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步

感謝您提交因違反《德克薩斯州住房和社區保護部埃利斯法案》、業主自住(OMI)或非法單元驅逐而申請的流離失所租戶住房優先權證書。

我們已收到您根據《德克薩斯州住房和社區保護部埃利斯法案》(DTHP Ellis Act)、業主自住(OMI)或非法驅逐房屋情況申請的「流離失所租戶住房優先權證書」。要完成申請,您必須上傳、傳真、郵寄或親自遞交您的政府頒發的身份證明文件和所需文件。

Mayor's Office of Housing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1

請收集所需文件

對於 DTHP Ellis 法案或業主搬入 (OMI) 或非法單元驅逐,如果您的名字出現在撤回意向通知 (Ellis 法案) 或驅逐通知 (OMI 或非法單元) 上,請提交一份您的政府簽發的身份證件副本。

如果您的姓名未出現在上述任何通知中,請提交您的政府頒發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及以下任意兩項文件:

  • 驅逐通知或終止租賃通知
  • 已提交撤回意向通知書
  • 規劃委員會的動議或命令(非法住宅單元)
  • 公用事業帳單(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網路、水、瓦斯、電或垃圾處理費)
  • 薪資單
  • 公共福利記錄(SSI/SSDI、Medi-Cal、一般援助、失業保險、CalFresh 等)
  • 學校記錄
2

填寫連續居住聲明表

請填寫並簽署《連續居住聲明》表格。

3

給你的文件貼上標籤。

請確保您提交給住房和社區發展部的文件上清楚地標明您的姓名以及您在確認電子郵件中收到的流離失所租戶住房優先權證書申請編號。

4

請將您的文件(包括政府核發的身份證件)透過安全上傳方式提交至 Box.com。

點擊下方連結上傳您的政府核發的身分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立即上傳您的文件

注意:此連結將跳轉至 Box.com。這是向我們發送申請的安全可靠方法。

or

請透過傳真提交您的文件。

將您的文件傳真至 MOHCD,傳真號碼為 628-652-5824。

or

請透過郵寄或親自遞交的方式提交文件。

請將您的文件郵寄或寄至:

DTHP計劃
市長住房和社區發展辦公室
南範內斯大道1號,5樓
加州舊金山,郵編94103

5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衛生和社區發展部將以書面形式與您聯繫,告知您的資格狀態和/或是否需要任何其他文件。

如果您對本計畫或申請流程有任何疑問,請發送電子郵件至DTHPcertificate@sfgov.org或致電 (415) 701-5500。我們將在 48 小時內盡力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