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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協議

我們如何能更好地合作:青少年緩刑和社區組織

指導原則

  • 基於討論的聯合個案規劃
  • 開放、一致的溝通
  • 培養並維繫積極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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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和聯絡資訊:這樣每個人都知道該打給誰

  • 青少年緩刑部門 (JPD) 將在其網站上發布緩刑服務名錄,並與青少年司法服務提供者協會 (JJPA) 和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部 (DCYF) 共享。人員變動將在一週內通知,網站名錄也將定期更新。
  • 社區組織(CBO)每年需向傑克遜維爾警察局(JPD)社區發展專員提交組織名錄,以便分發給緩刑服務部門。人員或聯絡資訊變更將在一個月內通知。

休假和休假:讓孩子和家人始終受到保障

  • 緩刑監督官(DPO)和傑克遜警察局(JPD)社工應將任何休假/請假計劃告知社區矯正辦公室(CBO)工作人員,並指定一名聯絡人在其不在時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CBO工作人員應將任何休假/請假計畫告知負責其個案的緩刑監督官或社工。
  • DPO 和 JPD 社工將收到辦公室外的回复,包括主管的聯絡資訊。
  • 國會預算辦公室 (CBO) 工作人員將收到不在辦公室的回复,包括他們缺席期間由誰代言。

關於年輕人的溝通:讓每個人都能達成共識,年輕人就能得到所有成年人的持續支持

  • 當 DPO、CBO 工作人員以及與年輕人一起工作的任何其他人員透過討論、合作夥伴關係制定案件計劃時,他們將:
    • 圍繞溝通設定共同期望(頻率、方法等) 
      • 確保納入法庭對聯繫頻率的所有期望。 
    • 討論案例計劃,該計劃應為每個團隊成員制定一系列「待辦事項」。
      • 包括所有法庭要求,並接受團隊成員可能不總是同意的情況。
      • 傳達年輕人已經連結的服務。
  • 任何與青少年合作的機構在進行合作個案計畫之前,都需要家長/監護人簽署資訊揭露同意書。
  • DPO、CBO 工作人員、辯護律師、檢察官或任何其他相關機構提出的任何其他轉介都將傳達給所有與年輕人一起工作的人員。
  • DPO、CBO 工作人員以及任何其他與該青少年一起工作的人員都將按照初次會議中製定的協議進行溝通;並根據需要提供最新信息,以支持該青少年及其家庭。
  • 如果出現與青少年相關的問題和擔憂,DPO 和 CBO 工作人員將會進行溝通。積極進展也將及時通報。

報告:讓法院充分了​​解每個青少年的狀況和成長情況

  • 關於報告方面的期望將在初步溝通和案例規劃會議上進行討論。
    • 除非法院另有規定,否則 CBO 將在下次開庭日期前五個工作天向 DPO 發送報告。
  • CBO 工作人員向 DPO 提交的報告將包括優勢、挑戰、年輕人和家庭參與度以及任何其他適當的狀態更新。
    • DPO 將把完整的 CBO 報告附加到法庭報告中以供提交。

培訓和共享學習空間:讓我們一起學習和成長

  • JPD 和 CBO 將成立一個聯合培訓委員會,負責每季舉辦培訓和建立關係活動——該委員會由 JPD 和 CBO 在全市各地的工作人員組成。
  • CBO 工作人員將有機會向 JPD 工作人員學習緩刑 101 課程。
  • JPD 將邀請社區組織在全體員工會議、主管會議和部門會議上介紹他們的專案。
  • CBO 將邀請 JPD 進行現場參觀和演示。
  • JPD 政策變更和更新將在 JJPA 和 DCYF 司法服務提供者會議上分享。

如需更多信息,請聯繫 JPD 社區發展專家 Adrian Garcia,adrian.garcia@sfgov.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