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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通知 - 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監督和諮詢委員會

Board of Supervisors
會員資格和席位資格

以下列出的席位、任期屆滿及成員資訊摘要,旨在通知各位監事會任命的空缺席位、即將屆滿的任期以及現任席位的信息。其他機構的任命(如有)也將列出。

標有「空缺」的席位可立即申請。但是,您也可以申請所有席位,您的申請將被保留一年,以便在出現意外空缺時與您聯繫。

座位:1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梁盧卡斯
合約期限至: 2027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座位:2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埃洛伊斯·克雷利克
合約期限至: 2027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3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伊薇特·拜斯·愛德華茲
合約期限至: 2026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4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珍妮·珀爾曼
合約期限至: 2027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5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瑞安·黑茲爾頓
合約期限至: 2026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6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普拉桑蒂·帕特爾
合約期限至: 2027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7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
合約期限至: 2028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8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空缺
任期結束日期: 2028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9

委任機構: BOS
座椅持有人:珍妮佛·漢德
任期結束日期: 2026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10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空缺
任期結束日期: 2028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11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空缺
任期結束日期: 2028年7月1日
資格:

座位說明如下。

期限:2年

座位資訊

監督和諮詢委員會由十一 (11) 名成員組成,其中第 1-6 席由市長任命,第 7-11 席由市參事會任命。

以下資質為加分項,但非強制性:

  • 1:由青年委員會向市長推薦的,任期內年齡為 19 歲或以下的青年(該成員不受選民要求限制,因為他們可能未滿 18 歲)。
  • 2:致力於改善兒童、青少年和家庭服務取得和品質的人士,且為一名青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該青少年在成員任期屆滿時未滿 18 歲,並在三藩市聯合學區就讀。
  • 3:在為 5 歲及以下兒童提供服務和計畫方面具有專業知識或豐富經驗的人員。
  • 4:在低收入或服務不足的社區中,具有兒童和青少年服務領域專業知識或豐富經驗的人員。
  • 5:致力於改善低收入或服務不足社區的兒童、青少年和家庭的服務取得和品質的人。
  • 6:指《憲章》第 16.108 條所定義的脫離社會的過渡期青年,在任命時年齡為 18 至 24 歲,並且熟悉脫離社會的過渡期青年所面臨的問題和挑戰,以及為他們提供的服務、計劃和系統。
  • 7:一名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該兒童在成員任期屆滿時就讀於幼兒園至八年級,並且來自低收入社區,或者俱有促進有色人種社區利益的專業知識或豐富經驗,並且已證明致力於改善兒童、青少年和家庭的服務獲取和質量。
  • 8:一名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該兒童在議員任期屆滿時未滿 5 歲,並參加了公共補貼或市資助的項目,並且該議員已表現出致力於改善兒童、青少年和家庭服務獲取和質量的承諾。
  • 9:在低收入或服務不足的社區中,具有兒童和青少年服務領域專業知識或豐富經驗的人員。
  • 10:致力於改善兒童、青少年和家庭獲得服務的機會和品質的人。
申請流程

請注意:根據發布日期,空缺職位可能已被填補。如需確認該委員會的空缺職位是否仍然空缺,或需要更多信息,請致電規則委員會書記官,電話號碼為 (415) 554-5184。

對於由其他機構任命的席位,請聯絡董事會/委員會/工作小組(見下文)或直接聯絡任命機構。

700 表格的提交要求:

根據監事會議事規則,所有申請加入該機構的申請人必須填寫並提交一份經濟利益聲明(700 表)的副本(非原件) 。如未收到 700 表格副本,申請將不予受理。

表格 700 可在此處取得(必填):

https://www.fppc.ca.gov/Form700.html

後續步驟

符合最低資格的申請人將在規則委員會主席確定聽證會日期後,由規則委員會書記官聯繫。規則委員會成員將在會議上審議任命人選,並可能要求申請人陳述其資格。規則委員會推薦的人選任命將提交監事會最終批准。

描述:

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監督和諮詢委員會(監督和諮詢委員會)是根據《憲章》第 16.108-1 條(由選民在 2014 年 11 月選舉中作為 C 提案的一部分通過)設立的,其職責是審查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部 (DCYF) 的治理和政策,監督和參與兒童和青少年基金的管理基金

權威:

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和憲章第16.108-1節

日落日期:

沒有任何

接觸:
麗貝卡·科爾特薩
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事務部
市場街1390號,900室
加州舊金山,郵編 94102
(628)652-7140
Rebecca.Corteza@dcyf.org
oac@dcyf.org

更新日期:2026年7月14日

應用程式

應用程式說明

經濟利益申報表(700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