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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消防局人員參與的活動
當特殊活動規模較大或涉及用火活動時,我們可能需要消防人員(稱為「消防監護人員」)在您的活動現場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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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防火值班時
消防局負責決定何時需要進行消防巡邏。
他們在審核你的許可證申請時會這樣做。
活動範例包括:
- 出席人數眾多
- 食品攤販或餐車
- 臨時集會場所
- 在集會場所活動期間,如果火災警報系統發生變更,則需要進行相應操作。
- 火舞者
- 煙火
- 煙火
- 丙烷加熱器
- 蘑菇形加熱器
- 液態氮
- 丙烷罐
- 明火
您需要付費參加防火巡邏。最低時長為4小時。
消防巡邏有時需要消防車或其他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