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RELEASE

市檢察官贏得官司,起訴房東非法出售不安全房屋牟利。

City Attorney

法院命令房東對允許租戶居住在非法和不安全的房屋中承擔責任。

舊金山(2023年12月13日)—市檢察官大衛邱(David Chiu)今日宣布,市政府贏得了一起針對英格爾賽德高地(Ingleside Heights)兩名房東的訴訟。這兩名房東多年來一直將非法且不安全的房屋出租給移民租戶牟利。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蘇珊娜·拉莫斯·博拉諾斯(Suzanne Ramos Bolanos)裁定,被告納伊姆·賈馬利(Naim Jamali)和薩娜·賈馬利(Sana Jamali)夫婦(位於蘭道夫街333號的一棟22單元建築的業主)允許將商業和倉儲情況用作住宅,並造成了多項公共單元和市政單位。法院發布禁令,要求被告糾正所有未解決的違規行為,並制定一項使這些住宅單元合法化的計劃,同時保護現有租戶的權益。

「多年來,這些房東將利潤置於租戶安全之上,」市檢察官邱表示。 「這種行為是不可接受的,也是違法的。我們很高興法院同意被告必須承擔責任,並且他們的違規行為必須盡快糾正。”

背景
蘭道夫街333號的房產包括四套住宅單元和18個商業及地下室儲藏單元。儘管如此,業主卻允許至少13個商業空間和沒有窗戶的地下室房間被用作住宅。市政府掌握的租約顯示,賈馬利斯夫婦每月向租戶收取數千美元的租金。

市政檢查發現,該房屋的電力系統無法滿足租戶的需求,導致租戶必須使用延長線,造成火災危險。其他違反建築規範的情況還包括:缺乏足夠的消防通道、缺乏煙霧和一氧化碳偵測器、存在結構性安全隱患、廚房和浴室未經許可,以及污水和通風管道安裝不當。

除了市政府提起的訴訟外,先前也有幾位房東的房客就居住條件問題起訴過他們。一些租戶聲稱,房東專門挑選英語能力有限的移民,並且明知租戶將居住在商業單位內,卻仍然簽訂了商業租賃合約。

法院認定被告違反了州住房法、加州不公平競爭法、舊金山建築規範、舊金山電氣規範、舊金山消防規範、舊金山住房規範和舊金山規劃規範,造成了公共妨害。

該禁令將持續五年。預計法院將於2024年2月發布一份關於被告須向市政府支付的罰款的裁決聲明和判決書。

市檢察官辦公室的員工 Morris Allen、Jennifer Choi、Wade Chow、Yvonne Meré、Megan Ryan 和 Gloria Torres 參與了這起訴訟,以追究被告對蘭道夫街 333 號造成的不安全狀況的責任。

該案為舊金山市和縣以及加州人民訴納伊姆·賈馬利等人,舊金山高等法院,案件編號 CGC-22-599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