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2018 年 Janus v. AFSCME 案的裁決確定,政府僱員不得被迫加入工會,也不得被要求支付工會會費或費用。了解身為經理需要了解的內容。
管理者可以做什麼
- 將對 Janus 決定有疑問的員工轉介給他們的工會。
- 將有關工會會員資格、會費或費用的問題轉介給工會
- 讓工會代表根據適用的諒解備忘錄允許進入工作地點。熟悉這些諒解備忘錄的工會進入條款。
- 將釋放時間的請求轉發給您的部門人事官員。
- 根據適用諒解備忘錄的允許,允許工會代表在指定公告板上張貼工會資料。
- 允許在非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進行工會徵集。
- 將您可能有的問題轉介給您的部門人事官員。
管理者不能做什麼
- 不要向員工提供您對 Janus 決定的看法或分析,或您對其影響的預測。
- 請勿回答員工有關其工會會員資格、會費或費用的問題。
- 未經部門人事官員事先批准或適用諒解備忘錄允許的情況下,不得允許工會代表進入安全區域。
- 除非您的部門人事官員授權,否則請勿解除員工的職責以參加工會活動。
- 不得乾擾或強迫員工決定成為或保留工會成員,或參與工會活動。
- 不允許工會在工作時間和城市時間進行招攬活動或以擾亂工作活動的方式進行招攬活動。
- 不得威脅或歧視員工加入工會或參加工會活動,或拒絕加入工會或參加工會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