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步

遵守馬赫條例

透過檢測您的場地並減輕污染,遵守馬赫條例(衛生法規 22A)。

Site Assessment and Mitigation Program

《馬赫條例》是《衛生法》第22A條。該條例要求對已知或疑似污染場地上的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場地評估、緩解措施,並在必要時進行修復。如果您的專案適用《馬赫條例》,我們將提供監管服務。我們將指導您完成許可申請、技術審查和合規流程。

以下步驟概述了私有土地開發案的一般要求。我們將根據具體情況評估具體要求。每份提交的文件都將經過審核。審核結果將以信函形式發出,內容包括要求修改、批准、要求提交下一份文件或採取進一步行動,或認定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

技術指導

許多此類提交文件的指導文件可從加州有毒物質控制部 (DTSC)舊金山灣區水質控制委員會 (區域委員會)美國環保署 (USEPA)取得。

建築許可

如果適用馬赫條例,您需要在建築許可證申請中附上場地評估和緩解計畫的批准函。您可以透過完成以下步驟來獲得這些批准函。不同的許可證和專案條件需要不同的批准函。

場地許可

如需申請場地許可證,您需要向我們的專案提交申請並支付費用,然後等待取得SMED編號。收到SMED編號後,您即可提交場地許可證的建築許可申請。申請將通過完整性審核,然後轉交至HEALTH-MH進行圖紙審核,並在分配後獲得批准。

完整許可證或補充許可證

如果您收到包含以下任何內容的信函,請將該信函附在您的正式許可證或補充許可證申請中:

  • 豁免《衛生法》第22A條的要求
  • 無需採取進一步措施即可符合《健康法典》第 22A 條的規定。
  • 批准一項不包含工程和機構控制措施的SMP,以及在需要時批准一項DCP。
  • 一封確認該場地已完成(或將完成)同等監管流程的信函

如果您已收到表明 SMP(土壤管理計劃)已獲批准(包含工程和機構控制措施)以及 DCP(如有需要)已獲批准的信函,請在您的完整許可證或補充許可證申請中包含以下內容:

  • 批准您的SMP的信函,以及(如果需要)您的DCP的批准信函。
  • 如果您的工程設計在方案審核之前已經過審查,則需提供核准函。
  • 工程設計

一旦您將這些信函以及所需的工程設計圖(如有)添加到您的完整許可證或補充申請中,您的申請將通過完整性審核,並提交至衛生與心理健康部門進行方案審核。如果不需要工程設計圖,您的申請將在方案審核期間分配後獲得批准。如果需要工程設計圖,這些設計圖將在方案審核期間進行審核和批准。

如有任何一般性問題,請與我們聯絡

1

提交申請

根據《健康法典》第22A條,申請監理監督或規劃審查服務需提交申請。首先,請檢查您的專案是否符合馬赫條例的標準和其他條件,然後按照申請頁面提交申請。如果您的專案不符合條件,則無需提交申請或遵守馬赫條例。

一旦您的申請和付款得到處理,我們將分配一個場地緩解環境資料庫 (SMED) 編號和個案工作人員,您的個案工作人員將與您聯繫,指導您完成後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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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介紹一下您的項目

請告知我們您專案的環境歷史,或您的場地是否已處於監管之下。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則可能已滿足《馬赫條例》的部分要求:

  • 您已有該場地的環境文件。
  • 您的專案目前或曾經受到其他環保機構(例如 DTSC、區域委員會、USEPA 等)的監管。
  • 您的專案位於亨特斯角海軍造船廠地塊上,您的專案將根據第 31 條計劃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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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豁免文件

選修的

根據《衛生法典》第22A.4條的規定,可以豁免《衛生法典》第22A條的要求。如果您認為您的專案符合豁免條件,請提交文件以支持您的判斷:

  • 您的專案用地自 1921 年以來一直被用作住宅用地。
  • 沒有證據表明可能存在污染。

所需文件可能包括住宅建築記錄 (3-R)、桑伯恩地圖、環境狀況評估或其他記錄。您可以透過在舊金山房產資訊地圖上搜尋您的房產來找到部分資訊。豁免文件將在付款和申請處理完畢後進行審核。

如果簽發豁免令,則可能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否則,需要提交場地歷史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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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馬赫條例

馬赫條例要求在已知或疑似受污染土地上進行的開發案必須進行場地評估、緩解措施,並在必要時進行修復。每個步驟都以一個步驟為基礎,您的個案工作人員會提示您滿足每項要求。要了解其範圍,請閱讀條例和本頁面。

