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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福利僱用時通知

必須向所有新聘用的員工發出此通知。

什麼是工傷賠償?

如果您在工作中受傷,您所在的部門依法需要支付工傷賠償金。您可能因以下原因受傷:

工作中的個人事件。例如(但不限於)摔倒傷背、濺到皮膚上的化學物質灼傷、或在送貨時遭遇車禍受傷。

-或者-

工作中長期反覆接觸噪音。例如,包括但不限於因重複相同動作而導致手部、背部或身體其他部位受傷,或因持續的巨大噪音而導致聽力喪失。

-或者-

工作場所犯罪。例如,包括但不限於在商店搶劫中受傷或遭到顧客人身攻擊。

歧視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法》第 132a 條,如果你的雇主因為以下原因懲罰或解僱你,則是違法的:

  • 提出工傷賠償索賠
  • 打算提出工傷賠償索賠
  • 解決工傷賠償索賠
  • 為另一名受傷工人作證或打算為另一名受傷工人作證。

如果發現您所在的部門歧視您,他們可能會被命令您重返工作崗位。您的雇主還可能被要求賠償工資損失、增加的工傷賠償金以及州法律規定的成本和費用。

市政府僱員受傷或患病的工傷賠償由人力資源部 (DHR) 的工傷賠償處 (WCD) 負責管理,適用於大多數市政府部門;Intercare Holdings Insurance Services Inc. 負責管理四個市政府部門(公共衛生部、公共工程部、人力資源部和市檢察官辦公室)以及舊金山市政交通局。更多關於市政府自保工傷賠償計劃的信息,請訪問https://www.sf.gov/resource/2023/workers-compensation

工傷賠償包括哪些福利?

醫療照護:由雇主支付,用於幫助您從工傷或疾病中恢復的費用。醫生問診、住院服務、物理治療、實驗室檢查和X光檢查是一些可能提供的醫療服務。這些服務對於治療您的傷勢至關重要。某些服務(例如物理治療、職業治療和脊椎按摩治療)的金額有所限制。

暫時性殘障 (TD) 福利:如果您在復健期間因受傷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損失工資,您將獲得福利金。您最多可獲得相當於薪水三分之二的福利金。州法律規定了最低和最高福利金限額。如果您符合資格,您將每兩週領取一次福利金。對於大多數傷害,自受傷之日起五年內,福利金不得超過 104 週。當您重返工作崗位、醫生允許您繼續工作或告知您的傷勢已基本改善時,暫時性殘疾 (TD) 福利金將停止發放。

永久性殘障 (PD) 福利:如果您未能完全康復,則可獲得福利金。如果您符合資格,每兩週可領取一次福利金。州法律規定了每週最低和最高福利金金額。福利金金額取決於:

  • 您的醫生的醫療報告
  • 你的年齡
  • 你的職業

補充就業安置福利金 (SJDB):這是一張最高 6,000 美元的代金券,可用於在經批准的學校進行再培訓或技能提升、購買書籍、工具、執照或認證費用,或其他幫助您找到新工作的資源。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則有資格獲得此代金券:

  • 您患有永久性殘疾。
  • 在索賠管理員收到醫生報告您已達到最大程度的醫療康復後 60 天內,您的雇主沒有提供常規、調整或替代工作。

重返工作補充計畫:如果您在2013年1月1日之後受傷,並且已領取補充就業安置補助券 (SJDB),您可能有資格從工傷賠償部 (DIS) 的重返工作補充計畫 (RTWSP) 獲得額外補助。如有任何疑問或認為自己符合資格,請致電1-800-736-7401聯絡資訊與援助部門,或造訪網站https://www.dir.ca.gov/RTWSP/RTWSP.html

死亡撫卹金:如果您因工傷或疾病死亡,您的配偶、子女或其他受扶養人將獲得撫卹金。撫卹金金額取決於受扶養人的數量。撫卹金每兩週支付一次,每週至少224美元。此外,工傷賠償還提供最高1萬美元的喪葬補助。

工傷賠償還有其他福利嗎?

州殘障福利:當工傷賠償金被延遲、拒絕或終止時,您可以向就業發展部 (EDD) 申請州殘障福利。由於申請時間有限,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當地 EDD 辦公室或訪問其網站www.edd.ca.gov

警察和消防員宣誓人員的殘疾工資 (DP):宣誓的警察和消防員可獲得殘疾工資,這是一種工資延續形式,受傷員工可獲得全額工資代替臨時殘疾 (TD) 福利,直到他們重返工作崗位或最多 365 天。

針對所有其他宣誓人員的《勞動法》第 4850 條:對於所有其他宣誓人員,員工將獲得 LC 4850 工資延續福利,直到受傷員工重返工作崗位或受傷之日起 5 年內最多 365 天。

人身傷害賠償:人身傷害賠償(也稱為毆打賠償)是一種持續支付工資的方式,適用於非宣誓或文職的市政府僱員,其在履行職責時,遭受他人刑事攻擊而受傷並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情況(定義見《行政法典》第16.170條)。人身傷害賠償將支付至僱員返回工作崗位為止,或最長支付12個月。

工傷賠償詐欺是犯罪行為!

