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
11-08-23 青少年緩刑委員會會議
概述
這是一次面對面的會議。議程
未列入議程的項目的公眾評論。
關於警察分流的最新情況,舊金山警察局長 Jesus Yanez 以個人身份,以及社區評估和資源中心 (CARC) 的代表(討論和可能採取的行動)
美國研究院 (AIR) 的 Maura Shramko 和 Candace Hester 向舊金山青少年緩刑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提升青少年的聲音:在舊金山少年犯大廳採訪年輕人》(討論和可能的行動)
關於多系統治療的討論以及請求批准與 Seneca Family of Agency 簽訂新的資助協議 – (討論與行動項目)
一個。提交請求,與 Seneca Family of Agages 多系統治療服務機構簽訂新的贈款協議,擬議期限為 24 個月,金額不超過 1,638,000 美元,其中 1,195,29 美元是受贈者的 Medi-Cal 預算, 442,709 美元是受贈者營運成本的不超過金額。
酋長的報告 – (討論和可能的行動)
一個。 每月數據 報告要點
b.勞動力U更新
c.轉型 更新
d.預算更新
程序委員會報告(討論和可能的行動)
主席報告 – (討論和可能的行動)
一個。佣金撤退
b.委員會秘書聘任委員會
同意日曆 –提交單次投票而不進行討論,除非專員提出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待討論的事項應從同意日曆中刪除並視為單獨的項目(行動項目):
一個。提交修改當前 BI Incorporated 電子監控設備租賃協議的請求,將原來的 12 個月期限延長 24 個月,修訂後的總期限為 36 個月,並將原來的不超過金額增加 125,000 美元增加125,380 美元,修訂後的金額不超過250,380 美元。
未來議程項目 -(討論與可能的行動項目)
一個。公告
審議通過2023年9月13日委員會會議紀錄— (討論與行動項目)
休會(行動項目)
通告
公眾意見
公眾可以就委員會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事項向委員會發表最多三 (3) 分鐘的發言。委員會將在議程項目之前或討論期間聽取公眾對所有議程項目的評論,並且還將 聽取公眾對未列出項目的意見(請參閱議程第 2 項)。
為了公平對待所有希望向委員會發言的人,主席可以修改允許公眾發表意見的時間段。發言者應向整個委員會發表講話,而不是向個別委員或部門人員發表講話。委員或部門人員未回應並不一定表示同意或支持公眾意見徵詢期間所做的聲明。
可以提出公眾意見:
- 親自出席會議。
- 請按照議程頂部和 JPD 網站上的指示進行遠端操作。
- 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JUV-ProbationCommission@sfgov.org 如果在會議前週二下午 5:00 之前收到。
- 透過撥打 415-753-7556 留下語音信箱。評論不遲於下午 5:00 提交 週二 會議前提出的意見將由秘書在電話會議期間讀入記錄,並將被視為在會議期間透過電話提供公眾意見的替代方法。
注意:提前透過書面公眾意見或語音郵件提交議程項目的人員不得在會議期間透過電話或親自就同一議程項目提供公眾意見。
無障礙設施
市政廳 408 室適合輪椅使用者。
對於因殘疾而無法親自參加的個人,可應要求提供遠端公眾參與。在會議開始前一 (1) 小時內請求遠端參與有助於確保會議連結的可用性。
也可依要求提供手語翻譯。可以啟用字幕由您使用我們的會議平台 WebEx 進行。 如果請求遠端手語翻譯,請在會議開始前至少 4 個工作小時提交住宿請求。
對於所有其他修改或便利要求,請致電 (415) 753-7556 聯絡委員會秘書 或透過電子郵件 JUV-ProbationCommission@sfgov.org 會議前至少兩 (2) 個工作天。 為所有其他住宿請求留出至少 48 個工作小時有助於確保可用性。
了解陽光條例下您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為公眾服務,在公眾面前做出決定。市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該法令確保在人民面前進行審議,並確保城市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有關您根據《陽光條例》享有的權利的更多資訊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聯絡《陽光條例》工作小組。您可以聯絡現任《陽光條例》工作小組管理員Frank Darby, Jr.,聯絡方式如下:《陽光條例》工作小組,City Hall, Room 244,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CA 94102-4689 ;致電 (415) 554-7724;透過傳真:(415) 554-7854;或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sotf@sfgov.org。 《陽光條例》的副本可從陽光工作組書記官、舊金山公共圖書館以及市政府網站取得: http://www.sfgov.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