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殘疾人法案》(ADA)和合理便利措施
《美國殘疾人法》(ADA)是一項民權法,旨在保護各類殘疾人士免受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歧視。更具體地說,ADA第二章規定,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例如舊金山市和縣政府)提供的所有項目都必須方便殘疾人士使用。 ADA和市政府政策要求殘疾人士平等享有所有市政府服務、活動和福利。殘疾人士必須擁有平等的機會參與舊金山市和縣政府提供的計畫和服務。如果您認為您的ADA權利受到侵犯,請聯絡ADA協調員。
第 90-10 號法令在行政法規中新增了第 2A.22.3 條,該條採納了全市範圍內的《美國殘疾人法案》合理調整政策,要求市政府各部門:(1) 向公眾提供申請合理調整的權利通知;(2) 及時回應此類請求;(3) 向殘疾人提供適當的輔助工具和溝通服務,以確保有效的輔助工具和溝通服務,以確保有效的輔助工具和溝通服務,培訓工作人員回應公眾提出的合理調整請求,並要求殘疾和無障礙辦公室向回應公眾合理調整請求的市政府各部門提供技術援助。
市參事會和監事會書記官辦公室支持殘疾和無障礙辦公室,以幫助三藩市成為一個所有人都享有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和免受殘疾人權利法規定的非法歧視的城市。
會議提供即時字幕,並透過SFGovTV、 三藩市/tv或您當地的有線電視頻道(頻道清單請諮詢您的服務提供者)以開放式字幕形式播出。理事會和委員會的會議議程和會議記錄可在理事會網站( 三藩市 )上查閱,並遵循基於聯邦無障礙委員會第508條指南的網站開發準則。如需手語翻譯、閱讀員、大字版議程或其他便利措施,請發送電子郵件至Board.of.Supervisors@sfgov.org ,或致電(415) 554-5184或(415) 554-5227(TTY)。請至少提前兩個工作天提出申請,以確保服務能夠提供。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聯絡ADA協調員Wilson Ng,電子郵件地址為Wilson.L.Ng@sfgov.org 。
會議准入資訊會發佈在每份議程、董事會網站上,並在法律公告中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