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S RELEASE

審計發現,2019 年城市監控技術法需要修訂,以限制資源浪費

Controller's Office

現行法律的限制阻礙了市政府有效利用資源監督各部門對監控技術的使用。

加州舊金山—舊金山市和縣自2019年起就已頒布法律,確保市政府負責任地使用收集和共享資料(包括影像和影片片段)的設備和軟體。這項名為《監控技術採購法》的法律旨在透過要求市政府每年披露所有監控技術的用途來保護隱私和公民自由。審計長辦公室進行的一項審計發現,現行法律並未授權市政府採用基於風險的方法,將針對不同監控技術用途的監管級別與其構成的風險相匹配。相反,儘管風險等級不同,但所有監控技術都一視同仁。

這很成問題,因為監控技術涵蓋了各種各樣的設備和軟體,旨在收集、保存或與個人或團體共享資料。監控技術涵蓋了從穿戴式攝影機、無人機到社群媒體監控軟體等各種設備,它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隱私侵犯風險。如果不進行基於風險的評估,市政府可能會在無意中浪費資源,因為這些設備會密切監控低風險的工具和設備。

「市政府通過了一項法律,旨在保護居民的隱私權和個人資料安全。在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它對所有技術一視同仁——這錯失了加強高風險技術監管的機會,」審計長格雷格·瓦格納表示。 “我認為我們正在有力地表明,這項法律可以而且應該為了公眾利益進行修改。作為一個城市,我們有責任確保負責任地使用我們收集的數據。”

主計長辦公室將每六個月跟進一次今天的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六項建議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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