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申請因災難損壞的財產的稅收減免

如果您的財產因事故、火災、地震或洪水等災難而受損,您可能有資格獲得財產稅減免。

要知道什麼

成本

提出索賠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該怎麼辦

財產處於損壞狀態時評估價值的減少

如果火災、地震或洪水等災難損壞或摧毀了您的財產,您可能有資格獲得財產稅減免。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辦公室將根據《加州收入和稅法》第 170 條重新評估財產,以反映其受損狀況。 

房產完全修復後,如果房產以類似或相似的方式重建,業主將保留其先前的基準年價值。長期遭受逐漸惡化的財產不符合資格。

要求

  1. 為了獲得稅收減免的資格,您必須在財產受損或毀壞之日起 12 個月內向我們的辦公室提交救災索賠表。 
  2. 損失必須超過 10,000 美元。
  3. 損壞不是業主或納稅人的過錯。

這項財產稅減免適用於不動產、商業設備和固定裝置、果園的所有者,以及飛機、船隻和某些活動房屋的所有者。它不適用於不可評估的財產,例如國家許可的活動房屋或家居家具。

遞延稅款

如果您的財產在州長宣布進入緊急狀態的災難中受到嚴重損壞或毀壞,並且您已提出救災索賠,您可以提出索賠,推遲災難發生後立即支付的下一筆財產稅R&T 194 - R&T 194.5 。 

  • 為了獲得延期資格,對於獲得房主豁免的財產,「重大災害損失」是指損失至少達到其公平市場價值的 10% 或 10,000 美元,以較低者為準。 
    • 對於所有其他財產,損失必須至少達到價值的 20%。 
  • 如果透過扣押帳戶繳納財產稅,則不能享有遞延稅款。
  • 如果您在下一個財產稅分期付款日期之前提交財產稅延期申請,則該付款被推遲,不會產生罰款或利息,直到我們的辦公室重新評估該財產並且您收到更正的稅單為止。

基準年價值轉移

雖然根據第 170 條暫時降低評估價值是災難發生時可能提供的一種救濟形式,但根據您財產的性質,您可能有資格獲得額外救濟。 

現行法律也允許對不動產因州長宣布進入緊急狀態的災難而遭受嚴重損壞或毀壞的業主進行三種不同類型的基準年價值轉移。

對於每種類型的救濟,必須滿足某些要求。列出的收入和稅收法規(CA R&T 法規)將提供每個減免選項的要求。請聯絡我們的辦公室以了解更多資訊。

  • 同一縣內的基準年價值轉移(加州 R&T 法規第 69 條) - 此項減免適用於任何類型的不動產。受損財產的金額必須達到災難發生前土地或改良價值的全部現金價值的 50% 以上。 該財產必須轉移到同一縣內、災難發生後五年內購置或新建的類似替代財產。
    • 對於第 69 條規定的救濟,必須向受損/被毀房屋所在縣的評估員提出索賠。
    • 表格:BOE-65-P,對於在州長宣布的災難中受損或毀壞的財產,縣內將基準年價值轉移至重置財產的索賠
  • 基準年轉移到另一個縣(《加州 R&T 法規》第 69.3 條) - 此減免適用於主要居住地。 
  • 基準年轉移到加州的任何地方(《加州 R&T 法規》第 69.6 條(2021 年 4 月 1 日生效)) - 此減免適用於主要居住地。
    • 對於《加州憲法》第 XIII A 條第 2.1(b) 節(RTC 第 69.6 節)規定的救濟,必須在購買或新建房產後三年內向替換房產所在縣的評估員提出索賠。額救濟。 
    • BOE-19-V,野火或其他自然災害受害者將基準年價值轉移至更換主要住宅的索賠
    • 如果錯過了該期限,則可以在提出索賠的評估年度的留置權日期獲得預期救濟。

為了符合資格,您必須提交救災索賠,以減少您的稅金並以類似或相似的方式重建財產。或者,您可以選擇購買另一個類似的房產,並將您的基準年價值轉移到新房產。你將無法兩者兼得。

可比較性至關重要 - 替換財產必須在大小、效用和功能上與其所替換的財產相似。任何新的平方英尺或額外設施(例如額外的浴室)都將以其全部市場價值添加到基準年價值中。

救災資源和常見問題

支援訊息

特殊情況

火災造成的災難

請注意,如果您因火災申請災難稅減免,您需要在申請中附上舊金山消防局的火災報告副本。但是,如果在申請截止時(不幸或災難發生後 12 個月內)舊金山消防局尚未發布火災報告,請不要等待火災報告提交您的申請。在截止日期前將申請表交回我們的辦公室,並在火災報告發出後提交。 

獲得協助

地址

Main OfficeOffice of the Assessor-Recorder
City Hall, Room 190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o, CA 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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