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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鼓勵所有新房主申請房主豁免,這是購買房屋後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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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每年 7 月都會收到我們辦公室發出的評估價值 (NAV) 通知。年度稅單由財務主管和稅務徵收辦公室發送,分兩期繳納:該財政年度的 12 月 10 日和 4 月 10 日。如果未在每個到期日之前付款,他們將拖欠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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