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解答
Q:我想在市府裡畫一幅壁畫-我首先該做什麼?
A. 有關在三藩市創作壁畫的所有相關信息,請參閱我們的壁畫設計審批指南部分。
Q:我想在三藩市做一個臨時藝術計畫。我需要獲得藝術委員會的批准嗎?
答:如果您的專案位於市屬土地上,或由市政府資金資助,無論專案地點如何,都必須獲得藝術委員會的批准。如果您的專案位於私人土地上,且並非由市府資助,則無需獲得藝術委員會的批准。請參閱《臨時藝術指南》 。
Q:我如何才能找到公共藝術的機會?
答:我們鼓勵對公共藝術委託計畫感興趣的藝術家訂閱本機構的新聞通訊,並查看本網站的「機會」部分,以了解最新的機會。
我們不鼓勵提交未經邀請的作品。所有作品均為專案委託創作,我們很少購買現有作品。我們更希望藝術家針對特定項目提交申請。
Q:申請需要哪些資料?
答:具體申請要求詳見藝術委員會發布的資格預審申請書,該申請書用於公佈每個新的計畫機會。通常,藝術家需提交最多10張展示其最佳作品的圖片、履歷、意向書和附有註釋的幻燈片清單。申請時無需提交專案提案。所有申請均透過SlideRoom平台提交。
Q:我需要有相關經驗才能被選中參與專案嗎?
答:有些計畫需要藝術家具備特定媒材的經驗或專業知識,但藝術委員會鼓勵尚未創作過永久性公共藝術計畫的藝術家申請。藝術家需要證明他們將聘請專業人士協助專案的設計和實施。
Q:需要具備哪些資格和選拔標準?
答:請參閱特定項目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以取得評估申請標準的準確資訊。大多數項目採用以下標準:
- 透過幻燈片和其他輔助材料中對以往作品的展示,體現了藝術價值和原創性。
- 藝術家的創作手法和風格是否與專案的意圖和場地相符。
- 能夠在專案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並在設計和審查過程中到三藩市現場。
- 具有類似規模和範圍的專案經驗,或具備獲取專業諮詢以協助專案設計和執行的成熟能力。
每個公共藝術計畫都會設立一個遴選小組,成員包括藝術專業人士以及市級和社區機構的代表。遴選小組推薦的藝術家人選將提交視覺藝術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批,最終由藝術委員會進行最終批准。
由於我們的大多數專案都具有協作性質,因此熟悉設計團隊協作、公共機構和公眾審查流程以及相關經驗將非常有幫助。
除非另有要求,請勿提交具體方案。藝術家或藝術家團隊入選後,通常會在與專案設計師/建築師、市政府機構和社區代表會面後,被要求制定概念方案。
Q:還有其他要求嗎?
答:三藩市市府和縣為實現機會平等和福利平等,要求所有接受公共資金的實體遵守《行政法規》第 12B 和 12D 條的規定,向已登記的家庭伴侶提供平等福利,並證明其真誠努力僱用少數族裔擁有、女性擁有和位於三藩市的承包商。
被選中的藝術家除了要遵守相關的聯邦、州和地方法規外,還需遵守《美國殘疾人法案》的要求,並鼓勵他們與藝術委員會和殘疾人社區合作,創作對項目和物理無障礙問題敏感的藝術作品。
Q:如何讓我的藝術作品出現在新建的私人住宅項目中? (三藩市私人建築1%增值計畫)
答:在三藩市市中心的C-3區,私人建設工程需符合1%的藝術裝飾預算要求。藝術家的選擇由開發商自行決定。這項要求由市規劃部門負責監督。規劃人員會確保藝術作品可供公眾欣賞,符合其認可的公共藝術類別,且金額不超過建築成本的1%。此類藝術作品無需經過任何公共程序,也無需藝術委員會的批准,除非作品位於市屬土地上。這1%的預算不能用於專案建築師提出的建築裝飾方案。規劃署出版一本關於此項要求的宣傳冊,供開發商參考。您可以透過電話(415) 558-6378聯繫規劃署。
Q:我如何向市府贈送藝術品(例如雕塑、繪畫、紀念碑或其他紀念藝術品)?
答:請查閱藝術委員會的捐贈政策。請注意,如果您希望推進您的項目,您或您的機構需要承擔與捐贈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20年維護基金的費用。藝術委員會無法協助您尋找合適的場地,也無法保證公共用地上的場地申請獲得批准。您需要透過管理該地塊的政府機構進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