任何人為了取得或拒絕工傷賠償福利或款項而故意或導致他人做出任何虛假陳述,均屬重罪。一旦罪名成立,將處以最高15萬美元罰款和/或最高五年監禁。

如果我受傷了該怎麼辦?

向您的主管報告您的受傷!

無論傷勢多麼輕微,都要立即告知您的主管。切勿拖延-提出索賠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您的雇主在30天內未獲悉您的受傷情況,您可能會失去獲得福利的權利。如果您的傷勢或疾病是逐漸加重的,請在得知其由工作引起後立即報告。對於逐漸加重的工傷,您有一年的時間(從您意識到您的傷勢與工作相關之日起)提出索賠。如果您無法向雇主報告,或在報告受傷後沒有收到索賠管理員的回复,請自行聯絡索賠管理員。

您可以在www.caworkcompcoverage.com 上找到雇主的工傷賠償保險公司的名稱。如果您沒有投保或保險已過期,請聯絡勞工標準執行局 (DIS),網址為www.dir.ca.gov/DLSE ,因為所有員工都必須依法投保。

負責處理索賠的一方

舊金山市和縣
人力資源部
工傷賠償部門
1 South Van Ness,4樓,舊金山,CA 94103
415-652-0880

Intercare Holdings 保險服務公司
郵政信箱 211012
明尼蘇達州伊根 55121
916-677-2500

如有需要,接受緊急治療

如果是醫療緊急情況,請立即前往急診室。告知為您治療的醫護人員您的傷勢與工作有關。您的部門可能會告訴您去哪裡就診。

緊急電話號碼

如需緊急醫療護理,請撥打 911。

對於非緊急醫療護理,請聯絡您的部門、工傷賠償索賠管理員,或前往https://www.sf.gov/designated-medical-treatment-facilities上列出的任何經批准的指定醫療機構

填寫 DWC 1 索賠表並將其交給您的部門聯絡人或 DPO

您的雇主必須在獲悉您受傷或患病後一個工作天內向您提供DWC 1索賠表。請填寫員工部分,簽名後交回您的主管、DPO或指定的WC聯絡人。您部門的WC聯絡人隨後會向索賠管理員提交您的索賠申請。市政府必須在收到DWC 1索賠表後一個工作天內批准治療。如果傷害是由反覆接觸引起的,您有一年的時間(從您意識到自己的傷害與工作相關之日起)提交索賠。

無論哪種情況,您都可能獲得最高 10,000 美元的雇主支付醫療費用,直到您的索賠被接受或拒絕。市政府(CCSF WCD 或 Intercare)最多有 90 天的時間來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您的索賠。對於被推定為與急救人員工作相關的傷害,確定責任的時間將縮短至 75 天。否則,您的案件將被推定為可賠償。您的雇主或索賠管理員將向您發送“福利通知”,告知您索賠的狀態。

關於醫療保健我還應該了解什麼?

什麼是主治醫師(PTP)?

這是全面負責治療您受傷或疾病的醫生。他們可能是:

  • 您在工作中受傷之前書面指定的醫生,
  • 來自醫療服務提供者網路 (MPN) 的醫生,
  • 如果您的雇主沒有 MPN,則由您的雇主在受傷後的前 30 天內選擇的醫生,或者
  • 如果您的雇主沒有 MPN,則您在前 30 天後選擇的醫生。

什麼是醫療服務提供者網路 (MPN)?

MPN 是一組精選的醫療保健提供者,專門為受傷工人提供治療。舊金山市和縣已設立 MPN(編號 1258),負責處理所有工傷和職業病。因此,如果您在受傷前沒有指定醫生,您將會就診 MPN 醫生。首次就診後,您可以從 MPN 名單中選擇其他醫生。您可以在此處找到舊金山市醫療服務提供者網路 (Med-Provider Network) 的清單: https://www-lv.talispoint.com/intermed/ccsfmpn/

什麼是預先指定?

