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RELEASE
加州最高法院駁回婚姻平權案的暫緩執行申請
City Attorney埃雷拉讚揚法院「捍衛司法獨立,維護其作為政府平等分支的應有地位」。
舊金山(2008年6月4日)—加州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了「22號提案法律辯護與教育基金會」和「加州家庭運動」提出的暫緩執行婚姻平等案判決的申請,該判決要求在2008年11月大選後生效。最高法院以4比3的投票結果駁回了這兩項重審申請。首席大法官羅納德·喬治以及大法官喬伊斯·肯納德、凱瑟琳·沃德加和卡洛斯·莫雷諾投了反對票。該命令進一步明確指出,法院於2008年5月15日作出的裁決將於2008年6月16日下午5點生效。
市檢察官丹尼斯·埃雷拉就此發表了以下聲明:
「我讚賞法院捍衛司法獨立,維護其作為政府平等分支的應有地位。這些請願書的目的遠遠超出了婚姻平等的範疇——它們試圖將司法政治化。僅僅基於對未來選舉結果的猜測就推遲憲法權利,這史無前例。我對法院駁回重審請求的決定感到欣慰。”
該案件為加州最高法院婚姻案件,案號為 S14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