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耶爾巴布埃納巷活動預申請包

Public Works

耶爾巴布埃納巷位置

耶爾巴布埃納巷位於耶爾巴布埃納巷,介於市場街和米申街之間,以及米申街的北側,但不包括米申街的公共街道部分,介於耶爾巴布埃納巷和第三街之間,並延伸至傑西廣場(包括傑西廣場)。

社區福利區 (CBD) 即聯合廣場聯盟。

消防局許可證條件

  • 對於會封閉街道的活動:請至少提前 2 週申請。
  • 對於參與人數超過 1000 人的活動:至少提前 6 個月申請。
  • 部分活動可以提前5天提交。
  • 消防栓、立管、消防通道和暢通的通道周圍至少要保持 5 英尺的淨空。
  • 允許使用輕量桌椅,但需保持必要的間距,物品可移動。

娛樂委員會許可證條件

免責聲明:以下許可條件和音量限制僅供參考,可能會根據娛樂委員會的許可申請審核結果進行更改。許可簽發後,娛樂委員會 (EC) 可隨時修改相關條件。修改依據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記錄;合規或執法記錄;敏感區域密度;附近使用擴音設備的場所或活動的集中程度;適用於一次性戶外活動的延長時長標準;或是否符合市、州或聯邦法律。娛樂委員會可能需要舉行聽證會才能批准或修改許可申請。

  • 指示 EC 工作人員依照市政警察法典第 15.1 條第 1060.16 款(包括但不限於)(b)(3) 項規定設定噪音限制:室外擴音音量應加以控制,使其在距離建築物立面 100 英尺範圍內不超過環境音量。
  • 睦鄰政策
  • 除娛樂委員會批准的活動日期、時間和地點外,不得進行任何娛樂活動和/或擴音表演。
  • 擴音設備必須固定不動,放置在特定位置。
  • 舉辦娛樂活動和/或擴音活動時,許可證持有人應有一名工作人員在現場,能夠提供許可證證明,並了解所有許可證條件,包括任何已批准的音量限制(EC 良好鄰居政策條件 #1)。
  • 許可證持有人應向所有有興趣的鄰居提供電話號碼,以便立即聯繫現場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對場所或許可地點擁有直接管轄權,了解所有許可證條件(包括任何批准的噪音限制),並應及時回應以解決問題(EC 好鄰居政策條件 #4)。
  • 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或舊金山警察局接到報警前往該場所或許可地點執行任務時,許可證持有人應填寫事件報告並提交給娛樂委員會和舊金山警察局轄區許可證警官。下載事件報告表格
  • 許可證持有人應遵守所有適用的市、州和聯邦法律。
  • 許可證持有人應遵守委員會批准的安全計畫。
  • 許可證持有人必須允許任何環境合規許可證管理員、環境合規檢查員或舊金山警察進行檢查(警察法典第 1060.11 條)。

關於

舊金山設有12個市中心活力區,旨在更方便地舉辦特別活動、吸引人流並為市中心帶來娛樂體驗。每個活力區均由社區福利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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