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指南:大型車輛避難許可證
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停放超過 2 小時的房車和其他大型車輛可能會被開罰單或被拖走。 大型車輛避難許可證為居住在大型車輛中的人們在連接住房和服務設施期間提供臨時停車救濟。 該許可證以可見的貼紙形式顯示,可免除符合條件的房車和拖車的 2 小時停車限制,並幫助市政府部門協調外展和支援。從這裡開始查看您的車輛是否符合資格。1. 大型車輛避難許可證及申訴概述
大型車輛安全停車許可證允許居住在大型車輛中的人士停車,而無需遵守市政府對超大型車輛兩小時停車限制的規定。大型車輛的定義包括房車、拖車、房車、移動房屋,或任何長度超過 22 英尺或高度超過 7 英尺的車輛。
許可證是由舊金山市交通局 (SFMTA) 簽發的實體貼紙。它必須始終貼在車輛外部顯眼處。許可證不預留或保證特定停車位。
關鍵規則
- 每個家庭可獲得一張許可證。
- 許可證不能轉讓給其他車輛或家庭。
- 所有其他停車法規仍然適用,包括:
- 街道清潔時間表
- 停車收費表
- 車道間隙
- 顏色限制
- 住宅停車許可證(RPP)時間限制
- 對舊金山娛樂和公園部門或舊金山港擁有的財產進行兩小時限制
- 許可證持有人必須:
- 透過市政府的外展計劃繼續參與案件管理服務。
- 遵守大型車輛睦鄰政策。
- 允許公共工程部門清理車輛周圍的碎片。
- 將許可證貼紙明顯貼在車輛外部。
市府將定期評估大型車輛避難許可證計劃,並根據需要製定其他許可證例外。
許可證有效期限
- 初始期限:最多 6 個月,或直到市政府向許可證持有人提供永久住房或非聚集性臨時住房(例如有私人房間的住所),以先到者為準。
- 擴展:
- 如果沒有提供住房,可以延長一次,最長 6 個月。
- 舊金山交通局 (SFMTA) 可自行決定是否批准額外延期,並與無家可歸者和支持性住房部 (HSH) 協商。
資格及許可證發放方式
要獲得許可證,申請人必須:
- 2025 年 5 月 31 日居住在舊金山的大型車輛中(透過該市大型車輛資料庫驗證)
- 經 HSH 認證,目前正經歷車輛無家可歸並參與服務。
許可證將由街道團隊外聯人員於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簽發
吊銷許可證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許可證可能會被吊銷:
- 違反任何許可條件。
- 許可證持有人停止從事案件管理服務。
- 申訴過程中提供了虛假資訊。
- 試圖將許可證轉移到另一輛車或家庭。
- 市府提供永久性或非聚集性臨時住房,但該提案不被接受。
2. 大型車輛睦鄰政策
為了保留您的大型車輛避難許可證,您必須遵守本市的睦鄰政策。這些規則旨在促進安全,保持街道清潔,並促進所有居民之間建立積極的關係。
許可證展示
- 將您的許可證貼紙貼在車輛的左後保險桿上,以便始終可見。
保持街道清潔
- 保持人行道和走道暢通。
- 將我的物品放在車內。
- 允許公共工程部清理我的車輛周圍
保持街道安全
- 我的車輛內或周圍禁止明火。
- 沒有連接到城市或私人公用設施(水、電等)。
- 發電機或類似設備不會發出 50 英尺外都能聽到的噪音。
執法
市政府採取漸進式執行方式來執行這項政策:
- 第一次和第二次違規:將發出禮貌通知。
- 第三次違規:撤銷前將發出最後通知。
- 如果許可證被吊銷,車輛將受到兩小時停車限制,並可能被罰款或拖走。
- 對於造成直接安全風險的違規行為,舊金山交通局 (SFMTA) 可能會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拖曳車輛。
遵守睦鄰政策有助於維持您的許可證,並確保該計劃對所有人(包括車輛居民和周圍的鄰居)都有效。
許可證持有人須知
- 在左後保險桿上貼上您的許可證貼紙
- 保持人行道暢通,並將物品放在車內
- 僅在指定的傾倒站處理廢物
- 允許公共工程部門清理您車輛周圍的雜物
- 車輛內或周圍禁止明火
- 無需連接城市或私人公用設施
- 注意噪音水平
3.對LVRP許可證撤銷決定提出上訴
