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工作場所哺乳政策

Human Resources

目的

舊金山市和縣(市)認識到母乳餵養對父母和孩子的健康益處。這項工作場所哺乳政策鼓勵為在工作時間進行母乳餵養或擠奶的市政府員工提供支持性的工作環境。紐約市認識到,為這些員工提供支持性的工作環境將極大地有利於他們的健康和福利,增強他們的家庭,從而造福紐約市和社區。

所有城市員工必須認識到,員工在工作場所擠奶的決定是一項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並且是城市支持的決定。

法律要求

本政策符合《公平勞動標準法》、《加州勞動法》和《舊金山行政法》第 2 條的雇主哺乳住宿要求。 16.9-26。

政策聲明

哺乳期的工作休息

在孩子出生後一年內,部門必須允許員工在每次需要擠奶時進行合理的哺乳休息。員工有權利用正常的帶薪休息時間、用餐時間和無薪休息時間擠奶。部門可以提供彈性的時間表,以便員工可以根據要求彌補無薪休息時間。孩子一歲後,各部門應繼續提供合理的哺乳時間。哺乳期員工可以利用休息時間在附近的托兒所為孩子哺乳。各部門必須採取以下程序來滿足要求哺乳休息的員工:

  1. 在員工的兒童親子假開始之前,或根據要求,部門將向員工提供「哺乳住宿申請」表、本政策的副本以及人力資源部 (DHR) 提供的相關家長資訊。
  2. 應指示員工填寫住宿申請表並儘快且不晚於休假返回前 10 個工作天將其返還給部門。
  3. 部門人事官員應與員工和員工的經理討論對工作量和/或工作安排的任何影響。這將有助於平衡哺乳住宿與部門的需求。
  4. 該部門必須在孩子出生後一年內提供合理的哺乳時間。孩子一歲後,該部門應繼續提供合理的哺乳時間。
  5. 如果部門無法提供符合本政策的休息時間或地點,則部門必須向員工提供書面答覆。

哺乳地點

部門必須提供員工哺乳空間,但不是浴室。必須保護該空間免受同事和公眾的視線和乾擾。指定用於哺乳的房間必須標有適當的標誌。當不需要哺乳時,指定的哺乳空間可以用於其他目的。

各部門負責創建一個系統,用於安排多名員工使用哺乳空間。該系統應確保所有需要使用該空間進行哺乳的員工都可以在批准的休息時間使用該空間。

如果可能,鼓勵各部門提供配備以下設施的私人房間:

  • 鎖門
  • 可同時容納多名哺乳期員工的分區
  • 電源插座
  • 冰箱可以儲存母乳
  • 舒適的椅子
  • 下沉
  • 照明充足
  • 平面
  • 醫院級電動吸乳器

城市各部門必須諮詢 DHR,以確保在以下情況下有足夠的指定哺乳空間:

  • • 建造一棟新大樓,作為市政府員工的工作場所。
  • • 為將作為市政府員工工作場所的建築物的全部或部分簽訂新租約。
  • • 翻新現有的自有或租賃建築,該建築是或將成為市政府員工工作場所。

公共哺乳權

護理人員無需將哺乳限制在指定的哺乳空間。市政府僱員不得在任何向公眾開放的市政府地點透過擠奶或哺乳來幹擾任何正在哺乳的公眾。

政策執行

每個部門的任命官員負責實施本工作場所哺乳政策。人力資源總監負責確保遵守本政策。如果包含市府工作場所哺乳政策中規定的所有要求,部門可以製定自己的哺乳住宿政策。

認為市政府僱員違反本政策的僱員和求職者可以向以下機構提出投訴:

舊金山市縣人力資源部
平等就業機會司 (DHR EEO)
南凡尼斯大道 1 號 4 樓
舊金山, CA 94103

有關如何提出投訴的說明,請參閱:

  • 來自 DHR EEO 部門
  • 請致電 (415) 557-4900 或 (415) 557-4810 (TTY)
  • 請瀏覽 DHR 網站 @ www.sfdhr.org

您也可以向加州民權部 (CRD)、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或加州勞工專員辦公室提出申訴。

列印版本

Lactation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