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取和使用圖書館的權限
- 舊金山法律圖書館的電腦、設施和服務的存取和使用僅限於準備法律事務、從事法律研究或法律資訊研究的人員。如果人們不從事與法律研究相關的活動,圖書館可能會要求他們離開圖書館。
- 使用者攜帶的物品應限於完成法律研究所必需的材料。為了安全起見,圖書館可能限制用戶攜帶一件包包和一個錢包、背包或公事包。
- 除輪椅和助行器外,大樓或圖書館內不允許攜帶手推車、行李、自行車、床單、購物車、大包裹或成組包裹等大型物品。
- 圖書館工作人員可能隨時檢查公事包、背包、包裹、錢包和外套,以查找圖書館資料。 《加州刑法典》第490.5條。
- 圖書館不允許攜帶寵物。允許使用服務性和支持性動物。
- 進入圖書館的動物必須接種最新疫苗,飼養員必須能夠出示當前狂犬病疫苗接種的證明。
- 服務性動物是經過單獨訓練為殘疾人工作或執行任務的動物。服務性動物是工作動物,不是寵物。
- 服務性動物和支持性動物必須始終處於其飼養員的控制之下,不得阻塞過道或通道、停留在家具上或在圖書館內餵食。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ADA),服務性動物必須佩戴挽具、牽引繩或拴繩,除非個人因殘疾而無法使用這些裝置,或這些裝置幹擾服務性動物安全有效地執行任務。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必須透過語音、訊號或其他有效控製手段來控制動物。
- 讓您的支持動物隨身攜帶並始終處於您的控制之下。如果您的支持動物是狗,請用皮帶拴住您的狗。
- 始終將您的動物放在地板上或您身上。
- 如果您的服務或支持動物的行為對他人的健康或安全構成直接威脅,或違反 SFLL 的《顧客行為準則》,則它可能無法留在圖書館。
- 圖書館內不允許攜帶武器,也不允許看起來受到酒精或毒品影響的人進入圖書館。圖書館和大樓內禁止飲用或持有酒精飲料或違禁藥物、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吸煙、吐痰和徘徊。
- 法律圖書館不會容忍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國籍、年齡、殘疾或性取向的歧視性行為或語言。任何違反此政策的人將被要求立即離開圖書館。
- 讀者應尊重其他圖書館使用者和工作人員的權利。嚴禁威脅、騷擾、叫喊、使用髒話、恐嚇、辱罵性語言、盯著、尾隨或任何其他擾亂或妨礙他人舒適、安全或使用圖書館的活動或行為。 《加州刑法典》第602.1(b)條規定。任何行為對讀者或工作人員的安全構成威脅的人都應被驅逐出圖書館。
- 使用者應遵守所有圖書館政策,包括技術、電腦和網路使用、影印、列印和流通政策,以及建築法規,包括簽到和退出程序以及建築管理指示。
使用圖書館設施
- 出於對其他讀者的尊重,圖書館內請保持安靜。讀者可以在不打擾其他讀者的前提下進行安靜的交談。禁止長時間或大聲交談。手機、傳呼機和PDA應調至震動模式。電梯廳內可使用手機安靜交談,但圖書館或洗手間內禁止使用。
- 圖書館讀者應在提供的桌椅上進行閱讀、學習和研究,不得在參考諮詢中心、借閱/問詢台或地板上進行。電腦工作站僅供電腦使用。
- 走道和走道應保持暢通,不得被顧客或其個人物品(包括書籍、材料、公事包和電線)阻塞。
- 使用者不得將資料散佈在其工作空間之外,或使用多個工作或電腦空間。使用者不得使用個人物品“佔位”,也不得存放或留在圖書館內。
- 筆記型電腦和平板電腦的電源線只能在指定插座上使用,不得橫跨桌子或阻礙通行。圖書館使用者不得使用圖書館電腦和插座為手機充電,也不得拔掉圖書館設備的電源插頭。
