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RELEASE
舊金山贏得與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PG&E)的公共電力服務糾紛
City Attorney該決定駁斥了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PG&E)試圖消除競爭的企圖,並確認市政府無需建造昂貴且不必要的設備即可繼續為市政能源用戶提供服務。
舊金山(2022年10月21日)—在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發布一項命令後,市檢察官大衛邱和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總經理丹尼斯·埃雷拉發表了以下聲明。該命令與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2022年1月作出的有利於舊金山市的裁決相符。該決定削弱了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PG&E)阻撓舊金山市公共電力供應的努力,並確保舊金山市能夠繼續向自1992年以來一直服務的各類市政用戶提供公共電力。這些獲得豁免的市政使用者包括市政府各部門和機構,以及為公共事業服務的相關實體,例如學校、博物館和公共住宅。
「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PG&E)多年來一直試圖消除競爭,阻撓舊金山利用自身清潔能源為市政服務供電的努力,」市檢察官大衛邱表示。 「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今天的裁決是在我們辦公室一月份贏得上訴法院判決之後做出的,有助於確保PG&E不能利用其壟斷地位破壞舊金山提供價格合理的公共電力的努力。如果沒有我們勤奮的律師團隊以及前市檢察官丹尼斯·埃雷拉和他在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SFPUC)的團隊的不懈努力,這場勝利是不可能實現的。」
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總經理丹尼斯·埃雷拉表示:「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的裁決明確表明,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PG&E)對舊金山並不擁有壟斷控制權。這項裁決維護了舊金山市作為本地電力供應商的權利,並保障了我們繼續為數十年來一直服務的電力用戶提供服務的能力。
案例背景
自從舊金山在1920年代開始嘗試向市政用電用戶提供公共電力以來,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PG&E)一直拒絕向市政府指定的許多市政用戶提供服務,並拖延和阻撓市政府的計畫。儘管《聯邦電力法》賦予了PG&E明確的權力,但該公司仍辯稱,市政府無權在不建造極其昂貴且不必要的設備的情況下,為新建公共設施提供公共電力。
自 2018 年以來,PG&E 的阻撓已使舊金山市損失超過 2800 萬美元,其中包括額外的設備成本、延誤成本、重新設計成本、因項目被迫成為 PG&E 客戶而造成的舊金山公共事業委員會 (SFPUC) 收入損失,以及由於 PG&E 更高的費率而導致的能源成本增加。
為了反擊 PG&E 明顯試圖消除競爭的行為,舊金山嚮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 (FERC) 提起了一系列行政上訴,聲稱其根據《聯邦電力法》有權在不建造不必要的設備的情況下為這些類別的市政客戶提供服務。
此前,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FERC)在這些上訴案件中支持了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PG&E)的立場,但舊金山市就此裁決向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2022年1月,該法院裁定舊金山市勝訴,推翻了FERC先前支持PG&E的裁決。法院認為,FERC先前關於“祖父條款”的裁決“武斷且反复無常”,這些裁決限制了舊金山市繼續為許多1992年就開始服務的市政用戶供電的能力。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將此案發回FERC進行進一步審理,而今天的裁決與法院的意見一致,允許舊金山市繼續向這些類型的市政用戶提供價格合理的公共電力。
本案為舊金山市和縣訴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案號 EL15-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