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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標誌張貼標準

2026年2月6日

尊敬的顧客,

好消息!

我們已取消所有櫃檯許可證的張貼告示要求。

現在,市政府只要求對拆除住宅單元或要求租戶從 5 套以上公寓大樓或 6 間以上客房/公寓的住宅酒店搬遷的內部審查項目張貼告示。

此外,我們不再要求提供標誌張貼兩週的照片證明。專案發起人只需填寫一份宣誓書,聲明已滿足此項要求即可。

目前,每月約有 200 名顧客前往許可證中心辦理張貼標誌手續,因此這項變更將為許多申請人節省前往市中心的行程,同時縮短排隊時間,減少許可證櫃檯的擁堵情況。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新的R-1 標誌張貼要求和申請人宣誓書

感謝您一直以來的支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