根據政府法規第65913.3條舊金山建築規範第106A.3.2.4.2(a)條的規定,提交建築許可證申請前需要完成許多此類活動。這些活動可能需要數月才能完成,因此請儘早開始並提前規劃。向您的規劃部門提交專案申請(PRJ)時,是向我們的專案提交申請的最佳時機。根據建築規範第106A.3.2.4.1條的規定,這些活動的完成情況將在圖面審查期間進行核實。

提交的文件必須由合格的環境專業人員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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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DBI提交場地許可證申請

如果您要向建築檢查部門 (DBI) 申請場地許可證(請參閱連結頁面中的步驟 3) ,您可以在收到 SMED 案件編號後立即申請。請繼續按照本頁的步驟操作,準備場地許可證補充文件。

如果您正在申請完整許可證或場地許可證補充文件,請繼續按照本頁上的步驟操作。

2

提交場地歷史報告

根據衛生法規 22A.6 條規定,需要提交一份場地歷史報告。該報告將根據可合理確定的資訊評估專案場地的環境狀況。

提交一份符合ASTM E1527-21 標準的第一階段環境場地評估報告(Phase I ESA)以滿足此項要求。第一階段環境場地評估報告必須由符合40 CFR 312.10定義的環境專業人員編制,並且必須包含《加州健康法典》第22A.6條要求的認證。第一階段環境場地評估報告的主要結論是已確認的環境條件(REC)。

如果未發現任何風險評估報告 (REC),且您的個案工作人員未發現其他需要調查或緩解的情況,則可能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並將出具一封信函,表明您可以提交建築許可證申請。否則,則需要提交一份地下勘測工作計畫。

3

提交地下勘察工作計劃

根據《衛生法典》22A.7條規定,需要製定地下調查工作計畫。此工作計劃有時被稱為環境場地評估工作計劃或第二階段環境場地評估工作計劃。此工作計畫將描述針對第一階段環境場地評估中確定的資源性環境污染源(RECS)的調查策略。

這份文件必須由持有加州執照的專業地質學家或專業工程師編製。您的工作計劃應包括:

  • 介紹
  • 網站描述
  • 概念場地模型(CSM)
  • 工作範圍
  • 採樣和分析方法
  • 品質保證/品質控制
  • 健康與安全
  • 數據報告

查閱衛生法規 22A.7,以了解工作計畫的具體要求

如果地下勘察工作計畫獲得批准,則需要實施。

4

實施地下勘察工作計劃

如果鑽孔深度超過5英尺,請申請鑽探許可證。如果您的勘測工作涉及任何公共道路用地,請取得相應的侵占許可證。

依照已核准的地下勘察工作計畫執行。如有需要,應通知場地評估和緩解計畫部門進行任何5英尺間隔的鑽孔作業。任何其他與已批准計劃的偏差,應在實施前提交變更申請,以供審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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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地下勘察報告

根據《衛生法典》第22A.8條規定,需要提交一份地下勘測報告。該報告有時被稱為第二階段環境場址評估報告(Phase II ESA)。該報告將記錄地下勘測工作計畫的實施情況,並提出調查結果和建議。

這份報告必須由持有加州執照的專業地質學家或專業工程師撰寫。您的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 執行摘要
  • 介紹
  • 網站描述
  • CSM
  • 實地活動
  • 實驗室分析
  • 結果
  • 數據評估
  • 結論和建議

地下調查報告應評估是否有以下任何問題,並提出緩解措施或其他建議:

  • 建築工人接觸風險
  • 向環境排放受污染土壤或脫水水
  • 廢棄物處理
  • 現場商業、工業、住宅或敏感受體暴露
  • 非現場受體暴露
  • 歷史污染物釋放

請查閱《衛生法典》第 22A.8 條,以了解報告的具體要求

如果報告未發現任何環境問題,且您的個案工作人員也未發現其他需要調查或緩解的情況,則可能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並將出具一封信函,表明您可以提交建築許可證申請。如果報告發現需要進一步調查或補救的環境問題,則可能需要提交額外的計劃和報告。否則,則需要製定場地緩解計畫。

5

提交場地緩解計劃

根據加州衛生法規22A.10條規定,必須制定場地緩解計畫(SMP)。場地緩解計劃有時也稱為風險管理計劃。場地緩解計畫描述了專案將如何管理和降低環境及人類健康風險。

這份文件必須由持有加州執照的專業地質學家或專業工程師編製。您的計劃應包括:

  • 介紹
  • 網站說明及歷史
  • 施工範圍
  • 施工緩解措施
  • 工程和製度控制
  • 報告和文檔
  • 《健康法典》22A.10中所述的認證

