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合理的住宿政策

《美國殘疾人法案》(ADA) 和民權部不允許雇主因殘疾而歧視合格的申請人和員工。

誰受到保護?

該法律涵蓋合格的申請人和殘疾員工。合格的殘疾人被定義為符合所擔任或尋求的職位的技能、經驗、教育和其他與工作相關的要求的殘疾人,並且無論有或沒有合理的便利,都可以履行該職位的基本職能。 。

殘疾人是指具有以下特徵的個人:

  • 患有限制主要生活活動的身體或精神障礙;或者
  • 有雇主已知的此類損害記錄;或者
  • 被雇主認為有或曾經有過這種缺陷;或者
  • 被雇主視為患有或曾經患有某種障礙或病症,目前不會造成殘疾,但可能會成為殘疾。

需要特殊教育或相關服務的障礙也屬於殘疾。

主要生活活動包括看、聽、呼吸、行走、說話、學習、工作、照顧自己、執行體力任務、舉重以及其他身體、心理和社會活動等。

您依法享有的權利

申請人

  • 雇主必須為合格的殘疾申請人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使他們能夠參與工作申請流程並被考慮獲得工作。
  • 必須根據需要提供合理的便利,以確保殘疾人在申請和選拔過程中享有平等的機會,除非這樣做會造成過度的困難或對其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構成直接威脅。
  • 雇主不必為不具備其所尋求職位資格的個人提供便利。
  • 測試必須與工作相關,即旨在衡量員工在工作中所需的技能和能力。
  • 法律禁止歧視,但不要求採取平權行動。雇主可以自由僱用最合格的申請人。

僱員

  • 法律禁止所有僱用行為中的歧視,包括但不限於晉升、調動、解僱、報酬、工作分配、休假、附加福利、培訓、活動以及任何其他僱用條款、條件或特權。
  • 雇主必須為合格的殘疾員工提供合理的便利,除非這樣做會造成過度的困難或對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構成直接威脅。
  • 雇主不必為不符合其所擔任職位資格的員工提供便利。

體檢及詢問

  • 雇主不得要求申請人進行體檢或回答任何與殘疾相關的問題。雇主可以詢問求職者或員工履行工作相關職能的能力,並可以回應求職者或員工的合理便利要求。
  • 一旦發出有條件聘用通知,雇主可以要求進行體檢或詢問與殘疾相關的問題,前提是檢查或問題與工作相關並符合業務需要,並且同一工作類別的所有入職員工均須接受體檢或詢問殘疾相關問題。
  • 雇主可以要求員工進行體檢或詢問與殘疾相關的問題,前提是檢查或問題與工作相關且符合業務需求。
  • 雇主可能需要醫療文件來評估員工或申請人的合理便利請求。
  • 法律允許進行非法使用藥物檢測,不受上述限制。

保密性

醫療相關資訊應保密,主管人員、安全人員、合規負責人或其他特定需要了解的人員除外。

合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