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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公共藝術指南

市政中心廣場:洪怡,《奇特動物嘉年華》,2015年

任何藝術作品在三藩市市和縣 (CCSF) 的財產上臨時或永久安裝,或任何全部或部分由市政府資金資助的提案(無論其擬議位置如何),都必須獲得藝術委員會的批准。

這包括由其他市政府部門發起或資助的提案,以及由外部贊助商(例如藝術家個人、組織或商業企業)發起或資助的提案。藝術委員會在考慮批准提案時,必須根據其使命評估提案,即為市民、遊客和員工創造豐富、多元且充滿活力的文化環境,並提升城市在國內外的形象。

藝術委員會審批步驟

藝術委員會審批步驟

以下是申請舊金山城市學院 (CCSF) 場內或由 CCSF 資助的臨時藝術裝置項目,並獲得藝術委員會批准的必要步驟。請注意,從向 SFAC 工作人員提交完整申請資料之日起,審批流程大約需要 2.5 個月。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特別專案和公民設計專案助理 Paris Cotz,電子郵件: paris.cotz@sfgov.org ,電話:(415) 539-6213。

註:除透過其各項計畫競爭性評定所授予的資金外,藝術委員會不為本計畫提供資金或人員支援。專案發起人須承擔與專案相關的所有費用。

steps for approval

審批標準

  • 藝術作品應適合不同背景的觀眾。
  • 將展覽選址在市屬土地上應該有充分的理由,例如展覽與該地點的自然、建築、文化、歷史、社會/政治或環境背景相關。
  • 藝術作品本身應具有藝術價值,而不應受其他因素影響。
  • 藝術作品的展覽應以提升大眾對景點的體驗為評判標準。
  • 這次展覽應該為公眾提供一個接觸不同藝術家和藝術風格的機會。
  • 展覽不應與本市的環境永續性、無障礙性和文化包容性價值相反。
  • 擬舉辦的展覽在規模、媒介和內容上應與擬定的展出地點相符。
  • 有證據表明,該展覽得到了社區的支持。
  • 藝術品應經評估能夠承受在戶外環境中無保護的展示,並且能夠在整個公開展示期間由贊助商進行維護。
  • 展品不得有安全隱患,必須符合所有適用的建築規範和無障礙設施要求。
  • 擬議展覽必須經過可行性評估,並需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主辦單位有能力按計劃舉辦展覽。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時間安排、藝術家的經驗、材料的可靠性。擬議展覽不得妨礙場地的正常使用。
  • 計畫贊助商必須支付與展覽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藝術委員會工作人員協助贊助商舉辦展覽所花費的時間、任何必要的保險和許可證費用。

市政中心綜合體臨時藝術裝置的特殊標準

鑑於市政中心週邊地區毗鄰市政廳,且與舊金山城市學院(CCSF)的標準和價值觀密切相關,藝術委員會必須對擬建於該區域的藝術裝置秉持最高標準。在考慮批准擬建裝置時,委員會應遵循以下標準。

  1. 藝術作品應代表最高的美學標準,並具有獨立於其他因素的藝術價值。
  2. 藝術作品的展覽應以提升大眾對市政中心的體驗,以及提升城市的文化形象和聲望為評判標準。
  3. 展覽應為公眾提供接觸多元藝術家和藝術風格的機會。市政中心週邊地區的展覽不僅應著重展示灣區藝術家、風格和流派,還應呈現享譽國內外的藝術家的作品,從而使本地文化得以在全球語境下審視。
  4. 由於該展覽可能被視為對整個市政中心綜合體的反映,因此計畫發起人必須向委員會提供社區支持的證據,包括市長辦公室、主圖書館和亞洲藝術博物館的支持。
  5. 藝術品應經受住市政中心環境(以強風為特徵)中無保護展示的考驗。

步步

1)確定安裝地點的業主

確定您選定的安裝地點的擁有者。您的專案將在市政用地、私人用地,還是其他政府機構管轄的公共用地進行?確定這一點是專案發起人的責任。藝術委員會工作人員無法協助確定安裝地點。

  • 公共財產是指政府機構管轄下的任何財產;即市、縣、州和聯邦機構都對財產進行監管。
  • 城市財產是指三藩市市和縣(CCSF)管轄範圍內的財產。不同的機構對不同的財產擁有管轄權;例如,Recreation and Park Department管轄市內所有公園和開放空間,三藩市公共工程部門管轄人行道和公共道路,等等。
  • 在公共用地開展臨時項目,您需要獲得該用地管轄機構和部門以及藝術委員會的許可。請注意,通常情況下,各機構無法為專案的任何方面提供資金支援、維護或人員支援。
  • 私有財產是指除政府機構以外的個人或實體所擁有的任何財產。

如何確定擬建安裝地點的所有權或管轄權:

要確定任何房產的所有者、部門或機構,並獲取有關許可的信息,請審核三藩市規劃部門的房產地圖。

請查看下方最常聯絡的部門聯絡方式:

如何判斷是否需要藝術委員會批准:

  • 如果您的專案將在私人土地上進行,並且沒有得到市政府的資助,則您無需獲得藝術委員會的批准。
  • 如果您的專案將在市屬土地上進行,或由市政府資金資助,無論專案地點如何,都必須獲得藝術委員會的批准。若符合上述任一條件,請繼續進行第二步。

2)準備一份提交藝術委員會審查的提案

請提交以下內容:

