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RELEASE
舊金山就無家可歸者營地禁制令上訴案提交首份簡報
City Attorney下級法院的裁決使市政府陷入了兩難的境地,並且遠遠超出了法律先例。
舊金山(2023年2月22日)—舊金山市檢察官大衛邱昨日向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交了市政府的上訴狀,就「無家可歸者聯盟訴舊金山市及縣」一案的初步禁令提出上訴。這項初步禁令由下級法院於12月23日發布,禁止舊金山市在無家可歸者人數超過可用庇護床位數量的情況下,對「非自願無家可歸者」執行或威脅執行某些禁止公共場所住宿或露營的法律。
該簡報詳細介紹了舊金山為緩解該市無家可歸問題所做的重大投資,並指出該禁令超越了第九巡迴法院在 Johnson v. Grants Pass 和 Martin v. Boise 案中確立的現有先例。
市檢察官邱就市政府的上訴發表了以下聲明:
「舊金山已投入大量資金,透過以服務為先的方式解決無家可歸問題,並為無家可歸者提供庇護所和永久性支持住房。
這場訴訟無視了這些努力,並有可能使這座城市的發展倒退。它將迫使市政府增加對臨時住所的投入,而犧牲永久性支持住房的建設,這與市政府和原告雙方既定的目標都背道而馳。
我們已要求各社區接納庇護所和導航中心。許多社區欣然接受了這些服務,但我們必須證明這些措施能帶來實質的影響。如果有人預訂了庇護床位卻仍在街頭搭帳篷,卻要求市政府採取行動,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
我們曾試圖弄清楚這項禁令的範圍,但下級法院拒絕提供相關資訊。很遺憾,我們別無選擇,只能提起上訴。我們請求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參考自身判例,並解除市政府目前面臨的這種難以維繫的局面。
市政府辯稱,禁令無法執行,因為按照原告的解讀,禁令意味著在市政府為所有無家可歸者提供足夠的庇護床位之前,市政府不得對任何無家可歸者強制執行法律。這將要求外展工作人員隨時掌握全市無家可歸者的確切人數,而實際上,即時掌握無家可歸者人數是不可能的。
該禁令對「非自願無家可歸者」的定義以及構成執法威脅的要素均不明確。由於「非自願無家可歸者」的定義不夠清晰,市政府在處理與拒絕入住收容所或擁有收容床位但仍選擇在街頭搭建帳篷的人員的互動時,處境十分艱難。同樣,原告方聲稱,執法人員在營地外展活動中的出現本身就構成執法威脅。然而,執法人員的在場對於確保外展工作人員和其他市政府工作人員的安全至關重要。
除了實際影響外,柳法官的命令可能與舊金山市在「黑斯廷斯法學院訴舊金山市及縣」一案中受聯邦法院另一項命令約束的命令相衝突。在該約定禁令中,法院命令舊金山市在田德隆區加強執法,打擊拒絕庇護所的個人,以防止他們再次露宿街頭。
本案為“無家可歸者聯盟訴舊金山市和縣”,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案號 23-1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