如果您的大型車輛停車許可證被吊銷,並且您認為此決定有誤,您可以提出申訴。您的申訴必須在吊銷通知發出後 72 小時內提交。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之一提交申訴:
- 線上- 您可以向線上入口網站提交文件,供市政府工作人員審核。
- 郵寄- 將所需文件(證據、簽署的宣誓書和填寫完整的申訴表)發送至以下地址:SFMTA Large Vehicle Review c/o Customer Service, 11 South Van Ness Ave, San Francisco, CA, 94103。
- 親自前往- 向位於 11 South Van Ness Ave. 的 SFMTA 客戶服務團隊提供所需文件(證據、簽署的宣誓書和填寫完整的申訴表)。
當舊金山街頭外展團隊在您所在地區開展工作時,您可以請團隊的工作人員協助您進行宣傳。
請提供以下所有必需文件:
- 一份或多份可以合理推斷您的許可證不應被吊銷的文件。這些文件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 一份經簽署並受偽證處罰的宣誓書,確認申請人正處於車輛無家可歸狀態,於2025年5月31日在場並乘坐大型車輛,且所提交的文件有效。如透過郵寄或親自提交,請下載並填寫宣誓書(英語、西班牙語、中文、菲律賓語、葡萄牙語、土耳其語、越南語)。
- 申訴表。如需透過郵寄或親自提交,請下載並填寫申訴表(英語、西班牙語、中文、菲律賓語、葡萄牙語、土耳其語、越南語)。
上訴審查
- 市政府工作人員將審查您的文件,並在 5 個工作天內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您決定。
- 上訴期間,您的許可證將繼續有效。
- 如果您的上訴獲得批准,您的個案經理將與您聯繫,討論該決定。
- 如果您的上訴被駁回,您的許可證將在 10 天後被吊銷。
行政聽證會
自申訴審查結果通知之日起10個日曆日內,申請人可提交聽證申請。申請可以透過電話、書面或電子方式提交。逾期提交申請或未出席預定的聽證會將滿足聽證要求,並導致許可決定被維持。行政聽證程序應包括以下所有內容:
- 行政聽證會應依照舊金山交通局交通主管制定的書面程序進行。
- 程序不得設定條件、規定特殊情況、制定特殊補救措施、施加其他指令或推翻地方檢察官辦公室 (LVP) 制定的程序。聽證官的權力受《交通法》第 917 條規定的限制。
- 每當提出行政聽證請求時,SFMTA 聽證部門應在收到請求後的 10 個日曆日內通知各方行政聽證會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 該聽證會應在聽證請求提出之日起 30 個日曆日內舉行。
- 行政聽證會應由舊金山交通局聽證部門指派或簽約的獨立、客觀、公平、公正的聽證官進行。
- 當事人可向聽證官提供證據和證詞。所有證詞均須宣誓。
- 聽證官應發出書面決定,維持或推翻許可決定。
- 通知將透過一級郵件發送到 DMV 車輛登記上列出的地址和個人首選的地址,也可以透過電子方式(如果選擇加入)、親自遞送或張貼在車輛的顯眼位置。
行政聽證會是最終的行政複審程序。如果您希望舉行行政聽證會來複核此決定,您可以在收到本通知後的10個日曆日內透過以下方式之一提出申請:
- 電話:致電415-646-2016
- 電子郵件: hearings.general@sfmta.com
- 郵寄地址:SFMTA 行政聽證科,客戶服務部,11 South Van Ness Ave, San Francisco, CA, 94103
- 親自聯絡:客戶服務部,11 South Van Ness Ave, San Francisco, CA, 94103
要了解有關大型車輛行政聽證程序的更多信息,請參閱舊金山交通法規第 917 條(西班牙語、中文、菲律賓語、葡萄牙語、土耳其語、越南語)。
高等法院上訴
如果決定維持拒絕或撤銷許可證的決定,該人可以根據適用法律自費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流程可能會有所變更
上述流程可能會發生變化或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