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收集

全市雇員無人機政策

Committee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IT)

2019年9月19日核准

舊金山市和縣(「市」)致力於採用科技來幫助改善其服務,同時保護居民的隱私和安全。為了公共利益而使用無人機預計將透過更有效地利用城市資源使城市居民和遊客受益。

目的和範圍

本無人機政策(「政策」)旨在指導已獲批准開展無人機專案的參與部門的官員、員工和承包商。 「無人機」一詞是指由飛行員透過地面控制系統操控,或透過機載電腦、通訊鏈路或其他任何附加設備自主飛行的無人駕駛飛行器。

本政策將進行評估,評估期將於2020年9月結束,評估結果將提交COIT進一步審議。在評估期間,由市長辦公室、市行政長官和COIT代表組成的無人機監督委員會將審核所有參與部門的無人機項目,並根據需要向COIT提出修訂本政策的建議。

本政策適用於參與市立無人機計畫的所有部門,包括各委員會、員工、承包商和志工。民選官員、員工、顧問、志工和供應商在代表市政府工作時,均須遵守本政策。

政策聲明

該市的無人機政策要求每個參與部門制定符合本文件所述要求的政策。各部門可以對其無人機政策增加要求,但不得刪除本文件中的任何要求,也不得將無人機用於各部門「授權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所有部門政策必須經COIT工作人員批准後方可使用。

部門無人機政策必須由參與部門的所有無人機操作員以及任何有權存取可能包含個人識別資訊的無人機資料的人員審查並簽署。

未經授權使用無人機或從事與本政策不符的活動,可能導致相關官員或雇員受到紀律處分,包括但不限於終止僱傭關係或免職,以及處以相應的罰款和處罰。本政策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修改或減少官員或僱員根據其集體談判協議享有的任何正當程序權利。

無人機的授權使用僅限於以下部門使用案例。

審計長辦公室

  • 災害應變與復原:對受災害或緊急狀況影響的地區進行空中審核。

消防處

  • 災害應變:評估與地區調查
  • 緊急應變:建築物火災偵察
  • 搜救:空中或水上無人機。
  • 訓練:緊急應變行動的評估與評估。

公共水電瓦斯費

  • 施工管理:檢查工程現場是否符合合約和環境法規遵循。
  • 災害應變與復原:在自然災害或其他影響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基礎設施或資產的緊急事件期間和之後進行檢查和初步損害評估。
  • 環境監測與記錄:檢查植被類型和健康狀況、野生動物、溪流/水庫。
  • 檢查:對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的財產和資產進行調查和評估。
  • 市場推廣和公共宣傳:拍攝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 (SFPUC) 基礎設施和設施的影片和靜態圖像,以製作用於教育和宣傳目的的傳媒。

港口

  • 災害應變與復原:災害期間及災害後的檢查。
  • 檢查:對港口設施進行調查和評估。
  • 行銷:影片和照片拍攝。

公共工程

  • 施工管理:檢查項目,記錄侵蝕區域,並製作進度報告和已完成項目的資訊材料。
  • 災害應變與復原:在災害應變時,對受災的自然區域、財產、道路或資產進行空中拍攝和偵察。
  • 環境監測:評估城市所有街道樹木的狀況和健康狀況。
  • 檢查:對橋樑、建築物外牆和立面、屋頂或位於難以到達區域的資產進行勘測和檢查,包括太陽能板和屋頂安裝的空調機組。
  • 測繪:所有地形測繪專案的公共資產管理,提供地形資料收集的基礎影像,創建補充數位高程模型,支援現場工作,審核竣工圖,以及檢查難以進入或危險的地點。

休閒與公園

  • 施工管理:檢查 SFRPD 工程現場是否符合合約和環境法規遵循。
  • 災害應變與復原:災害期間及災害後對財產、設施及資產進行檢查。
  • 緊急應變:公園管理員對公園土地上的緊急情況做出快速反應。
  • 環境監測:審核動植物種類和健康狀況、溢出物和洩漏、侵蝕情況。
  • 檢查:對 SFRPD 的房產、設施和資產進行調查和評估。
  • 地圖繪製:數位高程模型、土地利用圖、3D模型、等高線。
  • 行銷:影片和照片拍攝。
  • 搜救:在緊急情況下進行偵察和援助,包括水上和陸地行動。

科技

  • 影片製作:拍攝影片和靜態照片,作為城市影片製作計畫的一部分。

政策要求

本政策的首要任務是保障三藩市居民、企業和遊客的隱私和安全。部門的政策必須與本政策保持一致,並遵守所有市、州和聯邦法律法規以及所有州和聯邦憲法保障。審核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關於市政府註冊和使用無人機的要求

規格:

  • 每架城市無人機都必須配備全球定位系統。用於操作無人機的軟體和/或韌體必須保持最新狀態並維護。

安全:

  • 無人機必須以安全的方式操作。城市無人機的操作不得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無人機不得配備任何功能(例如燈光、顏色),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分散駕駛或其他飛行器的注意力。
  • GPS訊號遺失的無人機應設定為懸停模式。此外,與遠端操作員失去訊號或偵測到電量過低的無人機應設定為返航。

訓練:

  • 無人機操作員必須獲得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頒發的遠端飛行員證書,並且必須遵守 FAA 的所有其他要求。