如果 SMP 在沒有工程和機構控制的情況下獲得批准,則會發出一封信函,表明可以提交建築許可證申請,而無需在計劃審查期間審查任何計劃。

如果 SMP 獲得批准,並且確定了工程和機構控制措施,則必須向場地評估和緩解計劃提交工程控制設計計劃,如果其中包含這些工程控制設計,則可以提交建築許可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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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一份粉塵控制計劃

如果您的專案面積超過 0.5 英畝,則根據《衛生法》第 22B 條規定,需要製定針對特定場地的粉塵控制計劃 (DCP)。 DCP 有時也稱為粉塵管理計劃或粉塵緩解計劃。 DCP 描述了專案將如何監控、減少和控制潛在的粉塵產生。

提交一份符合《社區空氣監測計畫指南》(CAMP指南)的DCP文件即可滿足此項要求。該文件必須由持有加州執照的專業地質學家或專業工程師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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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工程控制設計方案

如果您的土壤管理計畫 (SMP) 包含工程控制和機構控制措施,則根據《衛生法規》22A.10 的規定,需要製定工程控制設計方案。這些方案通常是土壤覆蓋層設計方案或蒸汽入侵緩解系統設計方案(VIMS 設計方案)。這些方案描述了工程控制措施、設計依據,並提供施工層面的詳細資訊。

這些文件必須由持有加州執照的專業工程師編制。根據您的工程控制要求,您的計劃應包括:

  • 介紹
  • 網站說明及歷史
  • 工程控制描述
  • 設計依據
  • 產品資訊、技術規格和性能數據
  • 儲存、搬運、安裝措施
  • 施工品質保證措施
  • 安裝後測試、監控和驗證
  • 施工品質保證報告
  • 運作和維護
  • 機構控制
  • 施工計劃和細節
  • 認證

工程控制設計方案必須包含一份由加州註冊專業工程師簽署的聲明,證明地下存在的有害物質可能根據場地的預期用途造成重大的健康和安全風險;並且根據工程師的判斷,如果實施建議的工程控制措施,這些風險將會得到緩解。

如果工程控制設計方案獲得批准,將會發出一封信函,表明建築許可證申請將被視為已完成,並提交給 HEALTH-MH 進行方案審查。

如果工程控制設計方案獲得批准,並且施工方案和細節包含在建築許可證申請中,那麼這些方案將在許可證追蹤系統 (PTS) 中分配後獲得批准。

如果工程控制設計方案在沒有施工圖和細節的情況下獲得批准,而建築許可證申請中包含了施工圖和細節,那麼這些圖紙將在圖紙審查期間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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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未結發票

如果您有未結清的發票,您的SMP、DCP或工程控制設計計劃可能無法獲得批准。

6

申請您的正式許可證或附加許可證

如果您收到包含以下任何內容的信函,請向建築檢查部門申請您的完整許可證或補充許可證,並將信函附在您的申請中:

  • 豁免《衛生法》第22A條的要求
  • 無需採取進一步措施即可符合《健康法典》第 22A 條的規定。
  • 批准一項不包含工程和機構控制措施的SMP,以及在需要時批准一項DCP。
  • 一封確認該場地已完成同等監管流程的信函

如果您已收到核准函,表示您的安全管理計畫 (SMP) 已獲批准,並包含工程和機構控制措施,以及在需要時已獲批准的災害控制計畫 (DCP),請向建築檢查部門申請您的完整許可證或補充許可證,並在申請中包含以下內容:

  • 批准您的SMP的信函,以及(如果需要)您的DCP的批准信函。
  • 如果您的工程設計在方案審核之前已經過審查,則需提供核准函。
  • 工程設計
7

實施您的專案和緩解措施

一旦您獲得場地或建築許可證,您就可以按照已批准的SMP、DCP和工程控制設計計劃實施您的專案。

現在也是開始起草施工品質保證報告、營運和維護計劃、契約和環境限制以及場地緩解完成報告的好時機。

8

提交施工品質保證報告

如果您的安全管理計畫 (SMP) 包含工程控制和機構控制措施,則需要一份施工品質保證 (CQA) 報告。該報告有時也稱為施工完成報告。 CQA 報告記錄了工程控制措施的施工情況及其性能驗證,並證明建築物可以安全入住。

這些文件必須由持有加州執照的專業工程師編制。根據您的工程控制措施,您的計劃應包括:

  • 執行摘要
  • 介紹
  • 專案團隊及職責
  • 系統設計概述
  • 建築活動
  • 施工品質保證 (CQA) 措施
  • 使用的材料和設備
  • 效能驗證和監控結果
  • 缺陷及糾正措施
  • 結論與認證
  • 竣工圖
  • 檢查清單
  • 照片
  • 田野筆記
  • 安裝人員認證

