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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

在某些類型的案件中,租金委員會提供調解作為仲裁的替代方案。調解是一個保密的過程,由一個中立的一方(即調解員)與發生衝突的雙方會面,幫助他們達成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與仲裁員不同,調解員不會取代參與者做出決定。相反,各方會自行決定如何解決分歧。調解員僅起到引導的作用,促進雙方之間的溝通。有時,調解員與參與者單獨會面會很有幫助,有助於他們分析他們的選擇並評估與每個選擇相關的風險。

當事人通常喜歡調解而不是仲裁,因為調解比較有彈性。在調解中,雙方可以協商達成仲裁中可能無法允許的結果。此外,調解有助於重建關係並為處理未來的問題提供指導。調解相對於仲裁的另一個優點是,調解過程更快捷,因為它可以達成具有約束力、可執行且不可上訴的協議。租金委員會調解員通常會在調解會議期間為雙方準備協議,因此雙方離開租金委員會時將手握最終協議。有時,雙方參加調解會議後仍無法達成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該請願書將在約 1-3 個月內安排單獨的仲裁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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