通知:

  • 各部門應透過在醒目公共區域張貼告示,告知民眾計畫在作業地點進行的無人機作業。此外,各部門也應至少提前24小時在開放資料入口網站上發布所有無人機飛行資訊摘要,告知民眾。部門通知應包含飛行資訊摘要和擬收集的資料類型(請參閱附錄B中的城市飛行資訊摘要表)。
  • 注意:無人機用於緊急授權用途時無需事先通知。在這種情況下,飛行總結資訊必須在操作結束後 48 小時內提交。

禁入區域:

  • 未經相關部門批准,無人機不得在機場五英里範圍內或任何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禁飛區內使用。市政無人機操作必須遵守FAA的規定。
  • 未經舊金山交通局授權,無人機不得在電車、電車或輕軌線路電線上空盤旋,也不得在鐵路、公車和停車控制設施場地上空盤旋。
  • 未經建築管理方或業主授權,無人機不得在歷史地標500英尺範圍內飛行,除非有緊急情況或獲得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的豁免。三藩市歷史地標的定義請見《舊金山規劃法》第10條(例如市政廳、渡輪大樓)。
  • 未經港口和/或碼頭營運商許可,無人機不得飛越受《2002年海上交通安全法》管轄的港口區域。港口官員將向市政府機構提供受監管海事設施清單。

隱私:

  • 各部門必須有經授權的目的才能使用無人機收集資訊或使用無人機收集的資訊。若意外收集到可用於識別個人身分或隱私的訊息,各部門必須從原始資料素材中刪除所有個人識別資訊。

資料安全:

  • 強烈建議各部門盡可能僅即時傳輸無人機數據,而不要保留任何無人機數據。建議各部門在業務目的達成後,不要保留原始的、未經處理的無人機資料存檔。各部門必須限制對所保留的任何原始無人機視訊素材的存取權限,僅限授權人員。原始無人機資料的分發僅限於授權部門,且僅用於資料清洗和處理。在所有其他情況下,除緊急公眾安全需要或法律要求外,市政府不得在各部門之間交換原始的、未經處理的無人機採集數據,也不得向公眾披露此類數據。
  • 各部門最多可保存一年的原始資料。任何例外情況均須提供文件證明和明確的理由,並由部門工作人員維護,以供資訊科技委員會 (COIT) 審核。

法規遵循:

承包商:

  • 若與第三方簽訂無人機營運合同,合約應考慮包含以下要求:
    • 該部門應要求承包商遵守該部門批准的無人機政策,該政策應作為附件附在合約中並透過引用納入合約。
    • 無人機拍攝素材的所有權和處理-「城市數據」包括但不限於由市政府或代表市政府收集、使用、維護、處理、儲存或產生的所有數據,包括因使用承包商提供的服務而產生的數據。市政府保留對城市數據的所有權和權利,包括基於城市數據創作的衍生作品以及適用於該數據的許可。承包商必須按照適用於舊金山城市學院 (CCSF) 員工的相同隱私和資料安全要求處理城市資料。
    • 禁止未經授權的使用 - 未經授權使用無人機或從事與本政策不符的活動,可能導致相關合約終止,並處以相應的罰款和處罰。
    • 資料安全-承包商必須確定用於刪除在授權飛行期間可能偶然收集到的個人識別資訊的申請表。
    • 保險要求-承包商無人機操作員必須提供符合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 (SFPUC) 目前對承包商保險要求的責任保險 (liability insurance)證明。
    • 使用協議條款 - 如果承包商或其分包商根據本許可證直接或間接使用無人機系統 (UAS) 進行任何活動,承包商應確保此類活動已投保無人機系統保險。承包商必須提交總保額至少為 2,000,000 美元的無人機系統保險證明。保險證明必須包含一份單獨的保單批註,證明無人機系統已投保,且至少應涵蓋人身和財產損失。此外,還必須提交第二份(單獨的)批註,將三藩市市和縣及其官員、代理人和員工列為該保險的附加被保險人 (additional insured)。注意:這兩份批註均需單獨附在保險證明上。

角色與職責

  1. 參與無人機評估年度的各部門必須制定符合本文件各項要求的政策。所有參與部門的無人機操作員以及任何能夠存取可能包含個人識別資訊的無人機資料的人員,都必須審查並簽署該部門無人機政策。
  2. 無人機諮詢委員會將審核和評估部門授權的無人機使用案例,並就無人機的持續使用向COIT提出建議。無人機諮詢委員會將由市長辦公室、市行政長官和COIT的代表組成。

定義

  • 個人識別資訊:能夠單獨或與其他個人或身分識別資訊結合使用,從而識別或追蹤個人身份的訊息,這些資訊與特定個人相關聯或可關聯。
  • 無人機數據:指城市無人機收集的資訊。 「原始」無人機資料是指未經處理和移除所有個人識別資訊的無人機資料。原始無人機數據的分發和使用受到嚴格限制。

問題

所有關於此政策的問題應直接諮詢員工的市參事或部門主管。同樣,關於其他適用的無人機使用法律或隱私相關問題,也應諮詢員工的市參事或負責人,但市參事或負責人有權決定是否將問題提交給資訊科技委員會(COIT)。員工也可以聯繫其工會,就其在這些法律及其他法律下的權利和義務尋求建議或資訊。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