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於2026年6月29日解散,但庇護所監測小組仍:
- 檢查避難所
- 受理有關收容所及收容系統的投訴
- 向無家可歸人士監管委員會撰寫報告
- 調查有關護理標準(SOC)的投訴
庇護所監測小組不負責:
- 檢查過渡性或支持性住房
- 管理庇護所
- 預訂庇護所
- 解決拒絕服務問題
- 為客戶提供法律顧問或辯護
- 接受對其他客戶的投訴,除非涉及暴力或暴力威脅
護理標準
歷史和範圍
庇護所監測委員會成立於 2004 年 11 月。
經過社區的廣泛努力,護理標準立法於 2008 年 3 月獲得通過,為該市收容所繫統制定了第一個護理標準。該委員會負責受理和調查護理標準投訴。
2009年7月,委員會完成了一份報告,概述了從2008年4月到2009年3月(實施第一年)標準護理所收到的投訴和調查過程。
請閱讀2010 年 7 月護理標準立法的變更以及委員會的角色。
收容所監測委員會已於 2026 年 6 月 29 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