭伴侶

任何人都可以索取死亡證明的資訊副本。

聯絡我們

地址

Office of Vital Records101 Grove Street
Room 105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Mon to Fri, 8 am to 4 pm

Closed on public holidays.

電話

人口記錄辦公室415-554-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