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資格和席位資格
以下列出的席位、任期屆滿及成員資訊摘要,旨在通知各位監事會任命的空缺席位、即將屆滿的任期以及現任席位的信息。其他機構的任命(如有)也將列出。
標有「空缺」的席位可立即申請。但是,您也可以申請所有席位,您的申請將被保留一年,以便在出現意外空缺時與您聯繫。
座位:1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主管馬特·多爾西
任期結束日期: 2030年5月15日
資格:
由監事會主席任命的監事會成員。
期限:5年
座位:2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郝瑪麗
合約期限至: 2028年5月15日
資格:
由市長根據憲章第 3.100 條任命,經常在醫療保健領域提供諮詢。
期限:5年
座位:3
任命機構:市長
席位持有人: Fiona Wilson,醫學博士
任期結束日期: 2030年5月15日
資格:
由市長根據憲章第 3.100 條任命,市長本人為醫學博士。
期限:5年
座位:4
任命機構:控制員
座位持有者:格雷格·薩斯
任期結束日期: 2030年5月15日
資格:
由財務主管提名,經衛生服務委員會批准。
期限:5年
座位:5
任命機構:選舉產生
座位持有者:傑克·克雷門
任期結束日期: 2029年5月15日
資格:
由本系統現任和退休成員中選舉產生。選舉由選舉主任主持。
期限:5年
座位:6
任命機構:選舉產生
座位持有者:阿特·霍華德
任期結束日期: 2029年5月15日
資格:
由本系統現任和退休成員中選舉產生。選舉由選舉主任主持。
期限:5年
座位:7
任命機構:選舉產生
座位持有者:克萊爾·茲萬斯基
任期結束日期: 2029年5月15日
資格:
由本系統現任和退休成員中選舉產生。選舉由選舉主任主持。
期限:5年
申請流程
描述:
衛生服務委員會由七名成員組成,具體如下:一名監事會成員,由監事會主席任命;兩名成員,由市長根據第3.100條任命,其中一名應為經常在醫療保健領域提供諮詢的人士,另一名應為醫學博士;一名成員由審計長提名;三名成員從本系統的現任和退休成員中選舉產生。選舉由選舉主任依法令規定的方式進行。當選成員無須居住在市縣內。
不遲於2013年4月1日,審計長應提名一名候選人,擔任衛生服務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自2013年5月15日起生效。審計長應向衛生服務委員會提交書面提名通知。審計長的提名須經衛生服務委員會批准。如衛生服務委員會在收到審計長的書面提名通知後60天內未將審計長的提名列入會議議程進行審議,則視為審計長的提名已獲批准。此後,審計長提名的所有候選人任期均為五年,並適用相同的程序。審計長的提名人無權對其繼任者進行投票。
除當然成員外,衛生服務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五年,每年5月15日屆滿;但2011年5月開始的委員會成員任期為三(3)年,至2014年5月屆滿;2013年5月開始的委員會成員任期為兩(2)年,至2015年5月屆滿。
由財務長提名的受任人將接替任期於 2013 年 5 月 15 日中午 12:00 屆滿的當選成員。若任期於 2013 年 5 月 15 日屆滿的當選成員在此日期前離開董事會,財務長應依照上述程序提名繼任者填補剩餘任期。
市長任命的董事會成員空缺應由市長填補。審計長提名的董事會成員空缺應依照上述針對審計長提名人選的程序填補剩餘任期。董事會選舉產生的職位空缺應在空缺出現後90天內以特別選舉填補,除非在空缺出現後六個月內舉行常規選舉。
衛生服務委員會應:
- 建立並保存詳細的醫療和住院護理歷史成本記錄,並對這些成本進行年度審查;
- 公平公正地給予福利;
- 按照 A8.422 節的規定實施此類計劃,並進行管理,為此簽訂合同,並使用系統的資金;
- 制定衛生服務系統業務管理、豁免授予、接納成員以及經董事會批准自願加入該系統的其他官員和僱員的規章制度;
- 接收、考慮並在收到後 60 天內處理任何與衛生服務系統政策或上訴有關的事項,這些事項由任何成員或與會員簽訂醫療服務合約的任何人以書面形式提交。
除另有明確規定外,衛生服務委員會應享有《憲章》第 4.102、4.103 和 4.104 條規定的權力和職責,並受其限制。
根據州法律的要求以及憲章的預算和財政規定,衛生服務委員會可以按照 A8.421 節的規定,為舊金山市和縣的居民提供醫療或牙科福利。
逾期資訊:
關於委員連任期限限制的章程第4.101.5條不適用。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職位空缺應在空缺出現後90天內以特別選舉填補,除非在空缺出現後六個月內舉行常規選舉。
日落日期:
沒有任何
接觸:
霍莉·洛佩茲
市場街1145號,3樓
衛生服務系統
加州舊金山,郵編94103
(628)652-4646
holly.lopez@sfgov.org
更新日期: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