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

庇護所監測全體委員會 3 月 - 408 室(及線上)

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to

如何參與

親自

City Hall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Hearing Room 408
San Francisco, CA 94102

在線的

本次會議將採用「混合」形式,允許有合理住宿條件的會員以及公眾在需要時透過 WebEx 參加。歡迎其他人親自到市政廳 408 室參加。
WebEx 連結
415-655-0001
會議ID號碼/訪問代碼:2664 239 4208 會議密碼:SMC25

概述

名單: 主席 Zae Illo 副主席 Belinda Dobbs 秘書安吉·戴維 委員會成員 Diana Almanza 委員會成員 Britt Creech 委員會成員 Traci Watson 卡利斯街 (Kaleese Street) 委員會成員 委員會成員 Melanie Muasau 委員會成員 CJ Ross 委員會成員 史蒂文克拉克 委員會成員 Joe Tasby

議程

1

一、召集會議/點名/調整議程

A. 土地確認
椅子伊洛3 分鐘
庇護所監測委員會承認,我們位於拉梅圖什奧洛內 (Ramaytush Ohlone) 未割讓的祖傳家園,拉梅圖什奧洛內是舊金山半島的原住民。作為這片土地的本土管家,按照他們的傳統,拉梅圖什·奧洛內部落從未放棄、失去或忘記他們作為這片土地以及居住在其傳統領土上的所有民族的看護者的責任。作為客人,我們認識到在他們的傳統家園生活和工作對我們有益。我們希望透過承認​​ Ramaytush Ohlone 社區的祖先、長者和親戚並確認他們作為原住民的主權來表達我們的敬意。

B. 會議記錄檢討討論/行動
椅子伊洛8 分鐘
委員會將審查尚未批准的最近會議的會議記錄草案。
解釋性文件 – 委員會會議紀錄草案
建議行動:批准會議記錄

2

二. **舊業務**

A. 現場考察安排Chair Illo 10 分鐘

成員將討論如何將八個導航中心的成員的檢查安排納入檢查計劃。我們鼓勵尚未向工作人員通報其空閒時間的人員這樣做。

3

三新業務/報告

A. 小組委員會報告討論/行動12 分鐘

小組委員會主席、成員

小組委員會會議達法定人數。工作人員報告說,對導航中心的訪問已經開始。成員們分享了適合他們的日子/時間。工作人員將會發送一份檢查時間表,並考慮到其他會員的偏好。成員們還討論了工作人員的線上現場訪問清單草案、工作人員希望實施的用於處理投訴的追蹤工具,以及委員會是否應該減少會議頻率。自一月份發生暴力事件以來,避難所的安全措施已加強。假設 HSH 合約沒有將此列為禁區,SMC 檢查清單應該包括有關安全人員培訓的問題。

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都會聽取公眾意見。

建議行動:讓工作人員要求 HSH 提供:(1) 有關涉嫌威脅或暴力行為的 DOS 資料; (2)有關現行股權計畫的資訊; (3)避難所的安全保障措施有哪些。

A.會議頻率討論/行動
椅子伊洛10 分鐘

委員會將考慮減少會議頻率,例如減少至每季一次。根據舊金山行政法規第 20.304 條,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採取行動之前將聽取公眾意見。

B. HSH 部門討論10 分鐘

HSH 經理 Bracco

來自 HSH 的更新。

解釋性文件 – 入住報告

我們將聽取公眾意見。

C. ADA 和合理便利討論

Cody Eliff 12 分鐘

HSH 的 ADA 協調員將向委員會介紹一般訊息

我們將聽取公眾意見。

D.工作人員報告討論SMC 工作人員12 分鐘

工作人員審查了檢查、投訴和調查以及會員招募和聘用。 SMC 將在 4 月的會議上向 HOC 進行報告。

解釋性文件 – SOC報告

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都會聽取公眾意見。

擬議行動:成員是否希望主席在 HOC 會議上提出公平問題?如果我們能夠更準確地定義我們的擔憂,我們可以詢問他們是否願意留出更多時間專門討論這個主題。

4

四公眾評論

討論5 分鐘
公眾成員可就公眾感興趣並屬於委員會管轄事項的議題向委員會發言,發言時間最長為三分鐘。對於議程中的行動項目(在議程項目後以「擬議行動」表示),公眾可以在該項目被提及時向委員會發言最多兩分鐘。就議程中的討論事項[以「討論」表示],公眾人士可在議程開始時向委員會發言,發言時間不得超過一分鐘。公眾成員對於每個議程項目只能發言一次。 

休會

此項目需動議、附議並通過。
擬議行動:批准休會

通告

會議文件

如需取得議程、會議記錄或任何說明文件的副本,請聯絡羅伯特‧希爾 (Robert Hill),電子郵件:robert.hill@sfdph.org。

電子設備

本次會議禁止使用或響鈴手機、尋呼機以及類似發聲電子設備。請注意,主席可以命令將負責響鈴或使用手機、尋呼機或其他類似發聲電子設備的任何人驅逐出會議室。為了協助市政府安置患有嚴重過敏症、環境疾病、多種化學物質敏感症或相關殘疾的人,我們提醒參加公開會議的人,其他與會者可能對各種基於化學氣味的項目敏感。請幫助市府安置這些人。

了解陽光條例賦予你的權利

了解陽光條例(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 章)賦予您的權利政府的職責是服務公眾,在公眾的見證下做出決定。市和縣的委員會、董事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負責處理人民的事務。這項法令確保審議在人民面前進行,並且市政府的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有關您根據本法令所享有的權利的更多信息,或要舉報違反本法令的行為,請聯繫陽光法令特別工作組:管理員陽光法令特別工作組市政廳 244 室 3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舊金山,CA 94102-4689 電話 415.554.7724 94102-4689 電話 415.554.7724工作小組秘書、舊金山公共圖書館或市政網站 www.sfgov.org 取得。

遊說者登記和報告要求

根據《舊金山遊說者條例》[舊金山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2.100],影響或試圖影響當地立法或行政行動的個人和實體可能會被要求登記和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者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舊金山道德委員會,地址:30 Van Ness Avenue, Suite 3900, San Francisco, CA 94102;電話 (415)581-2300;傳真 (415)581-2317;網址:sfgov.org/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