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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家裡帶來的食物

L07

政策:營養計劃的完整性和品質將始終得到維護。

目的:避免將細菌引入兒童體內。

持續提供營養豐富的食品。

對家長/法定監護人進行有關兒童營養需求的教育。

始終為兒童營造安全健康的環境。

程式:

  1. 從家裡帶來的食物必須符合本中心的標準。
  2. 由於過敏風險,兒童不得與其他兒童分享從家中帶來的食物。工作人員應密切監督兒童用餐,確保兒童不會分享家中帶來的食物。 
  3. 食品必須安全,這一點可以從「窒息食品」程序中證明。 
  4. 中心工作人員不允許在中心內食用已知會導致噎住的食物。
  5. 從家裡帶來的食物必須與中心提供的食物具有相同的營養價值。
  6. 為聚會或活動準備的食物必須先經過主任或餐飲服務人員的批准才能送到中心。
  7. 需要冷藏的食品必須在 40ºF 或更低的溫度下運輸和儲存。
  8. 家長/法定監護人不得提供嬰兒自製配方奶粉。僅可使用市售嬰兒配方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