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步
感謝您提交因火災而流離失所的租戶住房優先權證明申請。
我們已收到您因火災而流離失所的租戶住房優先權證明申請。要完成申請,您必須上傳、傳真、郵寄或親自遞交您的政府頒發的身份證明文件和所需文件。
Mayor's Office of Housing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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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火災疏散核實表
對於因火災而流離失所的情況,您可以下載《火災流離失所核實表》 ,該表必須由公共安全官員填寫(如果您無法下載該表格,官員可以提供一份)。
如需填寫表格,請聯絡舊金山人類服務機構 - 緊急應變部門的 Dina Austin(地址:1650 Mission Street): HSAFireResponse@sfgov.org或 415-557-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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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以下三個選項(A、B 或 C)中選擇一項,以證明您在流離失所時的居住地。
選項 A - 搬遷地址的已簽署租賃協議副本
或者
選項 B - 以下任一顯示服務地址的公用事業帳單文件(日期必須在火災發生日期前 45 天內):
- 瓦斯和電力
- 水
- 垃圾
- 有線電視和網路
- 座機電話
或者
選項 C - 以下兩份文件(日期必須在火災流離失所日期前 45 天內):
- 身分證件:政府核發的有流離失所地址的身分證件
- 水電費帳單:手機
- 政府部門:公共福利記錄(例如社會安全收入補助/社會安全殘障保險、加州醫療補助、一般援助、加州食品券)、美國國稅局/加州特許經營稅委員會的納稅申報表、選民登記或車輛登記
- 工作/學校證明:工作證明文件、薪資單、學校記錄(需包含出生日期)或居民學費證明
- 醫療:帳單文件
- 財務資訊:銀行/信用社帳單、信用卡帳單
- 保險:醫療、牙科、視力、人壽、房屋、租屋、失業保險或車輛保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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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連續居住聲明表
如因火災而流離失所,您必須填寫並簽署《持續居住聲明》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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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的文件貼上標籤。
請確保您提交給住房和社區發展部的文件上清楚地標明您的姓名以及您在確認電子郵件中收到的流離失所租戶住房優先權證書申請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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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您的文件(包括政府核發的身份證件)透過安全上傳方式提交至 Bo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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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透過傳真提交您的文件。
將您的文件傳真至 MOHCD,傳真號碼為 628-652-5824。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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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透過郵寄或親自遞交的方式提交文件。
請將您的文件郵寄或寄至:
DTHP計劃
市長住房和社區發展辦公室
南範內斯大道1號,5樓
加州舊金山,郵編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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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衛生和社區發展部將以書面形式與您聯繫,告知您的資格狀態和/或是否需要任何其他文件。
如果您對本計畫或申請流程有任何疑問,請發送電子郵件至DTHPcertificate@sfgov.org或致電 (415) 701-5500。我們將在 48 小時內盡力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