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使命
民事大陪審團負責審查縣政府的公共事務行為。民事大陪審團的功能是調查舊金山市縣政府各官員、部門和機構的運作。
成員及任期
民事大陪審團由19名成員組成,任期一年,從7月到隔年6月30日。
成員是從 30 名潛在大陪審員中隨機選出的。在任期內,大陪審員的服務時間至少約為 500 小時。
合格
根據州法律,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您就有資格:
- 是美國公民
- 年滿 18 歲
- 智力一般,品格良好
- 具備英語工作知識
我們如何做
每個民事大陪審團決定在其任期內調查哪些官員、部門和機構。
為了完成這項任務,大陪審團分為多個委員會。這些委員會被分配到正在調查的各個部門或領域。他們:
- 參觀政府設施
- 與公職人員會面
- 制定改善市和縣營運的建議。
背景
加州法律要求所有 58 個縣指定一個大陪審團,在每個財政年度任職(《刑法典》第 905 條、《加州憲法》第一條第 23 條)。
在舊金山,高等法院的主審法官任命了兩個大陪審團。起訴書大陪審團擁有退回刑事起訴書的唯一管轄權。
提交投訴
2026-2027年度民事大陪審團名冊
- 梅麗莎‧格思裡,工頭
- 吉爾中心
- 特蕾莎·基亞韋羅蒂
- 科林·戴維斯
- 喬恩·多爾斯泰特
- 東尼哈里斯
- 謝麗爾·海諾寧
- 珍妮絲·霍姆
- 提圖斯·拉森
- 比爾李
- 羅伯特·麥克亨利
- 阿里·雷爾
- 達娜·萊因哈特
- 格雷格·賴斯
- 馬裡奧·斯坎卡雷洛
- 大衛謝爾
- 蘇西·塔納姆利
- 貝絲·特倫查德
- 大衛‧弗霍夫
資源
有關加州民事大陪審團的更多資訊和資源
加州民事大陪審員協會 (CGJA)
透過培訓、教育和宣傳,促進、維護和支持民事大陪審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