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RELEASE
上訴法院一致駁回了優步和Lyft試圖逃避司機錯誤分類訴訟的請求。
City AttorneyUber和Lyft曾辯稱,個人司機仲裁協議應阻止政府就非法工人分類錯誤尋求救濟,但這一論點未被採納。
舊金山(2023 年 10 月 2 日)—在第一地區上訴法院維持下級法院的裁決後,市檢察官大衛邱今天發表聲明。該裁決駁回了 Uber 和 Lyft 的動議,該動議要求強制舊金山和其他公共部門原告就針對這兩家網約車公司提起的訴訟進行仲裁,該訴訟指控這兩家公司錯誤地將司機歸類為僱員,並剝奪了他們應得的工資和福利。
「優步和Lyft想辦法逃避支付員工應得的工資,」市檢察官大衛邱表示。 「我們很高興法院識破了優步和Lyft漏洞百出的辯解,駁回了他們又一次逃避責任的企圖。這場勝利將使我們能夠深入調查此案的核心,那就是多年來,優步和Lyft剝奪了司機的基本勞動保障,例如最低工資和病假,並將這一負擔非法轉嫁給了納稅人。」
背景
2020年,舊金山、洛杉磯和聖地牙哥市檢察官以及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代表加州人民對優步(Uber)和來福車(Lyft)提起訴訟。訴訟指控優步和來福車違反了加州《不正當競爭法》,將司機錯誤地歸類為獨立承包商,並剝奪了他們應得的工資和福利。這種錯誤分類損害了勞工、其他守法的競爭對手以及廣大民眾的利益。
Uber和Lyft要求其司機簽署仲裁協議,這意味著司機與叫車公司之間的大部分糾紛都必須透過仲裁解決。 Uber和Lyft試圖迫使原告的訴訟進入仲裁程序,理由是司機應得的補償,例如業務支出和未付工資的報銷,應由司機個人的仲裁協議涵蓋。
然而,初審法院和上訴法院都得出了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人民…不受其未簽署的仲裁協議的約束。」2022年9月1日,初審法院駁回了Uber和Lyft的動議。兩家公司對此裁決提出上訴,上訴法院上週一致維持了初審法院的裁決。
人民的訴訟以及其他幾起類似案件被協調合併為 Uber Technologies 工資和工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