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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市長盧裡簽署法案,嚴厲打擊危險的街頭表演,保障舊金山市民安全

監事索特提出的法案提高了對街頭表演和街頭霸占行為的輕罪罰款;延續了市長盧裡改善公共安全的工作。

舊金山——市長丹尼爾·盧裡今天簽署了一項法案,明確表明舊金山居民區絕不容忍街頭表演和非法佔道活動。這些危險且魯莽的行為危害舊金山居民的安全,威脅公共安全。今天簽署的這項法案將輕罪街頭表演的罰款從500美元提高到1000美元。該法案由第三區監事丹尼·索特提出,並經監事會一致通過。 

這項法案的簽署,建立在盧里市長為改善舊金山街道安全所取得的進展之上。本週早些時候,盧里市長簽署了《街道安全行政指令》 ,概述了一項協調城市交通、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機構的計劃,以確保每一位舊金山居民,無論年齡、能力或出行方式如何,都能在舊金山安全出行。自上任以來,盧里市長已採取行動,致力於打造全市各社區的清潔安全街道。目前,全市犯罪率下降近30% 。  

「危險的飆車活動,例如司機在十字路口飆車、在人行道上行駛、無視交通法規,不僅危及居民安全,也破壞公共安全,」市長盧裡說。 「透過這項立法,我們將提高對飆車違法行為的罰款,從而加強問責。感謝索特監事在維護社區安全方面展現出的領導力和做出的貢獻。” 

「我們明確表示,舊金山絕不容忍諸如街頭表演和擾亂治安的越野摩托車等危險活動,」監事索特說。 “透過這項立法和加強執法,我們正在直接回應那些希望並理應在社區內享有安全的居民的訴求。” 

舊金山警察局代理局長保羅·葉普表示:“街頭表演對我們的社區來說既危險又有害,舊金山警察局將繼續嚴厲打擊這種非法活動。感謝市長盧里和監事索特將此事列為優先事項,並幫助維護舊金山的安全。” 

根據加州法律,輕罪的標準罰款金額為 1000 美元。簽署的法案提高了舊金山先前的罰款金額,使該市對違反街頭表演條例的罰款金額與州法律和其他灣區城市設定的門檻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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