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現在要求大多數新建築使用電力系統而不是天然氣。
自2026年7月1日起,一些大型改造工程也必須全電動化。這些規定有助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改善空氣質量,並支持建立更健康的城市。
檢查您的項目是否需要全電動化
舊金山的電氣化規定適用於大多數新建建築,很快將適用於許多大型翻新工程。在設計專案或申請許可之前,請查看以下部分,以了解您的專案是否必須完全通電。
新建築
- 2021 年 6 月 1 日或之後提交的所有許可申請必須針對全電動建築。
- 不允許使用瓦斯管道進行空間加熱、水加熱、烹飪、照明或衣物烘乾。
- 一旦建設完成,全電動建築必須保持全電動狀態。
大型裝修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一些大型改造工程如果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則要求建築物改建為全電氣化建築:
- 該項目屬於重大改造項目。
如果一個專案符合以下條件,則該專案被視為重大改造:
a. 建築物進行重大結構改造,或
b. 建築物進行重大非結構性改造,或
c. 增加新空間,符合《舊金山建築規範》第 202 條規定的實質改善要求。 - 該項目包括對建築物供暖或熱水系統的重大升級,這意味著:
a. 更換整棟建築的空間和水加熱系統,或
b. 安裝新的空間和水加熱系統,為建築物 80% 或以上的空調地板面積提供服務,或
c. 為建築物的新區域增加新的空間調節或水加熱系統。
如果您的專案符合上述兩個條件,則必須使用電力系統來實現這些功能。
全電動要求豁免
項目只能在以下情況下使用天然氣:
- 技術不可行性-如果全電動設計不能安全有效地工作,則必須將燃氣管道限制在不能通電的區域,同時仍要滿足健康、安全和消防標準。
- 商業廚房-烹飪設備可使用瓦斯。
- 適應性再利用項目- 如果您將非住宅建築改建為住宅,則可以使用天然氣直至 2031 年 1 月 1 日。
- 100% 經濟適用房- 這些項目可享有豁免,有效期至 2027 年 7 月 1 日。但可申請基於成本的豁免,有效期至 2031 年 1 月 1 日。
- 聯邦電器標準-受聯邦《能源政策和保護法》監管的電器,包括冰箱、洗碗機、空調、熱水器和乾衣機,可以繼續作為燃氣電器運作。
技術可行性審查
如今,舊金山擁有各種規模和用途的全電動建築。如果您的專案團隊對技術可行性有任何疑問,請查看行政公告 112,以了解何時可以聘請第三方全電動可行性審查員提供協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dbicustomerservice@sfgov.org以取得經批准的第三方審查員名單。
資源
- 舊金山建築規範第 106A.1.17.1 節- 全電動新建築要求。
- 行政公告 112 - 例外情況和技術可行性審查。
- 174-25號法令- 大型翻修工程必須全電動化。該法令將於2026年7月生效。
問題?
我們隨時為您提供協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dbicustomerservice@sfgov.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