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根據《陽光條例》的規定,議程將在會議前至少 72 小時發布。其他議程資料將儘早提供。請經常檢查更新。
議程
關於重新審議摘要請求的討論和可能採取的行動於 7 月 22 日星期一至星期三批准 - 7月24日
為服務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和殘疾人的經濟適用住房開發提供租金補貼
市檢察官對批准摘要「為服務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和殘疾人的經濟適用住房開發提供租金補貼」的評論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為服務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和殘疾人的經濟適用住房開發提供租金補貼” - 梅格·海斯勒 (PDF)
營業稅的變化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營業稅變更” - 克里斯蒂娜沃倫 (PDF)
保留上高速公路作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Sarah Madland(康樂和公園部門)關於「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的信函 (PDF)
請求重新審議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Marie Hurabiell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AsianAmericanVoters.org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主管 Engardio 和 Melgar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的摘要“將上部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Robin Pam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保留上高速公路作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Josephine Zhu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Marie Mika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Judi Gorski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部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Zach Lipton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帕克日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Alice Duesdieker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Lucas Lux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的摘要“將上部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Jina Bartholomew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的摘要“將上部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Dave Connelly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Vin Budhai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Alyse Ceirante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吉娜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Peyton Leese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 Patricia Arack (PDF)
請求重新審議已批准摘要「將上部高速公路保留為公共開放休閒空間」- Matt Boschetto (PDF)
學校改善和安全債券
支持生殖權利
社區健康和醫療設施、街道安全、公共空間和庇護所,以減少無家可歸者的束縛
會議資源
相關文件
選票簡化委員會會議通知
Notice of BSC Meetings November 20242024年7月22日至26日BSC會議議程
BSC Meeting Agenda 7.22 to 7.26通告
BSC會議錄音
為殘疾人士提供無障礙設施
如需遠端公眾參加、手語翻譯、閱讀員、大字版議程或其他便利措施,請發送電子郵件至BSC.clerk@sfgov.org或致電選務處(415) 554-4375 或 (415) 554-4386 (TTY) 進行安排。請至少提前 48 小時提出申請,以確保服務到位;對於週一舉行的會議,請在上一周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 4 點前提出申請。
語言口譯員
如需遠端公眾參加、手語翻譯、閱讀員、大字版議程或其他便利措施,請發送電子郵件至BSC.clerk@sfgov.org或致電選務處(415) 554-4375 或 (415) 554-4386 (TTY) 進行安排。請至少提前 48 小時提出申請,以確保服務到位;對於週一舉行的會議,請在上一周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 4 點前提出申請。
通知
若需要翻譯服務,請致電選務處(415)554-4367,最好在48小時前預約,以確保服務的安排。
阿維索
請參閱 48 小時團聚前的服務說明,以確保您的服務不受損害。電子部門 (415) 554-4366。
保納瓦
Ang mga kahilingan ay kailangang matanggap sa loob ng 48 oras bago mag miting upang matiyak na matutugunan ang mga hiling。 Mangyaring tuwag ka sa (415) 554-4310。
化學產品
為了協助本市努力照顧患有嚴重過敏、環境疾病、多種化學品敏感性或相關殘疾的人士,公共會議的與會者應注意,其他與會者可能對香水和各種其他化學香味產品敏感。請幫助市府安置這些人。
手機、尋呼機和類似的發聲電子設備
這些會議上禁止響鈴或使用手機和類似的發聲電子設備。請注意,主席可以命令將負責鈴聲或使用手機或其他發聲電子設備的任何人帶出會議室。
了解陽光條例下您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服務公眾,其決策必須在公眾的監督下進行。市縣各委員會、理事會及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本條例確保所有審議過程均在公眾面前進行,並確保市政運作接受公眾審核。如需了解您在《陽光法案》(《三藩市行政法》第67章)下的權利,或舉報違反該法案的行為,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絡管理員:郵寄至陽光條例專責組,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244, 三藩市, CA 94102;致電 (415) 554-725454541545454545-7454; sotf@sfgov.org。市民可以透過從網路(sfgov.org/sunshine )列印《《三藩市行政法》第 67 章,免費取得一份《陽光法案》副本。
遊說者註冊和報告要求
根據《三藩市遊說條例》(SF Campaign & Governmental Conduct Code Sec. 2.100),影響或試圖影響地方立法或行政行為的個人和實體可能需要登記並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三藩市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三藩市, CA 94102;電話:(415) 252-3100;傳真:(415) 252-3112;網站: sfgov.org/ethi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