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ADR 計劃旨在調解舊金山任何與住房相關的衝突。
- 可以解決《租金條例》以外的住房問題(例如,我們可以幫助解決涉及鄰居、室友、保證金索賠等的糾紛)
- 屬於《租金條例》範圍內的房屋問題也可以解決(即該條例涵蓋但不屬於我們常規請願程序的問題)。人們也可以使用 ADR 計劃作為提交房東或租戶請願書的替代方案,只要雙方同意參加 ADR 調解會議並了解如果雙方無法解決爭議,則不會做出任何決定。
- 未決的租賃委員會涉嫌不當驅逐報告的各方可以參與 ADR 計劃,但不能討論租戶騰出出租單位的協議。
調解各方必須同意在向租金委員會提出請求之前參加ADR 會議,但不需要支持文件或證據。如果您有興趣,您必須提交一份替代性爭議解決請求 (ADR) 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