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RELEASE
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合議庭確認,加州8號提案違反美國憲法。
City Attorney多數意見引用市府關於加州對同性伴侶的強有力法律保障的關鍵論點,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
舊金山(2012年2月7日)—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加州第8號提案(該提案取消了加州同性伴侶的婚姻權)違反了美國憲法平等保護條款。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合議庭今天上午以2比1的多數票維持了美國地方法院2010年8月的裁決,該裁決認定這項備受爭議的2008年投票提案違反了第十四修正案保障的權利。
今天這份由史蒂芬·萊因哈特法官撰寫、邁克爾·霍金斯法官附議的意見書,主要依據了市檢察官丹尼斯·埃雷拉辦公室提出的關鍵論點,即由於加州憲法和法律對同性伴侶和家庭的平等權利作出了明確的保障,因此加州第8號提案與加州合法的政府利益之間不存在合理的關聯。該裁決意味著聯邦法院的判決僅適用於加州。在2010年12月6日的口頭辯論中,法官們曾暗示,此案很可能基於如此狹義的理由進行裁決。
根據這份長達89頁的多數意見書:
「儘管憲法允許各社區制定其認為合適的絕大多數法律,但它要求,任何區別對待不同群體的法律,至少必須有正當理由才能通過。而第8號提案的通過,顯然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因為根據加州成文法,無論婚姻狀況如何,同性伴侶都享有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所以各方一致認為,第8號提案只有一個行為權利-即獲得並使用『婚姻』這一稱號來描述其關係的權利。
「第8號提案的全部意義在於剝奪了同性伴侶獲得結婚證書的權利,從而剝奪了他們合法使用『婚姻』這一稱謂的權利。『婚姻』象徵著國家對其忠誠關係的合法化和社會認可。第8號提案除了降低加州同性戀者的地位和人格尊嚴,並將他們的關係和家庭正式重新歸類為低於異性伴侶的關係和家庭成員(埃文斯的關係和家庭不確定性」。 620, 633 (1996)。
市檢察官丹尼斯·埃雷拉對這項決定以及他的合作律師——美國平等權利基金會和他自己的法律團隊給予了高度評價:
「今天的裁決對8號提案的法律辯護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埃雷拉說。 「法院多數派在其詳盡且論證充分的裁決中,將婚姻歧視的本質——歧視——徹底揭露出來。此外,裁決還重申了美國憲法賦予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承諾。我知道,我代表我辦公室的所有人,表達我們多麼榮幸能夠繼續與美國平等權利基金會及其創始人查德·格里芬先生、由大衛·博伊斯和泰德·泰德·奧爾森領導的傑出法律團隊,以及他們所代表的克里斯汀·佩里和桑德拉·斯蒂爾夫婦、保羅·卡塔米和杰弗裡·扎里洛夫婦並肩作戰。
法官 N. Randy Smith 對該裁決關於第 8 號提案合憲性的核心結論持不同意見,但確認了該裁決的次要方面,授予第 8 號提案支持者提起上訴的資格,並駁回了之前撤銷先前判決的動議。
2009 年 8 月 19 日,舊金山市和縣獲準與 AFER 一起介入針對 8 號提案的聯邦挑戰。時任美國地方法院首席法官沃恩·R·沃克在批准埃雷拉的介入動議時裁定,該市已表明其對該案具有政府視角和利益,並且是唯一願意且能夠在審判中提出證據和論據來證明這種利益的當事方(包括州政府和州長)。
2004年,舊金山市和縣成為美國史上第一個提起訴訟,推翻歧視同性伴侶婚姻法的政府機構。在接下來的六年裡,加州近二十個其他城市和縣——代表超過1700萬加州居民——加入了支持婚姻平權、反對8號提案的行列。自2004年以來,舊金山市檢察官辦公室是唯一參與加州婚姻平權法律鬥爭每個階段的機構。當年2月,該辦公室首次為時任舊金山市長加文·紐森向同性伴侶頒發結婚證書的大膽決定進行辯護。不久之後,該辦公室提起訴訟,試圖推翻州法院禁止同性婚姻的條款。這項法律努力最終在2008年加州最高法院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婚姻案件」裁決中勝訴。 2008年11月,加州選民以微弱優勢通過了第8號提案,之後該市與其他原告一起向加州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挑戰該修正案,但最終敗訴。隨後,該市加入了佩里案的原告行列,並聘請了他們在州法院婚姻訴訟期間合作的專家證人和普通證人出庭作證。
目前案件為:佩里訴布朗案,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案件編號 10-16696 和 11-16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