預先指定是指您指定您的常規醫生,以便在您因工受傷時為您治療。該醫生必須是醫學博士 (MD)、骨科醫學博士 (DO) 或擁有 MD 或 DO 的醫療團體。您必須在受傷或生病之前以書面形式指定您的醫生。如果您有非工傷和疾病的醫療保險,您可以預先指定醫生。該醫師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 款待了你,
  • 保留您受傷前的病史和記錄,並且
  • 同意在您受傷或生病之前為您治療工傷或工病。

您可以使用本通知隨附的「醫師預先指定」表格。填寫完成後,請務必將其交給您所在部門的人事主管 (DPO) 以及表格上註明的 Intermed CCS。

脊椎矯正治療的次數有限制嗎?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州法律不允許脊椎按摩師在接受24次脊椎按摩治療後繼續擔任您的主治醫生。如果您接受了24次脊椎矯正治療後仍需要治療,則必須選擇一位非脊椎按摩師的新醫師。 「脊椎矯正就診」是指任何脊椎按摩診所就診,無論所提供的服務是否涉及脊椎按摩手法或僅限於評估和管理。

24 次就診的例外情況包括由外科醫生或外科醫生指定的醫生根據工傷賠償部醫療治療利用計劃的術後部分規定的術後物理醫學就診,或者您的索賠管理員已書面授權額外就診。

如果出現問題怎麼辦?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大膽說出來。請與負責理賠的部門或理賠員溝通,並嘗試解決問題。如果以上方法無效,請嘗試以下方法尋求協助:

聯絡加州工傷賠償資訊與援助部門 (DWC)。對於市府替代性爭議解決計畫未涵蓋的索賠,您可以聯繫工傷賠償處 (DWC) 資訊與援助部門 (I&A)。 DWC 遍布全州的 24 個辦事處均提供有關加州工傷賠償法律賦予的權利、福利和義務的資訊和援助。 I&A 官員可協助您無需正式訴訟即可解決爭議。他們的目標是讓您獲得全額且及時的福利。他們的服務是免費的。如需聯絡最近的 I&A 部門,請致電 1-800-736-7401 或造訪https://www.dir.ca.gov/dwc/ianda.html

最近的州工人賠償資訊和援助單位位於:

金門大道455號,2樓
舊金山,CA 94102
415-703-5020

警察和消防宣誓人員的替代性爭議解決計劃

《勞動法》第 3201.7 條允許雇主和工會制定勞資替代性爭議解決計劃 (ADR),俗稱“豁免條款”,以解決工傷賠償糾紛。這些糾紛原本需透過加州工傷賠償部門監督的州政府管理程序解決。舊金山市縣 (CCSF) 已與舊金山警察協會和舊金山消防員地方工會 798 達成協議,針對這兩個勞工組織承保的現任和退休員工在 2019 年 7 月 1 日或之後遭受和/或索賠的所有傷害,透過豁免條款解決工傷賠償糾紛。有關豁免條款計劃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DHR 網站: https://www.sf.gov/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program

根據《豁免協議》涵蓋的工傷賠償索賠使您有權:

  • 員工組織批准的監察員 Maria B. Mariotto 的服務,她作為會員倡導者,協助受傷員工解決您在索賠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任何問題。
  • 使用勞工代表批准的獨立醫療評估員 (IME) 解決醫療和醫療法律糾紛。
  • ADR 專案主管負責批准和解並負責整體專案監督。
  • 經您的勞工組織批准的調解員和仲裁員可以有效地解決出現的法律糾紛。

CCSF ADR 計畫涵蓋的受傷員工如對索賠有任何疑問或疑慮,可以聯繫負責其索賠的理賠員或其監察員兼會員倡導者 Maria B. Mariotto(電話:415-932-6770)。

諮詢律師

大多數律師提供一次免費諮詢。如果您決定聘請律師,他們的費用可能會從您的部分福利中扣除。如需了解工傷賠償律師的姓名,請致電加州律師協會 (State Bar of California) 415-538-2120 或造訪其網站www.californiaspecialist.org 。您也可以致電 1-800-736-7401,從您當地的工傷賠償部門 (I&A Unit) 取得律師名單。

警告!

如果您在自願參加的下班後娛樂、社交或體育活動中受傷,且該等活動不屬於您的工作職責範圍,市政府通常不會支付工傷賠償金。

附加權利

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或《加州公平就業和住房法案》,您可能還有其他權利。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加州民權部門,電話:1-800-884-1684,或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電話:1-800-669-4000。

本通知所包含的資訊符合《勞動法》第 3551 和 3553 節以及《加州法規》第 8 章第 9880 和 9883 節中的資訊要求。本文件已獲得工人賠償行政主管機關的批准。

請造訪加州工人賠償部門網站www.dwc.ca.gov或致電 1-800-736-7401。

加州工業關係部
1515 Clay Street,17樓
奧克蘭,CA 94612

列印版本

工傷賠償福利僱用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