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委員會強烈鼓勵有興趣的各方在 2022 年 4 月 12 日中午之前以書面形式提交意見至rentboard@sfgov.org。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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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Ramaytush Ohlone 土地致謝詞
點名
會議記錄的批准
公眾意見
根據《規則與條例》第 2.13(e) 條,公眾的評論時間不得超過 3 分鐘。
上訴的審議
A. 萊文沃斯街 1121 號 (AT220009)
租戶對駁回其指控住房服務減少的請願提出上訴。
B. 艾倫街 36 號 (AT220005)
租戶對批准其住房服務減少索賠的決定提出上訴。
C. 格林街 1770 號,#104 (AT220006)
租戶對駁回其住房服務減少索賠的決定提出上訴。
D. 1388 榛果街 (AL220007)
房東對部分批准租戶減少住房服務索賠的決定提出上訴。
E. 市場街 1651 號,#310 (AT220008)
租戶對該決定提出上訴,該決定部分批准了他減少住房服務的要求。
F. 1686 海斯街,#1 (AT220004)
租戶對駁回她根據《科斯塔-霍金斯租賃住房法》非法增加租金的主張的決定提出上訴。
公眾意見(續)
通訊
董事報告
A. COVID-19 衛生緊急情況期間租賃委員會營運更新
老生意
A. AB 361、市長指示和未來的遠距委員會會議
新業務
日曆項目
休會
通告
無障礙會議政策
租金委員會在准入和參加其計畫或活動時不會因殘疾而歧視。
克里斯蒂娜·瓦爾納 (Christina Varner) 已被指定負責協調該機構遵守《美國殘疾人法案》(ADA) 第二章非歧視要求的情況。有關 ADA 條款和該法案規定的權利的資訊可從 ADA 協調員處獲得。
租賃委員會的 TTY 號碼是 415-554-9845。
可依要求提供聽力輔助設備、美國手語翻譯、閱讀器、大字體議程或其他設施。
請至少提前 72 小時致電 415-252-4650 向代理副主任 Christina Varner 提出住宿請求。
您根據陽光條例享有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為公眾服務,在公眾面前做出決定。市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該法令確保在人民面前進行審議,並確保城市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
如需了解《陽光條例》(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 章)規定的您的權利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聯絡:
陽光條例工作小組管理員
市政廳 – 244 室
1 卡爾頓·B·古德利特博士廣場
舊金山,加州 94102-4683
415-554-7724(辦公室)
415-554-7854(傳真)
電子郵件:SOTF@sfgov.org
《陽光條例》的副本可以從陽光工作組書記官、舊金山公共圖書館和市政府網站上取得。
解釋性文件的副本可供公眾查閱。
語言訪問
根據《語言使用條例》(舊金山行政法第 91 章),可應要求提供中文、西班牙語和/或菲律賓語(他加祿語)口譯員。
會議記錄經委員會通過後,可依要求翻譯。
只要有可能,我們都會尊重其他語言的協助。
若要要求這些服務的協助,請在聽證會前至少 48 小時致電 415-252-4650 聯繫代理副主任 Christina Varner。
如果可能的話,遲到的請求將受到尊重。
無障礙設施
租金委員會會議在 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70, lower level 舉行,適合輪椅使用者。
最近的 BART 車站位於市政中心。 Van Ness 和 Market Street 的所有 MUNI 地鐵路線均可到達。
鄰近街道(Oak Street 和 Hickory)設有無障礙停車場。飯店也提供計費街邊停車位。
遊說條例
舊金山遊說者條例 [SF Campaign & Governmental Conduct Code 2.100] 可能會要求影響或試圖影響當地立法或行政行為的個人和實體登記並報告遊說活動。
有關遊說者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
舊金山道德委員會
凡尼斯大道 25 號,220 室
舊金山, CA 94102
電話:415-252-3100
傳真:415-25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