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負責為本市採購商品和一般服務?
OCA 一般負責代表市政府部門採購商品和一般服務。然而,OCA 可以選擇將這項權力委託給各部門。此外,根據《管理法》第 21.04、21A 和 21.42 條,各部門有權在未經 OCA 批准的情況下購買某些商品和服務。然而,此類交易仍必須遵守所有城市法律和計劃。
我可以使用獨立採購訂單購買商品和一般服務嗎?
與購買專業服務、軟體和線上內容總是需要簽訂合約不同,購買商品和一般服務可以透過一次性獨立採購訂單(採用市政府的標準採購訂單條款)或透過多年合約進行採購。
一次性獨立採購訂單適用於非經常性商品和一般服務的採購。如果交易金額為 20,000 美元或以下,市政府各部門有權直接簽發採購訂單,無需透過 OCA 處理。但是,如果交易金額超過 20,000 美元,則必須透過 OCA 處理。
對於金額超過 2 萬美元的商品和一般服務的定期採購,多年期合約是合適的選擇。這是因為,將定期交易納入多年期合約通常比逐項購買更有效率、更經濟。根據採購情況,OCA 可以專門為您的部門制定合同,也可以提供給全市所有部門使用。
我可以在哪裡了解有關簽發商品和一般服務採購訂單和合約的更多資訊?
點擊下面的資源,以了解有關發出商品和一般服務採購訂單和合約的更多資訊。但請記住,在發出任何一次性採購訂單或申請合約之前,請務必檢查OCA 的定期合約列表,看看 OCA 全市合約中是否已提供您需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