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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提交上訴請求
對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居民可在市政府作出決定之日起 10 個工作天內提出上訴。上訴應提交至俄亥俄州殘疾人事務部 (ODA),由《美國殘疾人法》申訴上訴小組(「小組」)進行審查。
選民必須在申訴中說明他們認為該決議錯誤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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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二:確認
委員會將在 10 個工作天內向申訴人提供申訴接收確認函,其中包含申訴流程和時間表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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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上訴審查
ODA將召集一組無障礙專家組成小組。小組將由ODA主任和/或其指定人員,以及至少兩名熟悉《美國殘疾人法案》(ADA)的市政府僱員(例如ADA協調員)組成。
- ODA將維護一份願意且有資格擔任該小組成員的人員名單。收到申訴後,ODA將聯繫相關人員,確定是否能夠參與特定投訴的審查工作。
- ODA 將接受前兩名表示有興趣且有空檔期的申請人。
- 小組將與相關部門會面或溝通,以獲取有關投訴的更多資訊。
- 專家小組將起草答复,該答复必須經 ODA 主任或其指定人員批准後方可最終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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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確定
委員會將在 30 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申訴人作出關於上訴的決定。
- 市府檢察官辦公室並非該小組的成員,也不參與最終裁決。 CAT 可以為小組提供法律諮詢,但最終決定權在於小組。與其他部門一樣,小組在任何時候如有任何法律問題,都歡迎諮詢 CAT。
- 如果專家小組認定除部門最初達成的決議之外的其他決議更為合適,則相關部門將提供實施專家組決定的計畫和時間表。
ODA 和貴部門收到的所有書面投訴、回覆和申訴,市府將保留至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