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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型企業辦公室和小型企業委員會披露禮物

向小型企業辦公室和小型企業委員會報告禮品、邀請函和門票

Office of Small Business

文件

小型企業辦公室與小型企業委員會票證分配政策

本票務分配政策根據公平政治實踐委員會 (FPPC) 條例 18944.1 和舊金山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第 3.216(b) 條規定,規定了小企業辦公室和小企業委員會(統稱「部門」)分配票務的要求。

此政策由三部分組成:(一)門票分發;(二)禁止指定用途或將門票轉讓給他人;(三)揭露要求。

一、門票發放

在分發罰單之前,部門領導應確定罰單提供者是否屬於限制來源,並確認部門是否可以接受和分發這些罰單,因為罰單通常被視為禮物。請參閱道德委員會網站上關於禮物的限制來源規則,以獲取最新資訊。

根據本政策分發的所有門票必須符合 C 部分中規定的公共目的。來自受限來源的門票僅當 B 部分中規定的四項豁免之一適用於門票的最終接收者時才可根據本政策分發。

A. 限制來源的定義

一般而言,受限消息來源是指尋求或擁有合約、許可證、執照或試圖影響任何政府決策中的僱員的個人或實體(有關受限消息來源的完整定義,請參閱附錄 A)。

B. 限制來源的門票

如果 (1) 收票人符合以下列出的豁免條件之一,且 (2) 收票符合 C 部分所述的公共用途,則教育部可以接收和分發來自限制來源的票證。限制來源提供的票證只有在符合以下 1-4 項豁免條件之一時才可分發。 (有關來自限制來源的贈與豁免的完整規定及示例,請訪問道德委員會網站。有關豁免的問題,可透過其諮詢門戶提交。

  1. 免費參加廣泛參與的會議、研討會、座談會或剪綵或儀式,包括施工前或施工後的活動,只要參加活動適合官員或僱員的公務,並且活動組織者自願提供免費參加。
    1. 「廣泛參與」的活動是指向特定行業或專業的個人開放的活動,或向代表對特定事項感興趣的一系列人的個人開放的活動。
  2. 向官員提供的門票,用於進入娛樂、休閒、休閒、文化或類似目的的設施、活動、演出或表演,官員在這些場所代表其機構履行禮儀角色。
  3. 非營利組織為其主辦的籌款活動提供的單張門票,前提是該門票由一名官員使用,而該官員必須出席該活動才能履行其市政職責。
    1. 「履行市政府職責所必需」的目的可能包括參與活動與其他與會者分享資訊、為市政府業務與撥款受助者或潛在受助者建立和維持關係,或表示部門對市政府資助項目的支持,只要這些任務屬於該官員的市政府職責範圍。該票不得用於表彰員工或作為公共服務的獎勵。
  4. 舉辦藝術展覽、表演、體育、文化或其他娛樂活動或製作的組織提供的單張門票,用於參加該展覽、表演、活動或製作,前提是該門票由官員使用,而該官員必須出席該展覽、表演、活動或製作才能履行其市政職責。
    1. 「履行官員市政府職責所必需」的目的可能包括監督市政府資助或許可的活動,或評估當地活動以便為未來的資助或許可決策提供信息,以及確保市政府設施的合理使用,前提是這些任務屬於官員市政府職責的一部分。定期資助或許可藝術、娛樂和文化活動及演出的市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允許接受一張額外的門票,供一位陪同其觀看活動或演出的嘉賓使用。
    2. 根據此豁免發放的票不能用於員工讚賞或作為公共服務的獎勵。

如果機票符合上述豁免之一,則它還必須符合以下 C 部分所述的公共目的之一。

C. 公共用途門票

該部門的執行董事擁有獨立權力,可確定是否存在公共目的,並根據本政策分發門票。以下列出了構成公共目的的具體內容:

  • 促進城市經濟發展和就業;
  • 支持本地企業;
  • 增加城市旅遊業,包括會議、大會和特別活動;
    • 推廣使用市政府運作、贊助或支援的社區計劃;
  • 提高城市居民對可用資源的認識-包括慈善和非營利組織;
  • 突顯城市內的社區計劃;
  • 推動私人設施供公眾使用;
  • 監測和維護城市居民可用的公共設施;
  • 提高大眾對城市內可供公眾使用的娛樂、文化和教育設施的了解和認識;
  • 收集公眾對城市設施和空間的意見;
  • 一般員工士氣(不包括執行董事或委員會或其他指定機構的成員);
  • 增加員工知識和教育以協助其履行工作職責;和
  • 經本部門確認的與上述類似的任何其他目的

員工可以接受市政府提供的免費或折扣門票,前提是參加活動符合上述公共目的,並且門票不會被部門成員不當使用。

二、禁止指定用途及轉讓

本部門不得接受任何外部機構指定特定員工所使用的票據。執行長應決定哪位員工將收到票據。

禁止轉讓來自限制來源的門票或通行證。裁判可根據B部分4a的規定,為嘉賓獲得額外的門票。

禁止轉讓其他來源的門票,但接收員工的配偶、州法律認可的同居伴侶或受扶養子女除外,僅供其個人使用。

三、揭露要求

根據 FPPC 條例 18944.1 的要求,《罰單分發政策》以及 FPPC 802 表格中關於根據本政策分發任何罰單或通行證的信息,將在罰單或通行證分發後的 45 天內發佈在部門網站上。部門會將這些資訊上傳到部門網站,並向 FPPC 發送一封電子郵件,其中包含顯示 802 表格的網站,以便 FPPC 發布該連結。對於根據《罰單分發政策》由部門分發並在 FPPC 802 表格中報告的罰單或通行證,個人罰單接收者無需單獨報告。例如,個人無需在其 700 表格中報告罰單。

根據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第 3.217 節的要求,根據本政策收到和分發的所有票證都將包含在該部門向道德委員會提交的每月禮品報告中。

附錄 A

根據 SF C&GC 法規 § 3.216 和 EC 法規 3.216(b)-1-6 中的限制來源規則定義限制來源

受限的來源是

  • 與該官員或僱員所在部門或該實體的任何關聯方(關聯方包括該實體的董事會、主要官員或擁有 10% 或以上所有權權益的人員)簽訂合約或尋求簽訂合約的任何個人或實體。該禁令有效期至合約期限結束後 12 個月,或者,如果合約未獲批准,則有效期至合約結束談判結束後 12 個月。
  • 涉及非政府許可、執照或其他使用權利訴訟的任何個人或實體或該實體的任何附屬機構如下:
    • 對於提交給部門主管、董事會或委員會或監事會的許可證,從申請人開始程序之日起直到有關許可證或執照的最終決定作出後 12 個月,申請人或持有人對於該部門的所有官員和僱員而言都是受限制的信息來源。
    • 對於所有其他非部長級許可證,從申請人開始程序之日起直至許可證或執照的最終決定作出後 12 個月,尋求、獲得或持有該官員或僱員親自並實質參與使用的執照、許可證或其他權利的人對該官員或僱員而言是受限信息來源。
  • 任何人在過去 12 個月內故意試圖影響官員或僱員採取任何立法或行政行動。
  • 任何已在道德委員會註冊的許可顧問,如果許可顧問報告了在過去 12 個月內與指定員工或官員的部門有任何联係以開展許可諮詢服務。
  • 對市政府官員來說,註冊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