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資格和席位資格
以下列出的席位、任期屆滿及成員資訊摘要,旨在通知各位監事會任命的空缺席位、即將屆滿的任期以及現任席位的信息。其他機構的任命(如有)也將列出。
標有「空缺」的席位可立即申請。但是,您也可以申請所有席位,您的申請將被保留一年,以便在出現意外空缺時與您聯繫。
座位:1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空
合約期限至: 2027年8月24日
資格:
必須由第 10 區主管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期限:2年
座位:2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伊萊恩·雷杜斯
合約期限至: 2027年8月24日
資格:
必須由第 10 區主管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期限:2年
座位:3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空
合約期限至: 2027年8月24日
資格:
必須由第 10 區主管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期限:2年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空
合約期限至: 2027年8月24日
資格:
必須由第 10 區主管任命為無投票權成員,該成員需具備建築、土地利用或城市規劃等學科的專業知識或培訓,以協助履行職責,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期限:2年
座位:5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鐘俊
合約期限至: 2027年8月3日
必須由市長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座位:6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德萬舒·帕特爾
合約期限至: 2025年11月4日
資格:
必須由市長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座位:7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庫爾特·格萊姆斯
合約期限至: 2025年8月3日
資格:
必須由市長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座位:8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空缺
學期結束:
資格:
必須由市長任命為無投票權成員,該成員應具備建築、土地利用或城市規劃等學科的專業知識或培訓,以協助履行職責,任期兩年,資格要求見行政法規 5.71(b) 。
座位:9
任命機構:首席行政官
座位持有者:陳添
合約期限至: 2025年8月25日
資格:
必須由市行政長官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座位:10
任命機構:首席行政官
座位持有者:空
合約期限至: 2025年8月25日
資格:
必須由市行政長官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座位:11
任命機構:首席行政官
座位持有者:空
學期結束:
資格:
必須由市行政長官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座位:12
任命機構:首席行政官
座位持有者:迪安娜·沃萊克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月26日
資格:
必須由市行政長官任命為無投票權成員,該成員應具備建築、土地利用或城市規劃等學科的專業知識或培訓,以協助履行職責,任期兩年,並符合行政法規 5.71(b) 中列出的資格。
申請流程
請注意:根據發布日期,空缺職位可能已被填補。如需確認該委員會的空缺職位是否仍然空缺,或需要更多信息,請致電規則委員會書記官,電話號碼為 (415) 554-5184。
所有成員需滿足的其他要求:
委員會成員應具備志願服務能力,並能夠每周至少投入十個小時用於審查文件、參加會議、規劃會議以及與社區成員或市政府代表進行協調。
每位會員必須具備以下一項或多項資格:
- 具有與多個市級委員會、理事會或部門合作的經驗;
- 對土地利用政策和要求、第二區的分區問題以及該區域項目的審查有深入的了解或濃厚的興趣;或
- 熟悉舊金山或其他城市地區的建築、工程、施工、歷史保護、公共藝術、交通和城市規劃、社區福利、低收入住房開發或土地利用。
每位成員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項目區居民;
- 在市內擁有固定辦公室或不動產的企業主;
- 計畫區域內某個社區團體的代表;或
- 一位居住在舊金山,並在舊金山從事建築、規劃或土地利用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士。
禁令:
舊金山市和縣的員工不得被任命為有投票權的成員,但可以被任命為無投票權的成員。
在其任期內,成員不得:
- 從任何尋求專案審批或已獲得市政府就位於 2 區或 C 調查區內的房產頒發的專案審批(「專案審批」應包括有條件使用授權、豁免、適宜性證書和建築許可證)的個人或實體處獲得收入、進行任何財務投資或與其簽訂任何合約;
- 不得與市政府簽訂、投標、談判或以其他方式試圖簽訂任何合同,或獲得市政府任何級別的分包合同,以獲取 2 區或 C 調查區內的服務、房地產權益或其他利益。
後續步驟:
符合最低資格的申請人將在規則委員會主席確定聽證會日期後,由規則委員會書記官聯繫。規則委員會成員將在會議上審議任命人選,並可能要求申請人陳述其資格。規則委員會推薦的人選任命將提交監事會最終批准。
描述:
灣景獵人角市民諮詢委員會 (CAC) 的成立旨在就 2 區的規劃和土地利用事宜,向監事會、市各委員會、理事會和部門(包括規劃委員會和規劃部門)提供政策建議。 CAC 就 2 區或 C 調查區內計畫的適宜性、土地用途和分區指定提供建議,並就開發案在多大程度上推進 2 區的總體規劃政策向社區提供指導。
CAC由12名成員組成:
- 由第 10 區主管任命的四 (4) 名成員:三 (3) 名有投票權的成員和一 (1) 名無投票權的成員。
- 由市長任命的四 (4) 名成員:三 (3) 名有投票權的成員和一 (1) 名無投票權的成員。
- 由市行政長官任命的四 (4) 名成員:三 (3) 名有投票權的成員和一 (1) 名無投票權的成員。
每位成員應具備志願服務能力,並能夠每周至少投入十 (10) 小時用於審查文件、參加會議、規劃會議以及與社區成員或市政府代表協調工作。此外,每位會員應具備以下一項或多項資格:
- 具有與多個市級委員會、機構、部門或其代表合作的經驗;
- 對土地利用政策和要求、第二區的分區問題有紮實的理解或濃厚的興趣,並且對審查該地區的項目有濃厚的興趣;或者
- 熟悉舊金山或其他城市地區的建築、工程、施工、歷史保護、公共藝術、交通、城市規劃、社區福利、低收入住房開發或土地利用。
成員必須符合以下至少一項條件:
- 灣景獵人角重建計畫區(計畫區)居民;
- 在市內擁有固定辦公室或不動產的企業所有者;
- 計畫區域內鄰裡團體的代表;或
- 現居舊金山,並在舊金山從事建築、規劃或土地利用相關工作經驗。
此外,非投票成員必須具備建築、土地利用或城市規劃等學科的專業知識或培訓,以幫助 CAC 履行其職責。
除外條款和限制:
市政府僱員不得被任命為社區諮詢委員會(CAC)的投票成員,但可被任命為無投票權成員。各任命機構應以書面通知監事會書記官其對委員會的每項任命,包括哪些被任命者為投票成員。社區諮詢委員會成員由其任命機構決定是否繼續任職,且不領取任何報酬或福利。
在任期內,CAC 成員不得從任何尋求專案審批或在其任期內獲得市政府專案審批的人員或實體處獲得收入、進行任何金融投資或參與任何合同,無論該等審批涉及的是 2 區或 C 調查區內的房產。 「專案審批」應包括有條件使用授權、豁免、適宜性證明和建築許可證。
在任期內,CAC 成員不得與市政府簽訂、投標、談判或以其他方式試圖簽訂任何合同,或就 2 區或 C 調查區內的服務、房地產權益或其他利益,獲取市政府合同的任何層級分包合同。任何違反此規定的 CAC 成員將被視為因此辭去其在 CAC 的職務。
每位成員任期兩年。首批任命的十二 (12) 名委員會成員的任期自 2013 年 8 月 24 日(第 157-13 號法令生效日期)起算。
逾期限額:
不適用
權威:
行政法規第 5.70 條及後續條款
日落日期:
CAC 的任期與 Bayview Hunters Point 重建項目的修訂重建計劃的期限相同,包括監事會批准的任何計劃延期。
接觸:
譚婷娜
規劃部門
南範內斯大道49號,1400室
加州舊金山,郵編94103
(628)652-7417
bayviewcac@sfgov.org
更新日期: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