CQA 報告必須包含一份由申請人簽署的聲明,證明 SMP 和工程控制設計計劃中建議的所有緩解措施均已完成並得到驗證;並且申請人承認其有不可推卸的場地緩解義務;其而非市政府負責場地緩解;其而非市政府證明並負責證明中所作陳述的準確性,並且其將繼續承擔州和聯邦法律規定的責任,以彌補其而非市政府證明並負責證明中所作陳述的準確性,並且其將繼續承擔州和聯邦法律規定的責任,以彌補其而非市政府證明並負責證明中所作的準確性。

如果您的 SMP 沒有工程和機構控制措施,請提交場地緩解完成報告以獲得 TCO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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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您的臨時入住許可證 (TCO) 工作表

如果需要CQA報告,請提交TCO工作表以獲得建築物入住許可。 TCO工作表將在您的CQA報告獲得批准後簽署。

如果無需提交CQA報告,您可以將TCO工作表與場地緩解完成報告(SMCR)一起提交。您的TCO工作表將在您的SMCR獲得批准後簽署。

9

提交運行維護計劃

如果您的SMP中包含工程控制和機構控制措施,則根據衛生法規22A.10 (d)的規定,需要製定運作和維護計畫。該計劃通常是封蓋維護計劃(CMP)或蒸汽入侵緩解系統運作、維護和監測計劃(VIMS OMMRP)。如果存在多項工程控制措施,則可以提交一份現場OMMRP。

這些文件必須由持有加州執照的專業工程師編制。您的計劃應包括:

  • 介紹
  • 網站說明及歷史
  • 專案角色和職責
  • 工程控制描述
  • 操作規程
  • 監測和檢查程序
  • 維護程序
  • 糾正措施
  • 應急計劃
  • 施工品質保證報告和通知
  • 監測和檢查表格
  • 竣工圖

如果營運和維護計劃獲得批准,則需要簽訂契約和環境限制協議。

10

提交契約和環境限制

如果您的土壤管理計畫 (SMP) 中包含工程和機構控制措施,則根據《加州健康法典》22A.10 (d) 的規定,需要一份契約和環境限制。該契約有時也稱為地契限製或土地使用契約 (LUC)。契約和環境限制會告知當前和未來的業主有關房產下方的有害物質、活動使用限制 (AUL) 以及為確保房產在其預期用途下保持安全所需的任何措施。如果您的房產有信託契約或抵押,您可能還需要提交次級協議。

契約和環境限制條款以及任何從屬協議均需由您的環境專業人員、業主及其法律顧問、您的個案工作人員以及市府律師辦公室審核。您的個案工作人員將為您提供包含說明的範本包。完成後,這些文件必須經過公證,並在市評估員兼記錄員辦公室備案。

《契約》和環境限制主要包括:

  • 必要時限制住宅或敏感用途
  • 需要實施運作和維護計劃

一旦契約和環境限制被記錄在案,就需要一份場地緩解完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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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場地緩解措施完成報告

根據《衛生法》22A.11 的規定,需要提交一份場地緩解措施完成報告 (SMCR)。該報告有時也稱為最終報告和認證。該報告記錄了為遵守《衛生法》22A 而實施的所有緩解措施,包括所有場地管理計劃 (SMP) 和動態控制計劃 (DCP) 的實施情況,以及所有關鍵品質保證報告、運營和維護計劃以及契約和環境限制的完成情況。

這些文件必須由持有加州執照的專業工程師編制。根據您的工程和機構控制措施,您的安全管理規範應包括:

  • 參考SMP,以及(如適用)DCP
  • 已實施的所有施工緩解措施的描述
  • 任何需要緊急應變的事件
  • 土壤和地下水檢測、運輸和處置的文件和總結表
  • 粉塵監測數據及匯總
  • 對根據安全管理計劃和工程控制設計計劃實施的所有工程和機構控制措施進行描述。
  • 竣工圖
  • 如有,請參閱施工品質保證報告。
  • 如有,請參閱運作和維護計畫。
  • 如有任何契約或環境限制條款,請參閱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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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您的發票

專案進行到這個階段,您需要支付所有發票款項。 

您的帳戶餘額結算完畢後,您可能會收到一封「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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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您的工作卡以進行認證和最終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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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您的NFA信函

如果您的 SMCR 獲得批准,並且所有發票都已支付,您將收到一封信,表明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即可遵守衛生法規 22A 和 22B。

13

執行運作維護計劃

如果您登記了契約和環境限制,您需要與業主協調,以確保營運和維護活動得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