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資格和席位資格
以下列出的席位、任期屆滿及成員資訊摘要,旨在通知各位監事會任命的空缺席位、即將屆滿的任期以及現任席位的信息。其他機構的任命(如有)也將列出。
標有「空缺」的席位可立即申請。但是,您也可以申請所有席位,您的申請將被保留一年,以便在出現意外空缺時與您聯繫。
座位:1
任命機構:公共衛生
席位持有人: Mohanned Malhi 或舊金山公共衛生局代表
任期結束日期:不適用
資格:
公共衛生部主任或其指定人員
座位:2
委任機關:警方
座位持有人:蘭格中尉或舊金山警察局代表
任期結束日期:不適用
資格:
警察局長或其指定人員
座位:3
委任機關:建築檢查
席位持有人: Steven Kwok 或 DBI 代表
任期結束日期:不適用
資格:
建築檢查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
座位:4
委任機構:規劃部門
席位持有人:馬修錢德勒或舊金山規劃局代表
任期結束日期:不適用
資格:
規劃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
座位:5
任命機構:舊金山聯合學區
座位持有者: Quarry Pak 或舊金山聯合學區代表
任期結束日期:不適用
資格:
舊金山聯合學區總監或其指定人員(可包括教育委員會成員)可擔任此職務。總監並非必須擔任此職務或指定代表,但應受邀擔任。
座位:6
委任機構:娛樂委員會
席位持有人:迪倫賴斯或舊金山娛樂委員會代表
任期結束日期:不適用
資格:
娛樂委員會執行長或其指定人員
座位:7
任命機構:消防部門
座位持有者: Victor Wong 或舊金山消防局代表。
任期結束日期:不適用
資格:
消防局長或其指定人員
座位:8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空缺 - 任期於2024年12月3日屆滿 留任成員 – Ali Jamalian
期限結束日期: 123/2026
資格:
必須由透過股權計畫獲得許可的大麻企業所有者持有。
期限:2年
座位:9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空缺 - 任期於2024年12月3日屆滿 留任成員 – Adam Hayes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日
資格:
必須由在任命時員工人數少於 20 人的大麻種植、製造或分銷企業的經營者持有。
期限:2年
座位:10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空缺 - 任期於2024年12月3日屆滿 留任成員 – Ryan McGilley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日
資格:
必須由與大麻產業勞動力合作的工會代表持有。
期限:2年
座位:11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空缺 - 任期於 2024 年 12 月 3 日到期 留任成員 – Apollo Wallace(已豁免居住要求)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日
資格:
必須由與大麻配送服務勞動力合作的工會代表持有。
期限:2年
座位:12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空缺 - 任期於2024年12月3日屆滿 留任成員 – Drakari Donaldson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日
資格:
必須由實體大麻零售店的所有者持有。
期限:2年
座位:13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空缺 - 任期於2024年12月3日屆滿 留任成員 – David Nogales Talley
(免除居住要求)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日
資格:
必須由在任命時符合《警察法典》第 1604(b) 條規定的公平申請人擔任。
座位:14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空缺 任期於2024年12月3日屆滿 留任成員 – Shay Aaron Gilmore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日
資格:
期限:2年
必須由對加州大麻法律法規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持有。
期限:2年
座位:15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空缺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日
資格:
必須由在勞動力和經濟發展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人員持有。
期限:2年
座位:16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空缺 - 任期於2024年12月3日屆滿 留任成員 – 安托瓦內特·莫布利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日
資格:
必須由一位至少有五年醫用大麻患者或醫用大麻消費者經歷的人持有,該人長期致力於為醫用大麻患者爭取權益,或參與實施和運營符合 1996 年《同情使用法案》的大麻同情使用計劃。
期限:2年
申請流程
請注意:根據發布日期,空缺職位可能已被填補。如需確認該委員會的空缺職位是否仍然空缺,或需要更多信息,請致電規則委員會書記官,電話號碼為 (415) 554-5184。
對於由其他機構任命的席位,請聯絡董事會/委員會/工作小組(見下文)或直接聯絡任命機構。
後續步驟:
符合最低資格的申請人將在規則委員會主席確定聽證會日期後,由規則委員會書記官聯繫。規則委員會成員將在會議上審議任命人選,並可能要求申請人陳述其資格。規則委員會推薦的人選任命將提交監事會最終批准。
描述:
大麻監管委員會(「委員會」)的成立旨在召集大麻企業經營者、工人、患者和大麻行業其他主要利益相關者的代表,透過評估行業增長數據來監督大麻辦公室對《警察法典》第 16 條的執行情況;並就地方法律法規(包括管理公平計劃的法律法規)的修訂向監事會提供指導和業務建議,以創造社會薪資的責任和企業發展這一體能來促進這一事業的企業和經濟企業。
委員會共有十六 (16) 名成員。
共有七 (7) 位無投票權成員(席次 1 至 7),具體如下:
- 第一席次應由公共衛生部門主任或其指定人員擔任。
- 第二席應由警察局長或其指定人員擔任。
- 3號座位應由建築檢查部門主管或其指定人員擔任。
- 第 4 個座位應由規劃部門主管或主管指定人員擔任。
- 第5席應由舊金山聯合學區總監或其指定人員擔任,該指定人員可包括教育委員會成員。總監並非必須擔任此席位或指定代表,但應受邀擔任。
- 第 6 個座位應由娛樂委員會執行長或其指定人員擔任。
- 7 號座位應由消防局長或其指定人員擔任。
監事會共有九 (9) 名投票成員(第 8 至 16 席),由監事會任命,具體如下:
- 第 8 個席位應由透過公平計畫獲得許可的大麻企業所有者擔任。 (如果沒有公平申請人許可證持有者申請該席位,則委員會可以任命一名在任命時符合《警察法典》第 1604(b) 條定義的公平申請人)。
- 第 9 席位應由任命時員工人數少於 20 人的大麻種植、製造或分銷企業的經營者擔任。
- 第 10 席位應由與大麻產業勞動力合作的工會代表擔任。
- 第 11 席應由與大麻配送服務勞動力合作的工會代表擔任。
- 第 12 號座位將由實體大麻零售商的所有者佔據。
- 第 13 席應由在任命時符合《警察法典》第 1604(b) 條規定的公平申請人擔任。
- 第 14 席應由一位對加州大麻法律法規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士擔任。
- 第 15 席應由在勞動力和經濟發展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人士擔任。
- 第 16 席位應由一位至少有五年醫用大麻患者或醫用大麻消費者經歷的人擔任,該人應具有長期倡導醫用大麻患者權益的歷史,或參與實施和運營符合 1996 年《同情使用法案》的大麻同情使用計劃。
投票成員任期兩年,由監事會決定是否連任,可連任多屆。
市行政長官應為委員會提供行政和政策支援。
市所有部門、委員會、理事會和機構應配合委員會履行其職能,並在 30 天內對委員會提出的資訊請求和其他合理請求作出回應。
根據行政法規第 2A.420 條的規定,大麻辦公室應在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向委員會提交一份報告,以評估該市大麻產業的發展。
報告:
委員會應收集和評估數據,向監事會和市長報告並提出建議,內容涉及舊金山市法律法規的有效性,以及舊金山大麻產業的整體健康和穩定性。
逾期限額:
不適用
權威:
行政法典第三十八條(第260-18號法令)
日落日期:
沒有任何
接觸:
斯科特·丹尼斯
大麻辦公室
南範內斯大道49號,6樓
加州舊金山,郵編94103
(628)652-0420
更新日期: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