- 圖書館休息室內禁止飲食、洗澡、閒晃、準備食物、使用手機、坐臥或散落在地板上。禁止散落個人物品。人員僅可在合理時間內使用休息室,並必須在工作人員指示下離開。用戶必須保持休息室清潔,並禮貌待人。休息室僅限圖書館使用者使用。個人可選擇適合自體性別認同的休息室。工作人員宣布休息室關閉後,所有休息室必須立即清空。
- 禁止進入圖書館或建築物內未經授權或禁止進入的區域、在緊急情況下打開緊急出口(除非是緊急情況)、以及在緊急演習或疏散期間留在圖書館或建築物內。
- 顧客不得隨意擺放家具、椅子或設備。請勿調節百葉窗;如需調節,請向工作人員尋求協助。
- 不允許在地板、櫃檯或桌子上睡覺、躺著或坐著。
- 圖書館關閉時,顧客必須立即離開圖書館。
- 希望參觀圖書館的團體或班級必須提前預約。
- 未經圖書館館長事先許可,不得進行媒體或錄影、商業攝影或拍攝。
- 為了確保一個愉快、無壓力的工作環境,所有使用者都必須禮貌和尊重地對待工作人員和其他人,並在與圖書館工作人員互動時遵守以下規則:
- 當您需要協助時,請勿要求、中斷或指向工作人員
- 當工作人員正在幫助他人時,不要打斷他們。請等待。
- 說話要有禮貌、有禮貌
- 請勿與員工爭吵、威脅或提高聲音
- 及時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
- 使用“請”和“謝謝”
材料的使用
- 任何未經許可移除或試圖移除資料的行為均違反加州法律。禁止偷竊、破壞或濫用圖書館資料、設備或設施。加州刑法典第490.5條、第594條;教育法典第19910條、第19911條。
- 所有借出的資料均須按時歸還。否則,您將被剝奪圖書館使用權,並/或被處以逾期罰款、補借、行政及訴訟費用。
- 讀者不得將圖書館資料私自隱藏或隱匿。讀者可暫時將書籍口袋或活頁夾取出,使用圖書館影印機複印,並應立即將其放回書本。
- 請協助維護圖書館秩序,並將所有資料重新上架。如需工作人員協助重新上架,請將書籍放在推車上。每次最多可從書架上取走六本書。圖書館工作人員會在每日放學後清理留在圖書館桌上的資料。
- 不允許使用個人掃描器或影印機。
- 版權限制:聯邦法律(美國法典第 17 條)管轄受版權保護資料的影印、掃描或其他複製品的製作。使用圖書館資源和影印機時不遵守版權法的人應對任何侵權行為負責。
圖書館內的個人行為
- 禁止攜帶食物、咖啡和其他飲料,但透明容器盛裝的水除外。水容器不得放在電腦桌上。
- 圖書館不得用作律師執業或任何其他商業或專業活動的辦公室。圖書館使用者不得提供或招攬法律諮詢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分發文獻、商品或服務。非加州律師協會正式會員的人士不得提供法律諮詢或從事其他違反《加州商業和職業法典》§6125 的行為。
- 讀者不得將個人財物置於無人看管的位置。圖書館對館內物品的遺失、被竊或損壞概不負責。
- 禁止以任何目的盜用他人借書證、訪客條碼或其他資訊。
- 在圖書館內必須穿著合適的衣服,包括襯衫和鞋子。
- 如果包裹、衣物或身體衛生散發出氣味(包括香水或古龍水氣味),且該氣味瀰漫、令人不快或影響他人工作,且經圖書館工作人員認定,該人將被要求離開圖書館。
- 為了他人的健康和安全,請遵守衛生習慣:咳嗽或打噴嚏時遮住嘴,勤洗手,生病或有傳染性時避免去圖書館。不允許在圖書館內進行個人打扮。
不遵守行為規則和圖書館政策
不遵守圖書館的規則和政策、工作人員的指示或不配合工作人員執行這些規則可能會導致圖書館特權的喪失或暫停。屢次不遵守圖書館規則或員工指示將導致圖書館特權喪失或長期暫停。
下載 SFLL 的贊助人行為規則
查看或下載圖書館讀者行為規則的副本。