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轉讓稅

轉讓稅是針對將土地或不動產從一個人(或實體)轉讓給另一個人而徵收的稅。

要知道什麼

要知道的事情

當您記錄轉讓財產的文件(例如契約)以及法人實體改變控制權時,應繳納轉讓稅。同時,您還需要提交轉讓稅宣誓書。轉讓稅率是可變的,取決於契約轉讓所支付的對價(購買價格)或法人實體轉讓的公平市場價值。

該怎麼辦

填寫轉讓稅宣誓書

轉讓稅宣誓書解釋了您的交易的性質並確定轉讓是否應納稅。 

在向我們的辦公室記錄轉讓本市任何土地、房產或其他不動產的文件時,您必須向我們的辦公室提交轉讓稅宣誓書。 

這包括以下文件:

  • 契約(所有類型),
  • 租賃備忘錄, 
  • 地役權的授予, 
  • 租賃或轉租的轉讓, 
  • TDR 轉讓證書, 
  • 或影響未記錄法人實體交易的一份或多份文件,即使無需繳納轉讓稅。 

提交截止日期:在提交契約(所有類型)、租賃備忘錄、地役權授予、租賃轉讓、轉租轉讓或未記錄的法人實體交易時,即使沒有轉讓稅到期的。

轉讓稅宣誓書必須以英文填寫。我們提供中文、西班牙文和他加祿語版本供參考。 

此外,轉讓財產時,您必須提交初步所有權變更報告。 

徵收轉讓稅的權力和文件轉讓稅免稅清單載於《舊金山商業和稅收法規法典》第 12C 條。

支援訊息

特殊情況

租賃權

對期限為 35 年或以上的租賃權以及涉及在舊金山擁有不動產的法人實體的轉讓也徵收轉讓稅。 

豁免

只有當記錄方申請有效的文件轉讓稅豁免時,才會獲得豁免(有關有效豁免和計算轉讓稅的信息,請參閱轉讓稅宣誓書)。如果申請轉讓稅豁免,則必須在記錄時提交證明豁免的書面文件,否則應繳納轉讓稅。書面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法人實體的信託或組成文件的副本(即有限責任公司營運協議、公司章程/會議記錄/登記冊、合夥協議等)

轉讓稅宣誓書必須附上所有提交備案的文件,其中應繳納轉讓稅或申請豁免。 

若要了解哪些其他類型的交易免徵轉讓稅,請造訪我們的了解轉讓稅頁面。

確定您的轉讓稅率

  • 如果總價值或對價超過 100 美元但小於或等於 250,000 美元,則每 500 美元或其部分的稅率為 2.50 美元
  • 如果總價值或對價超過 250,000 美元但低於 1,000,000 美元,則每 500 美元或其部分的稅率為 3.40 美元。 
  • 如果總價值或對價為 1,000,000 美元或以上但低於 5,000,000 美元,則每 500 美元或其部分的稅率為 3.75 美元。
  • 如果總價值或對價為 5,000,000 美元或以上但低於 10,000,000 美元,則每 500 美元或其部分的稅率為 11.25 美元。
  • 如果總價值或對價為 10,000,000 美元或以上但低於 25,000,000 美元,則每 500 美元或其部分的稅率為 27.50 美元。 
  • 如果總價值或對價為 25,000,000 美元或以上,則每 500 美元或其部分的稅率為 30.00 美元。 

獲得協助

地址

Office of the Assessor-RecorderCity Hall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Room 19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Our regular office hours are from 8:00 am to 5:00 PM. Our in-person document recording hours are from 8:00 am to 4:00 pm. 

電話

評估記錄員辦公室628-652-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