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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確認您的街道地址是否允許。
位置指南
- 卡車/拖車房必須:
- 停在路邊合法停車位
- 不得逆停車。
- 佔用平行停車位
- 人行道寬度至少要達到 10 英尺,才能容納餐車。
- 卡車/拖車房必須保持最小間隙:
- 距離現有餐館主入口 75 英尺
- 來自街頭藝術家的 8'
- 距路邊退貨處 5 英尺
- 6英尺行進路線
- 距離街道家具 6 英尺
- 距消防栓7英尺
- 距離公車月台12英尺
- 距離藍色地帶 12 英尺
- 週一至週五,上午 7:00 至下午 5:00,距離公立中學或初中 500 英尺範圍內。
- 週一至週五,上午 7:00 至下午 5:00,距離大多數公立高中 1000 英尺範圍內。
- 有關更完整的要求清單,請參閱DPW 182,101 號命令。
請注意,公共衛生局要求提供洗手間驗證(距離餐車 200 英尺範圍內的物業所有者/企業必須以書面形式同意您的員工使用其洗手間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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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三藩市工務局申請流動食品設施許可證
您需要提交以下內容:
- 已完成公共工程行動食品設施申請表
- 用於辦理身分證件的許可證申請人照片兩張(即護照尺寸照片)
- 場地平面圖
- 選單範例或詳細清單
- 費用:一半的處理費、通知費和檢驗費
場地平面圖詳情
- 繪製擬建餐車位置的示意圖,標示餐車周圍的所有區域,包括距離尺寸。請參閱範例圖。
- 圖紙無需用電腦繪製或按比例繪製,但必須使用尺子繪製,並且清晰易讀。
- 標示餐車與樹木、報紙架、自行車架、標誌牌、停車計時器、消防栓、公用電話、路燈等之間的尺寸。
- 標出餐車的長度和寬度。
- 顯示人行道的寬度。
- 包括地界線、街道名稱和指北箭頭。
請將申請表資料的電子版(PDF格式)寄至bsmpermitdivision@sfdp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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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照公開通知流程處理您擬選址的相關事宜。
您的餐車申請表審核通過後,需在擬定地點張貼告示10天,並通知擬定地點75英尺範圍內的社區居民。公眾有30天時間提交意見。
如果有人對您的提案提出異議且無法解決,您需要參加公開聽證會。聽證官將聽取您申請表的相關事實,並向公共工程主管提出建議。主管將批准或駁回聽證官的建議。
如果沒有任何問題和/或反對意見,您將獲得 90 天的臨時批准。
在最終批准前,三藩市工務局需要以下所有材料:
- 三藩市商業登記(請參閱步驟 5)
- 責任保險 (liability insurance),將三藩市市和縣及其官員、員工和代理人房源附加被保險人 (additional insured),一般責任保險保額不低於 200 萬美元。責任保險 (liability insurance)樣本
- 車輛管理局登記(適用於卡車和拖車房)
- 衛生證明(公共衛生局)(請參閱步驟 8)
- 三藩市消防處證書(參見步驟 8)
- 匯出剩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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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食品加工中心來清潔和存放您的餐車
您需要將餐車停放在指定的地點。請在三藩市尋找一家中央廚房。註冊公司時(第五步),您應該將中央廚房的地址填寫為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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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你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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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您的餐車符合建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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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您的流動食品設施衛生許可證
申請營業執照需要以下資料:
- 兩套餐車比例圖,展示了設備、表面和材料。移動式餐飲設施的建造需求。
- 餐車內外照片
- 選單副本,包括每道菜的製作地點、時間以及烹飪方式。
審核移動食品設施 (MFF)申請表清單以及提交移動食品計劃審核時需要包含的內容。
申請健康許可證點擊“食品申請”->“流動食品設施申請表”
衛生部門工作人員也會將您轉介至消防處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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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藩市工務局許可證批准
三藩市工務局確認已收到所有必要資訊後,將給予您最終批准並頒發您所在地點的許可證。
如有疑問,請聯絡三藩市公共工程局街道使用與地圖繪製處,電話:(628) 271-2000,或發送電子郵件至mobilefood@sfdp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