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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委員會常見問題解答

常見問題解答

1.上訴委員會(BOA)是做什麼的?

a. 行政復議委員會(BOA)是一個準司法機構,為公眾提供針對市政府各項決定的最終行政審查程序。這是最終行政審查程序。

b. 委員會負責審理和裁決涉及市各委員會和部門頒發、拒絕、暫停或撤銷許可證、執照和其他權利的上訴。這包括分區管理員批准或拒絕豁免申請和其他決定,以及根據自由裁量審核決定頒發或拒絕的許可證和規劃委員會頒發的市中心建築許可。

c. 評估上訴委員會 (BOA) 不受理房地產稅評估上訴。此類上訴由評估上訴委員會)受理。如需了解更多關於如何對房地產稅評估提出上訴的信息,請訪問以下連結: https://www.sfassessor.org/property-information/homeowners/contest-your-assessed-value#faq

2. 誰可以提起上訴?

a. 任何個人或團體都可以提出上訴。

b. 不得匿名提起上訴。

3. 我該如何提出上訴?

a. 發送電子郵件至boardofappeals@sfgov.org或致電 (628) 652-1150。以下是申訴流程概述的連結: https://sf.gov/step-by-step/overview-appeal-process

4. 提出上訴的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a. 上訴時限嚴格執行。

一、15個日曆日

1. 大部分由樓宇檢查局核發、暫停、拒絕、撤銷或取消的建築和拆除許可證。

2. 大多數其他市府部門核發、拒絕、暫停或撤銷的許可證。

二、10個日曆日

1. 分區管理員所做的變更決定、合理修改決定和後院修改決定必須在簽發之日起 10 個日曆日內提出上訴。

2.Comisión de Entretenimiento頒發或拒絕的某些許可證必須在頒發之日起 10 個日曆日內提出上訴。

3. 依據計畫法第 343 條(中央 SOMA 住房永續發展區)所做的許可決定,如需上訴,必須在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 10 個日曆日內提出。

4. 對州附屬住宅單元 (ADU) 計畫授權的附屬住宅單元 (ADU) 的建築許可證提出的上訴。

三、30個日曆日

1. 分區管理員的決定(除豁免、後院改造或合理改造外),例如違規通知、暫停申請、裁定書。

b. 規劃委員會的審核決定不可上訴。但是,相關的建築和拆除許可證在簽發(或拒絕)時可以上訴。

c. 計算「日曆日」時,申訴期間從部門決定生效後的第二天開始計算。例如,如果建築許可證在當月3日簽發,則申訴截止日期為當月18日。如果最後一個日曆日是週末或市假日,則申訴截止日期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不確定申報截止日期,強烈建議您致電或發送電子郵件至委員會辦公室。可能還有其他未在此列出的例外情況。請聯絡委員會辦公室。

d. 上訴必須在上訴截止日期的下午 4:30 之前提交。

e. 如果許可證涉及新增住房,且提交日期在2024年1月1日之後,則可能無法上訴。請與委員會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符合上訴資格。

5. 代理人可以替我提出上訴嗎?

a. 可以,但前提是您提供書面授權,允許他們提起上訴。授權書可以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boardofappeals@sfgov.org。

b. 什麼是代理人?代理人是指代表你行事的人,例如律師、建築師或朋友。

6. 如果我無法出席預定的聽證會日期怎麼辦?

a. 您可以要求其他當事人將會議改期至稍後日期(請向委員會工作人員諮詢可用的聽證日期)。如果其他各方不同意改期,您可以請委員會主席(透過執行長)將會議改期。您的請求必須不超過一頁,雙倍行距,字體不小於12號。其他各方將有機會提交一份一頁的聲明進行回應。主席將對該請求作出決定。

b. 您可以透過 Zoom 參加聽證會。

c. 你可以讓其他人代表你參加聽證會,例如律師、建築師或朋友。

7. 我該如何向董事會表達我的擔憂?

a. 初步陳述:提交上訴時,您必須闡明上訴理由或依據,並請求委員會採取何種行動。您的初步陳述必須採用雙倍行距,字體最小為12號。陳述篇幅最多為一頁,不得附帶任何附件。 (請注意,初步陳述由上訴人提交。)

b. 簡述:您將有機會提交一份簡述,概述您的上訴理由。請務必遵守委員會的簡述要求,否則您的簡述可能會被駁回。簡述最多可寫12頁,必須採用雙倍行距,字體最小為12號。允許提交不限數量的附件,但附件中不得包含任何論點。

c. 聽證會上的口頭證詞:您將有機會在聽證會上向委員會進行口頭陳述和報告。

8. 我為什麼要提交一份簡報?

a. 為聽證會做好委員和其他各方的準備。

b. 為了明確您希望專員對該案件採取哪些行動。

c. 若上訴人未提出上訴狀,答辯方可能無法處理或回應上訴人所提出的問題。此外,專員們在舉行聽證會之前也將不了解相關問題。

d. 所有簡報必須在截止日期下午 4:30 前收到。簡報最多 12 頁,雙倍行距,最小字體為 12 號。

e. 強烈鼓勵各方提交訴訟摘要。

9. 提起上訴需要繳多少費用?

a. 上訴通常需要支付以下費用:i. 建築許可證 175 美元;ii.規劃署決定 600 美元;iii. 大多數其他許可證或命令 300 美元。

b. 委員會工作人員將在您提交上訴申請時確認上訴費用。申請費可透過信用卡或支票線上支付。您也可以將支票寄送至上訴委員會,地址為:49 South Van Ness, Suite 1475, SF, CA 94103。