  • 已填寫的臨時公共藝術提案表,要求提供以下內容(但不限於):
    • 需提供對該地點具有管轄權的市級機構的批准函,或者如果該項目由市級資金資助,則需提供物業所有者的批准函。
    • 社區接觸清單(需要與哪些群體進行溝通並告知他們您的專案訊息)
    • 三封社區支持信。社區支持信範例
    • 請簡要敘述擬建項目。 (請闡述藝術作品的創作意圖及其與場地的關聯性。)
    • 擬建項目的比例圖或模型。 (以圖面和/或立體模型的形式,標示比例和顏色,呈現擬建藝術作品的視覺效果。)
    • 擬建場地圖片。
    • 擬建場地藝術作品效果圖。 (按比例繪製或以數位模型形式展現擬建作品的安裝效果。)
    • 材料與方法。 (擬用材料清單及材料組裝說明)。
    • 時間表,包括安裝和拆卸日期。 (應包括:社區宣傳、設計過程、所有市政審查、安裝和拆卸。)
    • 展覽期間的維護計畫。 (一份書面的維護計劃,用於說明擬建作品的維護情況,並明確維護責任方。)
    • 所有參與藝術家的簡歷。
    • 簽署放棄對放置在城市財產私人財產上的藝術品的所有權聲明

範例和範例:

視覺藝術委員會臨時藝術作品展示清單

請確保您提交給視覺藝術委員會的簡報包含以下內容:

  • 您的項目如何符合上述審批標準?
  • 過往作品範例/藝術家簡介 
  • 擬建項目簡要敘述 
  • 擬建項目的比例圖或模型 
  • 擬建場地圖片 
  • 擬建場地藝術作品效果圖 
  • 材料與方法 
  • 社區接觸
  • 時間軸 
  • 維護計劃 

注意:場地物業所有者對許可申請會有額外要求,包括提供結構工程師圖以確保擬建裝置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以及進行全面的《美國殘疾人藝術法》(ADA)法規遵循審核。請聯絡場地所有者以確定特定的許可要求。

延期申請

委員會將批准有效期最長為一年的項目。 

如果需要更長的安裝時間,則需要專案團隊提供理由和進度報告。 

如果專案團隊希望延長展覽期限,則必須向視覺藝術委員會審核延期申請,並由藝術委員會審查批准。計畫團隊或贊助者將向視覺藝術委員會提交一份簡要進度報告,內容包括: 

  • 藝術品及其周邊環境的最新安裝效果圖 
  • 建議的延期時間表,包括要求的結束日期 
  • 延期理由,包括公共利益以及與計畫原目標的一致性 
  • 確認場地授權和任何必要的機構批准在所申請的延期期限內仍然有效。 
  • 如適用,需展示社區效益,包括社區回饋或接觸成果。 
  • 維護和狀況報告,記錄自安裝以來發生的任何維修、保養需求、損壞或變更。  
  • 與安裝或現場條件相關的其他任何重要更新 
  • 延期申請的批准並不保證,將根據藝術品的狀況、持續的公共利益、場地條件以及項目贊助商維護裝置的能力進行評估。 

長期臨時安裝 

在某些情況下,計畫發起人可能會提議展出一件臨時藝術作品,展出期限超過一年。這些提議將逐案審查,可能適用於具有持續文化、公民、場所營造或社區驅動目標的項目。 

對於計劃展示多年(例如 3-5 年)的裝置,可能需要提供額外的文件,包括: 

  • 詳細的維護和管理計劃 
  • 確定負責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單位 
  • 如主辦單位或合作機構要求,需提供保險證明。 
  • 提交給SFAC工作人員的年度狀況審核 
  • 確認場地許可和機構協調事宜,直到整個活動結束 
  • 任期結束時需制定明確的拆除及場地恢復計畫。 

除非藝術委員會另有授權,因此計畫發起人負責在批准的展覽期結束後移除藝術品並恢復場地原貌。所有與移除和場地恢復相關的費用均由專案發起人承擔。獲準延長展覽期的臨時藝術品仍被視為臨時裝置,不自動符合納入市永久性公共藝術收藏的資格。 

3)審批流程和時間表

您可能需要與工作人員會面,以進一步解釋或澄清您的提案。請在視覺藝術委員會批准前2.5個月提交提案(每月第三個星期三)。
請依步驟 2 所述提交提案資料,供委員會工作人員審核。提交資料可寄至:
帕里斯·科茨
paris.cotz@sfgov.org
(415)252-2252

在此預約與SFAC工作人員討論您的提案:
bit.ly/SFACTempArt

您的提案將由藝術委員會工作人員審核。您可能會被要求與工作人員會面,以進一步解釋或澄清您的提案。

舊金山藝術委員會(SFAC)工作人員將完整的提案資料提交給藝術委員會視覺藝術委員會(藝術委員會下屬的一個小組委員會)進行審查。對於臨時雕塑裝置項目,您需要親自到場進行陳述。該委員會每月第三個星期三在舊金山市政廳舉行會議。

如果該提案獲得委員會批准,則該事項將提交給全體藝術委員會審議並通過決議。藝術委員會的審批流程在全體藝術委員會通過決議批准該項目後即告完成。全體藝術委員會每月第一個星期一在舊金山市政廳416室舉行會議。

藝術品的安裝可能要等到藝術委員會全體成員批准後才能進行。


凡事皆有例外…

    • 持續時間少於 7 天的裝置藝術展覽可由文化事務主管批准,無需列入日程,也無需經委員會決議批准。
    • 關於舊金山國際機場的裝置藝術提案:藝術委員會不處理舊金山國際機場的諮詢或提案。舊金山國際機場博物館擁有完善的策展計畫。如有疑問,請聯絡curator@flysf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