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向舊金山公共衛生部報告結核病

要知道什麼

需要報告

法律要求任何確診或可能患有活動性結核病的患者必須在確診後向結核病控制部門報告。1個工作天

 

不要等到實驗室結果確認診斷後再報告。

無論治療如何都要報告

您必須報告所有患者,即使他們已經開始針對活動性肺/肺外結核進行經驗性多種藥物治療。

該怎麼辦

診斷後 24 小時內致電 (628) 206-3398 做出初步報告。工作人員將在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至下午 5:00 接聽您的電話。其他時間,請致電 (415) 918-5735 聯絡 SFDPH 待命傳染病提供者進行緊急報告。

應在診斷後 24 小時內將以下資訊傳真至 TB Control (628) 206-4565:

  • 保密發病率報告表
  • 進度或諮詢備註
  • 實驗室
    • 基線實驗室
    • 伊格瑞
    • 痰液塗片、培養和/或 PCR 結果
    • 病理結果(如果有)
  • 放射學報告

目前,SFDPH TB Control使用 CalREDIE 提供者入口網站。

舊金山結核病診所為結核病感染和/或疾病患者提供諮詢、直接觀察治療、個案管理和臨床服務。為每個活動性結核病病例指派一名疾病控制調查員,以調查接觸者、提供接觸者檢測和追蹤、評估潛在傳播部位並促進患者依從性。每個活躍病例都分配有一名護士病例經理,負責監督患者的護理直至完成。

此外,所有使用結核病藥物治療的確診或疑似活動性結核病患者以及出院或轉移到其他醫療保健或聚集設施的患者都需要獲得衛生官員/舊金山結核病控制中心的書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