10. 付不起申請費怎麼辦?

a. 您可以透過提交以下表格申請費用豁免:https://sf.gov/sites/default/files/2022-09/Fee%20Waiver%20Form_0.pdf b. 表格可以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boardofappeals@sfgov.org

11. 我需要聘請律師嗎?

a. 當事人並非必須由律師代理,但有些當事人會選擇聘請律師。當事人可以委託建築師代理,也可以自行代理。

12. 聽證會在哪裡舉行?

a.三藩市市政廳 416 室,卡爾頓·B·古德萊特博士廣場 1 號。

b. 各方也可以透過 Zoom 遠端參加聽證會。

c. 聽證會於下午 5:00 開始。議程將於聽證會前一周的星期五在我們的網站上公佈。

13. 是否會向公眾通報聽證會?

a. 對於涉及不動產的案件,我們將向居住在涉案房產150公尺範圍內的居民/住戶郵寄明信片。聽證會通知也將在聽證會前一周的周五發佈在我們的網站上。

14. 我在聽證會上會遇到什麼狀況?

a. 上訴人先發言,然後是許可證或其他決定被上訴的當事人,最後是作出該決定的部門代表。每位發言者有七分鐘陳述證詞和相關證據。之後將進行公眾評議,然後進入反駁環節。在反駁環節中,各方有三分鐘時間向委員會陳述。委員會隨後將進行審議,並作出決定或將案件延期,以便提交補充資料。

b. 為準備聽證會並熟悉所使用的陳述方式,委員會建議各方在聽證會之前旁聽一次委員會會議。旁聽方式可以是親自,也可以是透過電視或電腦觀看聽證會。會議在SFGTV有線電視頻道26或78播出,也可以透過串流影片或隨選方式在網路上觀看,網址為: http ://sanfrancisco.granicus.com/ViewPublisher.php?view_id=6。

15. 公眾成員可以參加聽證會嗎?

a. 非上訴當事人或與任何一方均無關聯的公眾人士,可在案件公開評議期間有2-3分鐘的時間向委員會發言。公眾人士也可在聽證會前向委員會提交書面資料。理想情況下,書面公眾評議資料應在聽證會日期前至少一個星期四之前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boardofappeals@sfgov.org

16. 誰來對上訴做出決定?

a. 委員會由五名委員組成,負責裁決上訴。

b. 若委員會在聽證會當晚作出決定(例如,批准或駁回上訴),不滿意的當事人有12個日曆日的時間申請複審。申請必須在下午4:30前提出。如果當事人未在截止日期前申請複審,則將在第二天(聽證會後第13天)發布書面決定。如果對已頒發許可證的上訴被駁回,則在委員會發布書面決定時,該許可證將被解除暫停狀態。

17. 上訴獲得批准或許可證修改需要多少票?

a. 大多數情況下,需要 4 票(如果董事會出現空缺(而不是缺席),則只需 3 票)。

18. 否決上訴需要多少票?

a. 上訴被駁回有兩種情況:

i. 三位委員投票駁回上訴。

二、如果贊成票不足以支持上訴,則依法規定,原許可/決定予以維持。實際上,上訴被駁回。例如,3票贊成上訴,2票反對上訴,則上訴被駁回(因為上訴需要4票才能通過)。

19. 董事會的審核標準是什麼?

a. 在大多數情況下,委員會對部門決定進行全新審查,這意味著委員會將重新審理案件,無需遵循原始決策者的調查結果或裁定。但是,在對分區管理員(ZA)的決定提出上訴時(豁免、後院和合理修改的決定除外),《市憲章》要求委員會尊重分區管理員的決定,除非委員會認定分區管理員存在錯誤或濫用自由裁量權。

b. 在少數情況下,工程需經過簡化的部長級審核程序。這意味著董事會的自由裁量權有限。

20. 我如何查閱董事會的歷史記錄?

a. 如需特定影片或案例資料的鏈接,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boardofappeals@sfgov.org 。裁決結果發佈在我們的網站以下連結: https://www.sf.gov/departments/board-appeals

21. 如果我對董事會的決定不滿意怎麼辦?

a. 對委員會的決定不滿意的一方可以提出重新審理的請求。

b. 要獲得重審請求的批准,必須提出可能改變聽證結果的新證據,或證明存在明顯的不公正。

c. 某些類型的許可證不允許重新申請。請諮詢委員會辦公室。

d. 申請複審時,必須向委員會提交一份陳述書,說明為何應複審該上訴。此陳述書篇幅最多為六(6)頁,雙倍行距,附件數量不限,但必須符合規則中的陳述要求。

e. 另一方可在複審請求提交之日起十 (10) 日內提交答复。此答覆篇幅最多為六 (6) 頁,雙倍行距,附件數量不限,但必須符合規則中的書面陳述要求。

f. 在聽證會上,每一方有 3 分鐘時間向委員會陳述,且沒有反駁時間。

g. 如果重審請求獲得批准,則會安排新的上訴聽證日期。

h. 申請複審的費用為 150 美元。支票可郵寄至 SF 上訴委員會, 49 South Van Ness Ave., Suite 1475, 三藩市, CA 94103。 (註:如果申請人符合經濟條件,則可免除費用)。

i. 如有任何關於此流程的問題,請發送電子郵件至boardofappeals@sfgov.org或致電 (628) 652-1150 聯絡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